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3:有诚意
灰扑扑的土屋里,南大壮的惨叫几乎掀翻屋顶。
他四周都是密密麻麻的黑衣人,穿着不属于这个地方的昂贵西装,皮鞋锃亮得甚至连一丝灰尘都没有。
南桃在角落里听着南大壮不断发出的惨叫,伸手揉了揉眼睛,才看到自己满手鲜血,她终于想起来了,那天他又挨打了,南大壮喝得烂醉,因为她娘跑掉的事儿,把气撒到了南桃的身上。
他折磨人的方式也是尽出奇招,这次是用细小的竹条抽打南桃的手掌,一直把她的掌心打得血肉外翻才罢休。
南桃怔怔的看着自己的双手,怎么会,她现在的手怎么会出现跟之前一模一样的伤口,鲜血还在不住的滴在灰扑扑的地面。
这是怎么了,南桃混乱了,她的脑子就跟着漫天的飞沙一样,模糊不已。
只是下一秒,南大壮的惨叫声将她唤醒,她震愕的看过去,那群人正摁着他的手。
就是那只手,将会被砍掉……
不过现在还有个插曲,有个人将会走到他面前,给他看个东西,一字一顿的问他,干不干……
再经历那一切,南桃看到那双笔直的腿缓缓的踩落灰尘朝着南大壮走去。
然后他弯下了腰,两根修长的手指夹着薄薄的一张纸,递到了正在不断挣扎惨叫耍酒疯的南大壮面前。
“看他。”
只是南大壮哪里会看,他嘶吼,摇晃着肥胖的身体叫骂:“老子不看,你他娘的别想叫老子帮你做事儿了,上次老子帮你捉个人来,得到了什么,草他娘的,他拐走了老子的女人。”
“这次你还想叫老子干什么?你他娘的想都别想,你个臭小子,小吊毛,有两个臭钱了不起了?老子不干,你打死……啊!!”
下一秒,边儿上的人就手起刀落,一根黝黑粗壮的手指瞬间从南大壮身上滚开,弹到了南桃的面前。
几滴温热的鲜血也溅到南桃的眼前。
她吓傻了,连尖叫都忘了,傻傻的瞪着眼睛,然后,那双脚就走到了她的面前,瘦高的男人缓缓弯下腰,白嫩的手指从南桃的脸上楷过,替她擦掉了血迹。
抬起了她的下巴,注视着她懵懂的眼眸:“小桃子,别怕,仔细看着叔叔是如何驯服坏蛋的。”
小桃子。
别怕。
仔细看着叔叔……
……是他呀,阿布叔叔。
南桃一个激灵,是他,是阿布叔叔,他手里拿着的东西南桃在呆呆垂眸的时候也看到了,是一个小男孩儿的照片,照片里的小男孩儿正坐在绿油油的草坪上看书。
他白白净净的,看到镜头的时候抬眸一笑,阳光在这张照片里都被他的笑容比下去了,并且黯然失色。
这个男孩儿就是有这样子的魔力的,让四周的一切黯然失色。
下一次南桃在牛车上看到他的时候,惊叹他的好看,跟这黄土高坡的风景格格不入。
他,就是陆野。
被阿布叔叔摸了摸脑袋,南桃像是被定住了一样,什么都说不出来,什么也骂不出来,就真的眼睁睁的乖乖的看着他是如何驯服南大壮的。
在他砍掉南大壮第三根手指的时候,他就答应了。
是哭着磕头求饶答应的:“我做,我做,我去做,求求你放过我吧,阿布,求求你高抬贵手,求求你了……”
驯服南大壮能有什么技巧呢,你只需要把他狠狠的打服气了,他什么都能干。
孙沈川笑了,把照片丢到了南大壮面前:“看清楚了,是他。”
“看清楚了,看清楚了,陆野,陆野,我知道了,陆野。”
照片后面有详细信息,南大壮念了出声。
那是南桃第一次听到陆野的名字呀。
真好听。
她在想什么呢?那个时候,想这个陆野真可怜,要住进黑黢黢的地窖里了。
之前有几个人跑掉了,南大壮把地窖加固了,一只苍蝇都难从里面飞出去。
这么好看的男孩儿来了,能活着出去吗?
南桃在想这些,她现在清楚的记了起来,但是为什么这么多年她什么都想不起来呢?明明她这么近距离的看到了阿布叔叔的脸。
明明她已经听到了南大壮哀嚎着喊出陆野的名字了。
南桃呆呆的继续看,看着南大壮结结巴巴的保证自己一定会完成任务的只要孙沈川放他一马。
他以为自己答应了就完事儿了,但是哪里有那么好的事儿,没有谁能在孙沈川手里讨着好果子吃的。
南大壮也为自己一开始的不配合付出了代价,他满口答应的下一秒,鲜血又溅到了南桃身上了。
这次更多,她直接下昏了过去。
昏倒的时候满耳朵里都是南大壮的惨叫声,却不敢叫骂,只是在保证。
“我会,我会把他抓来的。”
“陆野,陆家的双胞胎之一,是体弱多病的那一个,不是活泼好动的那一个。”
“我记住了,我记住了。”
孙沈川浅浅的笑了:“记住了就好。”
“南大壮,这次你干不好,下次我带走的就不是你的手掌了。”
“我知道,我知道,阿布,谢谢你,我一定会好好完成任务的。”
……南大壮被拖下去了。
南桃耳边的世界终于安静了。
她好像被孙沈川抱了起来,他用凉凉的手冰着她的额头,把她弄醒了。
“阿布叔叔……”这一刻,南桃再看到了那张脸,带着慈祥微笑的脸,总是那么和蔼。
“小桃子,乖,不怕。”
孙沈川拧了毛巾给她擦脸,让她的小脸一尘不染后才开心一笑,“叔叔永远都不会伤害小桃子的。你乖一点,不要怕,叔叔会保护你的。”
然后,南桃被放在了板凳上,那些黑衣人还没有离开,她听到了孙沈川跟一个人说话:“给她扎一针吧,小孩子看到这么恐怖的画面,还是不要记下来比较好。”他的小桃子得快快乐乐的长大,记着他的好,不能记着他的恐怖。
于是,南桃懵懵懂懂的被扎了针,也是后脑勺,孙沈川心疼的给她用热毛巾热敷针孔的时候,药效上来了,南桃昏昏沉沉的,要睡着的时候好像看到另一个人进来了。
孙沈川在说话:“你这次祭出了自己的儿子,诚意不错,我会考虑让你加入组织的。”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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