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二章 工伤保险
这名妇女低着头,说道:“我承认,但是我儿子还在里面不知道是死是活,我这也情有可原吧?她可是帮资本家大地主说话办事的,不对,她自己就是资本家大地主,还大小姐呢,一上来就说很难听的话,谁不生气。”
为首的警察点点头,说道:“念在你儿子现在还在抢救,我们先记录你的身份情况,明天上午九点,你到望园路派出所接受我们询问。请你出示你的身份证。”
这名妇女慢吞吞从兜里掏出一张身份证,递给这名警察。
看了一眼身份证后,这名警察将身份证交给边上的一名女协警,说道:“小惠,记录一下。”
接着,他转头看向谢玲,说道:“也请你,还有这个砖厂老板?出示你们的身份证。”
等谢玲和黄利长将各自身份证交给他,这名警察又将身份证交给那名女协警,然后继续说道:“明天上午十点,也请你和这位砖厂老板一起到派出所接受询问。”
谢玲和黄利长同时点点头,说道:“好的。”
这名警察接着说道:“还有,请谢律师叫你的人撤了。”
谢玲摇摇头,说道:“他们有五个人,我这里只有两个人,我还是女的,不行。”
这名警察想了一下,说道:“那你再留两个人在这,其他八个人回去。”
谢玲点点头,说道:“也行。”
说完,转头对一直在边上待着的那名一米九几的壮汉说道:“你和另外一个兄弟留下来,其他人马上离开。”
这名壮汉对谢玲弯腰鞠躬,说道:“好的,大小姐。”
等那八名壮汉搭乘电梯离开,为首的警察说道:“现在还需要我们在这里吗?我们等下还要去调医院监控。”
谢玲摇摇头,说道:“谢谢了,你们也忙,提取完监控就先回去吧,我明天再去找你们。”
为首的警察接着高声说道:“还有,我最后警告你们,不许再在这里发生任何冲突,更不能扰乱医院秩序,否则公安机关将会对你们严肃处理!明白吗?”
等警察们交还大家身份证并离开,谢玲环视了一圈众人,说道:“现在,可以谈判了吧?”
那名妇女看了一下其他家人,说道:“反正就是要赔钱!”
谢玲看向黄利长,说道:“事故大概经过说一下。”
黄利长说道:“这个出事的工人叫黄贵,其实也不是什么安全生产事故,我在电话里面和您师傅说出大事故了,可能您师傅理解错了,黄贵是在砖厂干活的时候忽然自己晕倒,就被我们给送到医院来了,谁知道一来就说是脑出血,还有什么脑疝?下了病危通知。”
谢玲抬起右手拍了一下自己额头,松了一口气,说道:“你他妈不早说,搞得我还以为是被机器搞受伤呢。还有黄总你也真是的,那么大的事情就你一个人来处理吗?”
黄利长说道:“我们来了三个人,另外两个去取钱了。”
一听到钱,黄贵的母亲眼前一亮,说道:“五十万,一口价,反正他是不是被机器弄的,还是说你们那有毒气泄露,谁也不知道,在你们那倒下去的,就得你们赔钱!”
谢玲淡淡地说道:“要是死了呢?”
黄贵的母亲愣了一下,看向其他家人,然后说道:“要是万一......那就一百万。”
谢玲转头看向黄利长,说道:“我当时督促过你要按时给工人们买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你都买了吧?”
黄利长点点头,说道:“买了的。”
谢玲笑了笑,说道:“那不就行了,这样,医疗费呢我们可以出于人道主义垫付,黄总这不是也派人去取钱了吗?但目前的情况是,很有可能是黄贵自己发病,那就和厂家没有什么关系了。”
黄贵的母亲脸色一变,说道:“你这个臭不要脸的,还想帮着砖厂赖账是不是?”
谢玲说道:“你再骂人试试?”
谢玲的两个“保镖”这个时候也往前跨一步,死死盯着黄贵的母亲。
黄贵的母亲缩了缩脖子,说道:“五十万,打死我也要五十万。”
黄利长苦着脸说道:“我们厂子小,哪有钱赔。加上最近我们刚扩大生产规模,医疗费都不一定能凑出来。而且,谢律师也说了,要是是黄贵自己发病,跟我们也没有关系啊。”
这个时候,手术室的门被从里面打开,一名医生走了出来,说道:“黄贵的家属过来一下。”
于是众人一齐凑了过去,医生接着说道:“黄贵已经脑死亡。”
“什么?死了?呜呜呜我可怜的老公啊!呜呜呜呜!!!”
一直待在边上的那名年轻一点的黄贵亲属,听到这个消息瞬间哭了出来。
而黄贵的母亲也一个踉跄差点跌倒,被另外两名男亲属给扶住。
谢玲眼珠子一转,对医生说道:“你的意思是,问亲属是否需要继续抢救?”
医生说道:“是的。”
黄贵的妻子这个时候冷静下来,说道:“医生,他到底是死了还是没死?”
医生说道:“我简单说吧,就是大脑已经死亡,心跳还在。”
黄贵的妻子大声说道:“那就继续抢救啊!心跳还在,怎么能说死了呢?”
医生点点头,说道:“好,那我回去跟主任说,继续抢救,但是后续抢救费...”
黄利长这个时候说道:“我们已经叫人去取钱了,差不多现在就能回来,八万够了吧。”
医生转头看了一眼谢玲,又对黄利长点点头,转身开门回到手术室内。
谢玲这个时候说道:“我建议不要抢救了。”
“什么?”
众人一齐发出惊呼,并齐刷刷看向谢玲,黄贵的几名亲属更是一副要把谢玲给吃了的神情。
接着,黄贵的母亲抬手指着谢玲,骂道:“你这个蛇蝎心肠的女人,你来这里就是来捣乱的是吗?”
谢玲后退一步,说道:“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也就是说,哪怕黄贵是自己发病,但因为是在厂里发作,如果48小时之内经过抢救无效死亡,一样可以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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