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三章 儿子结婚,我吃席(求全
周游醒来的时候,已经早上六点钟了,昨晚发生的事情,他多多少少知道,只是他没想到杜洪涛伤得这么严重。
那只脚已经肿成猪蹄了,杜洪涛疼的龇牙咧嘴!
他昨晚明显是崴脚伤到筋骨了,但一直没在意,经过一夜发酵,成了如今模样,还真是自作自受了。
最关键的是,他今天要去接亲啊,脚崴了还怎么接亲,怎么抱新娘?
「坑货啊你!」
「真牛逼,晚上去偷点肉,能把自己脚弄成这样!」
史延文也很无奈啊,大家只是闹着玩玩,昨晚杜洪涛空手回来,大家也没说什么,毕竟第二天还有事儿要忙活呢,所以闹腾了一会儿,把新房又重新布置了一下,然后该休息休息了。
当时杜洪涛看着没事儿啊!
杜洪涛也很无奈:「昨晚我是感觉脚腕疼了,但后来又没感觉了,还以为只是简单的扭了一下!」
早上醒来的时候也没感觉到疼,只是下地的时候,差点疼的眼泪都下来了。
周游拿着一块玉米饼,过来的时候村里医生正好来了。
那脚面已经肿的更腿一样粗了,看起来真像猪蹄一样,圆润,饱满,还微微发红。
周游一看就知道伤到筋骨了,而且这种状况,如果不好好治的话,说不定还会影响后续走路。
那医生看到肿起来的脚背,也是吓了一跳,过去稍微用手碰了一下,杜洪涛就龇牙咧嘴的。
「问题很严重啊,得赶紧送医院!」
村卫生所还真没这个条件,最关键的是,医生也摸不准伤情如何,所以最好去医院拍个片子看看,要知道,筋骨伤可不是闹着玩儿的,万一不重视会留下后遗症。
方琴和杜贵存也急了。
「那赶紧去医院吧!」
「可结婚怎么办?」
「先去拍个片子,只是娶亲跟不上了,但是结婚应该跟得上!」
拍个片子,只要骨头正了,到时候打个石膏,或者借个轮椅,反正结婚的时候只是在台上说几句话而已。
杜洪涛道:「去医院吧,说不定还能跟上接亲!」
这边史延文等人已经开始打电话联系朋友了,不一会儿杜洪涛就被送去医院了。
周游倒是没有帮忙,这种事情说严重也严重,说不严重也不严重,尤其是去医院拍了片子,只要是专业的骨科医生,基本上都能治,只不过是去医院花销大一点,流程麻烦一点而已。
杜洪涛这一折腾,直接折腾到八点钟了,伤势还是挺严重的,不过有几个损友,直接找了辆轮椅推着去接新娘了。
也幸好并不远,十点的时候,婚车到新娘村子了,到门口的时候,新娘子这边一众人看到新郎坐着轮椅,一只脚还打了石膏,彻底傻眼了。
「这咋了?」
「新郎不会是个残疾人吧!」
「不是吧,早先定亲的时候见了,挺完整一小伙子啊!」
听着耳畔那些絮絮叨叨,杜洪涛感觉整个人都要烧起来了,他妈的,早知道昨晚就不应该去偷肉吃。
他连忙和老婆村子几个熟面孔打招呼,笑道:「王阿姨好,这不是要结婚了,心里开心吗?想着给自己婚房好好布置一下,一得瑟把脚崴了!」
其他人听了哈哈大笑,这边新娘爸妈也出来了,仔细问了问,杜洪涛自然不敢说是偷肉吃弄伤了脚,只能说是布置新房的时候踩空了凳子。
新郎伤了脚,史延文这些兄弟自然只能顶上了,新娘家这边的年轻亲戚全都出来了,酒一杯接着一杯闹腾起来了。
等到差不多了,最终只能让新娘的弟
弟将新娘抱了出来,放到了车上!
「你这啥情况?」
车子动了,新娘这才好奇的看着杜洪涛,脚伤了的事情杜洪涛已经告诉她了,不过具体怎么样她还不知道。
杜洪涛无奈,只能将昨晚发生的事情简单说了一下,直把新娘听得目瞪口呆。
「偷肉?你真是出息了!」
新娘直翻白眼,心道这是个正常人能做出来的事情吗?
到家的时候,正好十二点,换了服饰,婚礼就开始了,因为杜洪涛伤了脚的缘故,很多环节都取消了,因此只是走了基本流程。
而周游这边,也很快就接到了出菜的任务!
一品豆腐!
说它是川菜也行,说是鲁菜也可以,其主要材料是豆腐,冬孤,姜片……虽然看起来简单,但看着白嫩,品着鲜甜,并且内含丰富营养。
将豆腐切成一厘米厚的薄片,摆放到盘子上,然后将盘子里面多余的水分倒掉。
切好葱蒜末,准备好高汤,然后里面加入盐,生抽,香油等等调味品,再将葱蒜末加入,搅拌均匀。
将混合好的料汁浇在豆腐上面,水烧开之后,将豆腐放进去上锅蒸,一般十分钟左右即可!
出炉之后撒上葱花,一盘鲜嫩多汁的一品豆腐就制成了。
每个村都有每个村必须上的菜,就像是杜家沟这边,必须上的菜里面,除却红烧肘子之外,还有一道冷吃兔的菜!
将整只兔下锅,加入花椒,八角,大料,姜片等香料煮熟,盛入盘中,等到稍微冷却之后,再将兔子切成碎块!
起锅倒油,再将葱姜蒜大料花椒等放在漏勺里面,放入油锅里面炸至颜色泛黄,然后将这些材料倒掉,同时准倒入准备好的兔肉,用大火勐炒,将兔子肉里面的水分彻底蒸发,加入料酒,油盐白糖,等到变成金黄色之后,淋上芝麻粒,便可以关火出锅了。
杜家沟位于川省,吃的自然是川菜,而川菜大都爆炒,后院这边,锅里的火焰时不时升腾!
那些帮忙的大姑娘小媳妇看着,皆是一脸泛红!
「真的太帅了,尤其是他颠勺的时候,那么大的铁锅,竟然一只手就端起来了,而且一点也不含湖!」
「是啊,这力量,比我家死鬼大多了!」
「这师傅看着白白净净,高高瘦瘦,没想到力气竟然这么大,那右手的力道,恐怕一只手就能拎起我来!」
「哎,可惜有点高冷啊!」
「高冷怎么了,我就喜欢高冷,今儿下午吃席,多灌他点酒!」
随着烟火升腾,香味儿逐渐扩散,不少人的注意力也开始从周游的长相转移到了菜上面。
「哇,好香啊!」
「是啊,这棒棒鸡看着***啊!」
棒棒鸡,用的是良种汉阳鸡,煮熟之后,用木棒将鸡肉捶松弛之后食用!
每一种食物的做法都有其讲究的原因。
比如这棒棒鸡,传闻古时候生产力落后,鸡肉更是会议中奢侈品,只能在逢年过节的时候才吃上一次,但人多鸡少,所以有人想出了妙招,将一整只鸡切成很多薄片,然后按片销售,但鸡肉偏散,所以商家便用木棒将其敲松散,撕成一条条!
如此不仅方便售卖,反而因为鸡肉一条条,更容易入味!
棒棒鸡,夫妻肺片,乃至李庄白肉等等,其实做法都大同小异,这在川菜之中叫做淋汁味、拌汁味、浇汁味!
前院这边,新娘子推着杜洪涛,忍不住说道:「你倒是舒服了,脚崴了,现在连敬酒之类的都能省一大半了!」
杜洪涛笑道:「你不也是吗?」
的确,毕竟脚受伤了,可不能喝酒,而且行动不便,敬酒也不方面,当然,杜洪涛不方便,新娘子自然也不方便,只等一会儿去敬几位长辈就行了。
正说着,两人共同认识的朋友都来了,连忙打招呼。
很快,总管就安排大家坐席了。
史延文等人被安排到了一起,毕竟都是同学。
「靠,早上空腹喝了酒,差点没把我灌翻了!」
「那村里拿得酒是自家酿的,不讲武德啊!」
「后劲太大了,我只喝了七八杯子,半个小时后也感觉不舒服了,不过现在好了!」
「估计是早上没吃饭的缘故!」
废话,根本吃不到好吧,杜洪涛那个样子,大家都去市里帮忙了,后来直接去了女方家里。
从早上到现在快一点钟了,早就饿的前胸贴后背了。
「昨晚没吃到肉,今天总归吃到了吧!」
「哈哈,是!」
说话间,菜开始上了。
灯影牛肉,山椒拌白肉,爽口木耳,千层猪耳朵……
都是凉拌菜,不过这次的凉菜,都是周游自己做的,因为川菜的凉拌菜和一般的凉拌菜还是不一样的,占比非常大!
「啧,灯影牛肉啊,我的最爱!」
「我也喜欢吃!」
说着就有人夹了一片,仔细一看,嚯,好家伙,真的薄啊!
「乖乖,这什么刀工,比豆皮都薄啊!」
「是啊,都透光呢!」
「不知道味道怎么样!」
灯影牛肉,川渝地方传统美食,所谓灯影,就是皮影戏,一般是用首批或者值班做成人物剪影投射到幕布上。
用灯影来称呼,足以见得肉片之薄,薄到可甚至可以在灯光下透出事物,如同皮影戏中的幕布!
吃一口进去,瞬间感受到了麻辣鲜香的味道,那味道刺激着味蕾,让人忍不住吸熘口水。
而那牛肉片虽然很薄,但是嚼下去,却带着韧劲儿,并且久嚼留香,尤其是麻辣的滋味,随着嚼动,越来越浓烈!
「嘶,好香啊!」
「啧啧,这玩意儿绝对是下酒神器!」
「我倒是想用刚出炉的白馒头夹着吃!」
那味道,有点类似于辣片,但绝对比辣片经吃,好吃,耐吃,尤其是吃完之后,嘴里留香,让人欲罢不能!
当然,好几道菜呢,也不可能都吃灯影牛肉,有人选择了爽口木耳!
木耳,一个神奇的东西!
但是……
凉拌木耳其实首选东北大木耳!
南方木耳肉质偏薄,大都吃起来如同嚼纸,干巴巴的,口感很差,一般那些自热火锅里面的木耳就是如此下品。
当然,南方也不是没有好木耳。
只是较之东北大木耳,还是差了些许。
周游选择的,就是东北的大木耳,过水煮之后放置控水。
切小米辣,放盐,味精,酱油,香油,蒜米,米醋搅拌均匀,当然,也可以蘸着吃!
这一口下去,爽口二字的确无可阻挡!
「哇哦,这木耳怎么这么好吃啊!」
「是啊是啊,比我以前吃过的木耳好吃多了,而且这木耳感觉很厚,吃起来也没有半点土腥味儿!」
「不像是咱们本土的木耳!」
「这厨师的手艺不错啊!」
正在吃山椒拌白肉的史延文点点头:「是啊,的确好吃,涛子之所以受伤,就是昨晚非馋人家的肉,跑去偷吃的时候崴脚了!」
几个今天才来的同学哄堂大笑!
而此时,被这些菜吸引的,可不单单只有杜洪涛的同学。
那些同村的人也大都吃上了。
「啧啧,这棒棒鸡很正宗啊!」
「是嘞是嘞,这红油的香气配合上高汤,让鸡丝儿彻底入味,一口下去,鲜香十足!」
「麻辣酸甜咸鲜香全都有,这厨师绝了!」
「难怪他舅舅非要请这位师傅呢!」
而就在大家动快子的时候,热菜也终于开始上了。
鱼香肉丝,清炒香孤,辣子鸡丁,一品豆腐,冷吃兔,椒盐蘑孤,红烧肘子……
作为川渝人,鱼香肉丝这东西实在太常见了,随便去一个饭店,只要是门口挂着川菜标志,谁不会,更别说还是川渝地区了。
但是……
越是大众化的东西,其实越难做,因为大家吃过太多口味,反而越能分辨好坏!
鱼香鱼香,看似有个鱼,其实并不包含鱼的调味品,就像是老婆饼里面也没老婆一样。
各种熟悉的食材!
猪肉,黑木耳,莴笋丝,胡萝卜丝儿等等!
当然,因为地域缘故,因此哪怕同样一道鱼香肉丝,可能有的地方觉得不放莴笋丝是正宗的,也有的地方是不放胡萝卜丝是正宗的。
但是……
判断一道菜是不是正宗,品味道就行了!
成才色泽红润,闻起来带着鱼香味儿,夹了一快子,一口,熟悉的酸甜味儿出现,紧接着便可以感受到肉质的柔滑软嫩,偏偏里面又夹杂了其他的材料。
比如切条的黑木耳,肉的软嫩和黑木耳的脆形成鲜明对比,但不管是肉还是黑木耳亦或者胡萝卜丝,都被浓浓的汁水包裹,这一口下去,鲜甜之中带着浓郁的蒜香。
「好吃!」
「本以为那几道凉菜就已经很好了,没想到……这热菜味道竟然如此优秀!」
「是啊,这可比省城那些大酒店的厨师做的好吃多了!」
正说着,方琴夫妇走了过来,儿子脚受伤了,也只能他们来代替走一走了。
「大家吃好喝好啊,味道如何!」
杜贵存端着酒杯,满脸喜悦。
「嘿,你大舅哥找的厨师,是真不错啊!」
有人竖起了大拇指,但是说话的时候,嘴里还含着食物,甚至于头都没抬。
「我去,这红烧肘子更好吃!」
「这肘子肉肥的入口即化,瘦的越嚼越香,并且肥肉的油脂都已经渗透到瘦肉里面了,一口下去,整个人都要被荤香淹没了!」
杜贵存傻眼了,这我们是来敬酒的啊,抬头啊各位!
哪知道他还没说呢,一旁老婆已经拿起快子,撸起袖子,直接撕了一块肘子瘦肉,直接塞进嘴里。
「唔,就是这个味儿,我终于又吃到了!」
哪怕是已经过了大半年,但是方琴对于那桌席的味道还是记忆犹新,只是后来很久没吃到,慢慢模湖了,但是……
这一口下去,死去的记忆瞬间回来了。
「哎,怎么在人家席上吃呢!」
杜贵存皱眉,连忙拉了一下老婆。
但紧接着,老婆就直接从桌上夹了一块肉塞到他嘴里,直接堵住了他的嘴巴。
「唔,你这样……唔!」
虽然都是农村的,这会儿坐席的也基本都是乡里乡亲,但毕竟是主家,怎么着也得讲礼节,只是他这话还没说口,那嘴巴里面的荤香就瞬间扩散,肉汁流入咽喉,然后……
杜贵存身子一震,眼睛逐渐变大。
「乖乖,这……这是肘子肉?」
杜贵存惊呆了,他又不是没有吃过红烧肘子,毕竟是农村流水席的标配。
曾有人戏言,农村的大席要是没上肘子,那这席就不完整!
虽然是戏言,虽然也的确不是每个人家的席都有肘子,但是……
肘子的出场率的确很高!
因此,他不知道吃了多少红烧肘子,可像是刚才吃进嘴巴里面的这种味道,还是第一次尝到!
见老婆顺手拿了凳子吃了起来,杜贵存也不讲究了,酒碟子随手放在旁边,然后拿了快子,直接一道道尝!
红烧肘子!
卧槽!
椒盐蘑孤!
两个卧槽!
鱼香肉丝!
三个卧槽!
……
这一道道尝过去,等到他再想去吃红烧肘子的时候,却发现骨头都被人拿走了。
方琴笑道:「怎么样,好吃吧,现在不怨我出那么高的价格了吧!」
杜贵存点点头,又哭着笑摇摇头。
难怪……
难怪老婆大舅哥非要请这位,就这手艺,五星级酒店的大厨也比不上啊,而且那位也太年轻了吧!
就在杜贵存狂吃扒拉的时候,媳妇儿推着杜洪涛来了。
他看到老爸老妈竟然吃起来了,顿时没好气的说:「爸,我今天结婚啊,舅爷舅舅家都来人了,你倒好,还吃上席了?」
儿子结婚,我吃席?
你这老爸怎么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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