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嗜血狂暴,血色七杀
“恭喜进化为血狱强袭骷髅队长。”
“获得骷髅队长的血之兵。”
“检测到已拥有破灭之裂空的骨刃钢刀,现升级为破灭之裂空的血狱之兵!”
“获得血狱强袭骷髅队长技能,嗜血狂暴,血色七杀。”
“生命值,魔法值增加500,攻击,防御力增加50点,力量,敏捷增加50点。”
系统提示过后。
江城双眼的窟窿中,血红色火焰猛然窜升而起,颜色变得比之前更加鲜艳了一些。
视线开始变化,周围的黑洞场景出现在江城面前。
确认了一番四周没有危险后,他便仔细打量着自己身体的变化。
他现在全身的骨架,从之前的暗灰色,变成了血红色,仿佛刚从尸山血狱爬出来一般,令人望而生畏。
仔细看去,还有一丝丝肉眼难见的血焰,附着在骨架表面。
各个手脚关节处,也多了一些尖锐的骨刺。
手中的骨刃钢刀,由之前的金属光泽,化为血色骨刀。
刀身上,泛着幽冷和森寒,和身上的骨架一样,都有着一丝丝血焰附着在刀身的表面。
而背后的双肩骨上,多了一件血色的披风?
这披风倒不是真正的意义上的披风,仿佛是从他骨架中生长出来的一般,是他身体的一部分。
江城也不知道,这披风有什么用途。
试验性的微微一甩披风,瞬间,他手中的血狱之兵,忽然就消失了!
再次将披风一抖,手中又忽然出现了一把,冒着血焰的血狱之兵。
“这披风,居然是一把刀鞘?”
江城心中一喜。
这个刀鞘,可真是够出其不意的,任谁,估计也不会去防备一件披风吧?
如果他从披风中忽然掏出一把武器,估计会吓人一跳,也很难立刻做出防备。
“不知道,能不能放骨箭?”
江城想到就做,拿起地面上的一根骨箭,放了进去,不出意料,骨箭真的在他手中消失不见了!
“这下方便了。”
之前使用强袭装甲,因为骨粉不能随身携带的原因,弓箭形态使用起来,是最麻烦的。
每次他都需要提前将骨粉化为骨箭,别在自己的肋骨之上,每次最多只能带20根。
而他每次用起来,骨架上就跟被万箭穿心一样,特别滑稽。
一条呆小萌因为这个,都掩嘴偷笑了好几次了。
现在,这个问题被完美解决!
“再看看属性。”
姓名:江城
等级:14(经验31588/40000)
种族:血狱强袭骷髅队长
血量:1530
魔法:1230
攻击:165(力量增幅攻击50点)(破灭之裂空的血狱之兵+90)
防御:140
力量:50(增加攻击50点)
敏捷:80(攻速2.5秒一刀,移速每1.5秒一步。)
主动技能:嗜血狂暴(1),强袭装甲(2),快刀(8)
被动技能:血色七杀(无法升级),掠夺(无法升级),分裂(4)
进化点:101588。
强化点:0。
【嗜血狂暴】
技能品质:稀有级
技能效果:使用后,30分钟内,攻击力提升30%,攻速提高30%。
【血色七杀】
技能品质:稀有级
技能效果:被动效果,5%的几率,触发夺命效果,夺取对方当前总血量的0.1%。
“整体属性,超越了14级玩家穿戴全套职业传奇套装,5倍左右!”
“还有两个稀有级技能。”江城心中一喜。
这属性,现阶段在玩家之中,绝对是甩第一名几十条街的存在。
再加上如此多的技能,简直逆天。
两个稀有级技能也是非常强大。
虽然嗜血狂暴加的攻击和攻速不高,不过却可以和快刀叠加,还可以用进化点进化!
血色七杀,却是杀Boss的超级技能!
真正的Boss,比起精英怪来,血量要高出十倍不止,攻击力再高,也需要花很长的时间磨死。
就像他以前单挑终极Boss,尽管攻击力全服第十,但杀起来,也需要两个多小时。
但有了血色七杀后,绝对可以缩短到一个小时!
别看只有0.1%,但终极Boss的血量,都是按亿为单位的。
终极Boss,千万亿!
如果触发血色七杀,一刀就是一百亿的血量!
还有一些如副本Boss,公会Boss,挑战Boss,世界Boss等一些特殊的Boss,血量都是按亿计的,血量超高!
这个技能前期可能没什么作用,但在后期,绝对是终极大杀器!
“再看看我的刀,提升成什么样了?”江城看起了血狱之兵的属性。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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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嗜血狂暴,血色七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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