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吃上肉了

小说:重生蔷薇岁月之1979作者:卫乔字数:1675字更新时间 : 2022-07-24 19:4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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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家里,看到邻居周奶奶在门口晾衣服。

“冬冬,过来把我绞一下水——”

今天依然是晴天,周奶奶把被单洗了,正准备把水绞干。

一个人绞不动,恰巧夏臻回来了,就叫他帮忙。

被单如果没绞干水,很难晾干,家里已经没有多余的被单,那晚上只能直接盖光脱脱的棉絮被了。

“好。”夏臻走过去,和她一人拿起被单的一端,朝同一个方向绞水。

直到被单被绞成一根弯弯曲曲的长棍子,上面几乎没有水滴下来,两人才气喘吁吁收手。

“还好你来帮我。”周奶奶边拿到竹杆上晾晒,边笑着嚷道。

她是看着夏臻长大的,加上他跟孙子亲近,爱屋及乌,也把他当亲孙子照顾。

“小事一桩。”夏臻不在意地摆了摆手,准备回屋。

忽然想到今天搞到了这么多毛豆,可以分一些给周奶奶,于是又在屋檐下停下来。

“周奶奶,我今天去找同学玩,他送了我一些毛豆。”他找了个借口。“我们吃不完,你拿一些去吃吧!”

说完,开门进屋,把禅境空间已经成熟的八株毛豆拿出来,放在地上。

再装模作样地提出来,拿到周奶奶家门口。

“啊哟,谁这么好,送了这么多毛豆给你?”周奶奶晒好被单,回头看到夏臻放在自家门口的一堆东西,吃惊地叫起来。

她也算见多识广了,从来没见过毛豆树上会长这么多豆荚?

如果种它个一亩两亩,那产量不是得有七八百斤?

“一个乡下同学送的。”夏臻没打算再解释,免得说多了有漏洞。

回到家里,随手关上门,怕周奶奶进来撞见,上楼回到卧室。

进了禅境空间,再次把豆芽种上,浇水施肥。

直到几十株成熟的大豆快堆成一座小山,他才收了手。

把剩下的豆芽种在花盆里,因为已经催熟了大半,现在就没那么拥挤。

给它们浇了水,却没有施肥。

什么时候家里的大豆吃得差不多了,再来禅境花园催熟。

下楼来到厨房,拿出那些大豆,拿剪刀把豆荚剪下来,装了满满一篮子。

他打算先煮半锅盐水毛豆,解决中午的吃饭问题,剩下的交给妈妈回来再处理。

照家里的习惯,妈妈肯定会留一些新鲜吃,剩下的豆剥出来,煮熟后让它发酵发霉,做成霉豆。

最后放进坛子里,密封保存,这样可以吃很久。

在柜子里找了一圈,没有发现茴香和桂皮,夏臻虽然有些失望,也没太在意。

加盐加水把它们煮熟后,急急忙忙给自己盛了一碗,飞快地吃起来。

不知道是肚子太饿了,还是禅境空间催熟的原因,他总觉得这些毛豆的味道,比前世吃过的要美味许多。

肚子填饱后,他拿出纸笔,准备继续写作。

故事和散文已经各发出了一篇,接下来准备写几首诗歌。

现在他还不清楚哪一种体裁更容易发表,那种每种都试一试,再根据实际情况,决定以后重点写什么!

提到诗歌,他忽然有些挠头。

比起小说,诗歌对他来说,真的太陌生了。

印象最深刻的现代诗,应该是余秀华的《我爱你》。

只是以自己的年龄和身份,以及现在的社会风气,似乎并不适合发表这种情情爱爱的题材。

忽然心里一动。

自己不是记得大量的歌词吗?何不从里面挑些出来,当现代诗发表呢?

有了目标,他开始回忆起来。

罗大佑早期的歌词,很多带着批判的内容,其实比较适合。

只是他出道比较早,不知道哪些歌已经发表了,如果到时被人误会自己在抄袭他,那这个污点怕是一辈子都洗不白了。

四大天王和王杰齐秦的歌,不大合适。

考虑了很久,他最后写下《红旗飘飘》和《如果有来生》。

一首是主旋律的歌颂名作,另一首则是营造出了世外桃源般的幻境,都是夏臻比较喜欢的歌曲。

把它们默写出来后,又改掉一些不适合的地方,重新抄了一遍。

再次出门去了一趟邮局,把它寄到《中国青年报》。

回家后没多久,妈妈和姐姐也先后下班回家。

“冬冬,这么多毛豆你从哪里弄来的?”看到堂屋地上一堆毛豆的枝干,以及桌子上一篮摘好的毛豆,祝琴吃惊地问。

现在虽然已经有人摆摊干个体了,但是物资严重缺乏,能买到的东西并不多。

像新鲜毛豆这些,大多数情况都需要相应的票券,儿子身上可没这些东西。

而且数量这么多,那可是有钱都买不到的宝贝啊!

“出门碰到高中同学,说是他家私有地种的,非要送给我。”夏臻尽量用漫不经心的语气回答。“以前在学校时,我帮过他几次,实在推辞不了,只好拿回家了。”

高中同学来自全县各地,身份比较复杂,周晓聪也不认识,可以避免穿帮。

同时有些发愁,稿费没到手前,想从禅境花园种些东西给家人,还得找各种理由,太麻烦了。

“真的?”祝琴狐疑地望着他。

见他这么镇定,就没有再问下去。

从碗柜拿了只碗,开始坐下来剥毛豆,打算晚上做毛豆干菜汤。

中午儿子煮的盐水毛豆还有,就不用另外准备了。

又把摘了豆荚的枝干拿到后门,等它晒干了,可以用来烧火。

姐姐很快也回来了,带回一只猪蹄。

上面肉多的部位,被斩下另外卖掉了,只剩小腿骨头多的那一段,总共只有两斤左右。

不过夏臻已经非常满意了。

“正好有毛豆,放在一起炖熟,可以吃好几天。”祝琴见了,也很兴奋。

家里好久没有碰荤腥了,今天有肉有毛豆,快抵得上过年了。

“妈,米已经吃完了。”姐姐去缸里盛米做饭,看到已经见缸底,苦涩地跟妈妈说了一句。

“没事,不是刚发了工资和粮票吗?明天你下班带一些回来。”祝琴大方地回答。

以前发了工资,她会存下一半钱和粮票,给女儿结婚用。

现在女儿的婚事已经取消,那就先不必节省了。

儿子的健康最重要,只要他身体好了,以后一家三口都能赚钱,还怕没饱饭吃?

见妈妈这样说,夏凝这才转忧为喜。

猪蹄不容易熟,炖了足足一个小时,肉才开始变得软糯。

祝琴怕肉煮得太久化掉,那样更吃不到几口了,就关了火,先盛了一碗,交给夏臻,让他送到隔壁周家。

虽然是毛豆炖猪腣,其实只有三四块带皮猪肉,剩下的大多是毛豆。

夏臻来到周家,周婶下班比较晚,这时候刚开始做晚饭。

而周奶奶则眯着眼,坐在桌子前缝被子。

堂屋地方不够大,没法铺席子,就把被单放在八仙桌上,再在两边用几条长板凳叠起来,等于给桌子加长加宽,这才把被单放下。

“你们自己也难得吃一次,给我们送来干什么?”周婶接过碗,客气地嚷了一句。

这是夏家的心意,她肯定不会拒绝,毕竟自家有好吃的,也会给他们送去。

“就是因为难得吃一次,才要跟你们分享啊!”夏臻笑眯眯地回答。

对周家人,他一直觉得比自家亲戚还要亲近。

所谓远亲不如近邻,就是指这种关系吧!

接过递回来的空碗,他没有在周家停留,直接回到家里。

“冬冬病了几个月,怎么变化这么大?”等夏臻离开了,周婶意外地跟婆婆说道。

以前一个病怏怏的男孩子,老是低着头不爱说话,现在却变得能说会道,真的让人吃惊。

说起谁最了解他,肯定是留在家里,经常照顾他的婆婆。

“他已经十八岁了,比以前懂事有什么奇怪的?”周奶奶举起缝被的大针,在头发上磨擦了几下,“男孩子嘛!上面没有了父亲照顾,总得成熟起来支撑门户——”

自家孙子何尝不是这样?

以前只知道吃和玩,没心没肺的什么事都不管,现在开始为家里的事操心了。

“唉——”提到这个话题,周婶忍不住叹气。

不知道是不是风水有问题,李家台门九户人家,已经有三户没了当家男人。

还有两户死了女主人。

她的老公前年病死,接着夏建军去年掉进河里淹死。

另一边的邻居廖家,男人失踪已经十五年,估计早不在这个世界了。

这个猜想成了她横在心里的一根刺,担心被自己猜中。

那儿子以后是不是也会年纪轻轻就死去?

好在廖家北边的陈宗堂活得好好的,如果他哪天也出了事,那李家台门真的不能再住人了。

夏臻回到家,妈妈已经把饭菜端上桌。

一家三口在八仙桌边坐下来,开始吃晚饭。

“今天赵水根有没有过来?”扒了两口饭,祝琴记起这件事,忍不住问儿子。

“没有。”夏臻摇摇头。“他们又不傻,就算想过来,也会等天黑透,没人看到的时候再过来。”

这事并不光彩,如果被外界知道,肯定有人戳他们的嵴梁骨。

赵水根再无耻,也不敢做得太明目张胆。

祝琴觉得儿子说的有理,就没有再问。

两斤猪蹄,真正可以吃的肉,加起来不过一斤。

夏臻吃了两块,就不好意思再夹。

好在毛豆味道也不错。

和肉一起焖透后,豆子有了足够的油水,不比肉的味道差。

妈妈和姐姐显然也有同样的感觉,所以吃得一脸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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