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又找到
“是的。”
女孩儿在网络上搜索陆野的消息,有零星的记录指明他跟薛家大小姐薛窈订婚的事儿。
“吩咐张秘书准备一份珠宝作为礼物送给他夫人。”
“知道啦知道啦,这么操心,会老得很快喔。”
女孩儿轻笑,看着白缪的视线里,满含柔情。
而白缪的目光只是专注的盯着前面,只希望时间过得再快一点,他一定要跟陆野谈妥这次的西北合作大项目。
那样,他就能打败大房那一家在白家站稳脚了。
瑞士。
施皮茨。
路知知最终还是跟丢了那个人。
看得出那人对这个小镇很熟悉了,她故意将路知知带着拐进了小巷子里,然后几弯几拐的,她就跑不见了。
路知知迷路在了这个陌生的小镇上,其实这个地方她来过,但是只是作为观光游客来的,住了几天看了看景点吃吃东西就走了,哪里深入过这些巷子村庄里。
眼见着天黑了她还没从村子里走出去,她的脚都走痛了,出来的急也没有带手机,想打个电话求救都没办法。
也不知道走了多久,路知知甚至觉得自己肯定走错方向都走出施皮茨了,天上的星星跟月亮亮得很,她没有什么地理知识,都不知道怎么才能通过它们方向辨别方向,就算知道,她也不知道自己住的地方是在南方还是北方。
思来想去,她累了也气馁了,干脆踢掉了鞋子就在石头路上坐了下来:“路知知,你怎么这么笨呀,连回家的路走找不到。”
“难怪钟文不喜欢你,你这么笨,谁会喜欢你呀。”
“从来都没有人喜欢你,你笨,你傻,你自作多情自作自受,啊!”
越说,路知知越烦闷,干脆像是小孩儿耍赖一样的双脚在地上胡乱的蹬着。
石子瞬间到处乱飞。
只是四周连个路人都没有,就算有,这些异国他乡的人也不知道她在嘀咕什么,此刻她就算是发疯,委屈得要死也没有人会来哄一哄她。
还不如在国内了,至少国内还有顾棋那个舔狗……
“你说的钟文,是钟家的那个少爷钟文吗?”
就在路知知心灰意冷干脆双手一摊躺平在石子路上的时候,她的视线里忽然闯进来了个视线亮晶晶的女孩儿,她就站在她的头顶,此刻正俯身看着她,两人目光对上的瞬间,路知知只觉得有股电流顺着自己的头顶一下子窜到了四肢百骸里。
女孩儿的声音很温柔,但是又很清脆,充满生机跟活力。
这双眼睛。
这张脸。
是她!
路知知猛地从地上爬起来:“是你!”顾不上自己的狼狈,她喊住那瞬间满脸警惕的女孩儿,“就是你把我带到这里来的,你赶紧带我回去!”
女孩儿只是盯着路知知,半晌忽然噗嗤的笑出了声。
“你笑什么?”路知知气愤不已,“你是不是故意弄丢我的?”
“你的头发上有一根草。”说着,不等路知知反应过来,女孩儿就长臂一伸,从路知知的头统领那跟干草摘了下来,跳跃的离了她三步远,“我没有故意弄丢你哦,谁叫你一直跟着我的,我还以为你是坏人呢。”
“我才不是坏人。”
路知知说着话,视线没有半分离开了眼前的女孩儿的,只是越看,她心里的震撼就越小了,因为这女孩儿乍一眼看去,神态各种的可以说是跟南桃一模一样,但是细细的看来还是有区别的,比如南桃的眉眼偏冷,但是这女孩儿却是软软灵动的那一卦。
南桃身上总是带着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妥帖跟疏离,但是这女孩儿离路知知有距离,但是路知知却能感觉到她想靠近,并且防备她是个坏人的小眼神儿一点都没藏住。
看起来有些不谙世事,或许是被保护得太好了。
“而且,你根本没有迷路喔,你看那边,你住的地方那么亮,是这个小镇上灯光最亮的别墅,你怎么会找不到家呢?”女孩儿很不解,歪歪头盯着路知知。
路知知瞪了她一眼:“我今天刚来,当然会找不到。”
“好吧。”女孩儿往前迈了一步,“那你知道你住的房子是谁的吗?你刚才说起的钟文,是我说的那个钟文吗?”女孩儿子啊说起钟文这个名字的时候,眼底分明是有光的。
路知知心底一坠,瞬间明白了这个女孩儿的身份。
她就是钟文真正的梦中情人。
她冷着声音:“我为什么要告诉你,你是谁?我认识你吗?就告诉你涉及我隐私的东西。”
“我叫妙妙。”
女孩儿赶紧丢掉手里的干草,对着路知知伸出手,“你也自我介绍吧,那样我们就认识了。”
路知知:“……”毫不留情的转身离开,“不好意思,我并不想认识你。”不仅不想,甚至都不希望她是真实存在的。
现在路知知满脑子都只有一个想法了,那就是如果钟文知道这个女孩儿的存在,她还有可能吗?几乎没有了吧?
“喂,但是我都告诉了你我的名字了呀。”
妙妙上前一把拉住了路知知的手,“我知道你肯定认识钟文的是吧?你跟我说说吧,他现在还好吗?长什么样子呀?”
“你给我放手。”
路知知毫不客气的甩开了妙妙,“我凭什么要告诉你,你这么关心他你自己去找他呀,跟我问什么问?你就是之前丢下钟文的那个初中生吧?我告诉你,钟文恨死你了,就是因为你抛下他,他都没有办法正常相信任何人了,现在好不容易好一点了,我劝你少动想要再联系他的心思,他要是再看到你,肯定会疯掉的。”
“他可恨死你了,恨不得拿刀杀了你那么恨你。”
路知知言语恶毒的将一些话一股脑的就说了出来,说得眼前的女孩儿面色苍白,步步后退,眼里都蓄积了泪光。
“总之,你永永远远从他的世界消失才好。”
丢下这句话,路知知扭身头也不回的离开。
留下妙妙在原地瞪大着双眼,两行清泪无声滑落。
西城。
陆野将南桃送回家后就离开了。
南桃刚坐上沙发,手机就响了。
接听,就听到那边的大叔语气低沉的说了一句:“南桃小姐,又找到了一位,你这边来警局看看吧。”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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