第五百八十三章 续约
上午,太极殿,高句丽使者正在陛见大周天子,面对至高无上的中原皇帝,使节匍匐在地,不住重申高句丽王维持两国和平的决心。
担任通事的礼部官员,将其所说内容一段一段的翻译过来。
十年前,明德十一年春,周国和高句丽达成和约,随后停战,和约为期十年。
今年是明德二十一年,两国和约于今年年初到期。
这就意味着停战状态结束,周国可以兵攻打高句丽,以周军如今的实力,高句丽军无法抵抗。
十年时间,周国的实力有了日新月异的变化,对此,高句丽一方多少有些了解,所以为了活命,从去年起,高句丽王就不断遣使来中原,请求延续和约。
折腾了大半年,如今终于折腾出了结果:和约延续,从明年开始,为期十年。
宇文温坐在御座上,看着阶下的高句丽使节,不一言。
对于他来说,今日接见高句丽使节不过是走过场、说说场面话而已。
该谈的都谈了,该签的条约已经签了,周国使节会前往高句丽国都平壤,把这件事最后落实下来。
如果不出什么意外,和约会持续十年,这期间若宇文温有什么三长两短,那么他就等不到汉四郡彻底收复的那一天了....么?
宇文温不这么觉得,因为只要再过两年就好。
辽东大开,历时十年,总算是打开局面了,去年,辽东地区次出现粮食盈余,这意味着,之前开垦的荒地,已经开始变成熟地,辽东地区的粮食产出,即将自给自足。
再过两年,余粮会更加充裕,届时,辽东本地出产的粮食,不仅能养活已经在辽东定居的移民们,还能养活纷至沓来的新移民们。
与此同时,辽东地区新开采煤矿、铁矿的产量已经明显增加,蒸汽机(主要是抽水机)的使用渐渐普及,火轮船航运已成规模。
若无意外,只要再过两年,辽东地区就能实现初步的“自负盈亏”。
届时,朝廷不再需要向辽东地区输送大量粮食、铁器,可以腾出手来,等灭掉高句丽之后,经营收复的汉四郡故地。
这需要等两年,只需要等两年,宇文温觉得自己为什么不能等?
俗话说得好,心急吃不了热豆腐。
“闯辽东”的口号喊了多年,直到前年宇文温巡视辽东,而辽东地区的展情况也确实不错,中原(主要是河北、青齐地区)百姓才总算是想通了。
去年一年,“闯辽东”的百姓,其人数同比前年增加了五成,越来越多的人满怀期待前往辽东地区开荒,要为自己和家人闯出一个新天地。
如果现在就打仗,刚开始爆的“闯辽东”浪潮必然大受影响,而灭了高句丽,朝廷随后必然要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来经营,还要维持规模不小的驻军。
这就会影响对辽东的物资支持,毕竟朝廷手中可用资源是有限的。
如果要兼顾两边,后果就是两边都做不好。
现在,辽东地区已经到了关键时刻,按照现在的势头,只要再等两、三年,朝廷就能以更高的效率、更低的成本,全力消化汉四郡故地。
两、三年时间,宇文温觉得自己等得起,若是中途“崩”了,自然有儿子继承他的遗志。
眼见着高句丽使节还在表情诚恳的诉说着,宇文温忽然觉得有些不好意思。
这种列强欺负小国的感觉,还真是有些怪怪的....
。。。。。。
“二郎,未来十年,朝廷都不会对高句丽用兵了么?”
“你问这个做什么?”
“朝廷不是都已经和高句丽续约了么?”
“条约?条约就是一张纸,随时都可以撕毁。”
“啊?那,那不是...那不是...呃...”
“你是想说‘无耻’?”
“不不,妾不是这个意思...妾是想说...那借款怎办?债主把欠债的弄死了,那债务怎么办?”
“还有不动产作抵押嘛,你怕个什么?”
临近中午,散朝归来的宇文温,和皇后尉迟炽繁交谈,话题就是周国和高句丽续的十年和约。
这和约有些特别,除了列出许多苛刻的条件,迫使高句丽缴纳“岁币”之外,还有一项前所未有的条件,就是“借款”。
高句丽为了保住和平,面对周国提出的各种苛刻要求,只能在尽可能讨价还价后认下,其中就包括大幅增加煤炭、木材的供应(岁币的支付方式之一)。
但其朝廷财政收入微薄,急切间无法扩大矿井、伐木场的规模。
规模上不来,其产出就满足不了周国的要求,所以高句丽急需资金周转,扩大“生产”,用增加的产量来支付岁币,并且偿还债务。
于是,周国借钱给高句丽朝廷救急,而对方借的钱必须要分期偿还,如有拖欠,后果自负。
这种做法,类似于作坊主欠下债务,但营业所得不高,根本就还不起债,债主便再向对方借出资金,帮助对方扩大生产规模,增强其盈利能力,以便能够尽快还钱。
在民间,这种做法没问题,如今也很常见,可若是出现在两国关系之中,真的是古来罕有。
所以尉迟炽繁觉得好奇,她认为周国既然借钱给高句丽,那是不是意味着在对方还清债务之前,周国都不会动战争。
对于这个疑问,宇文温回答:“我不是说了么,和约该撕毁就撕毁,若打起来,把债务人打死了,那不要紧,浿水以北、鸭绿水以南地区的肥沃土地、矿山,朝廷估价之后,就把一部分抵给银行做补偿。”
尉迟炽繁还是觉得奇怪:“啊,这样也行?”
“怎么不行?”
“这....”尉迟炽繁还是无法看透宇文温的意图。
因为,借钱给高句丽的“人”,不是周国朝廷,而是日兴昌等银行。
周国和高句丽延续和约,定下借款协议,这其中,周国朝廷只是作为见证人,周国日兴昌等银行是债权人,高句丽朝廷是债务人。
日兴昌等银行把钱借给高句丽,高句丽必须按照借款契约,按时偿还欠债。
若债务人赖账,见证人就要站出来“说句公道话”。
现在,尉迟炽繁不明白宇文温为何要让银行参与到国家大事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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