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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29章 乐队之战的第一个对手!

小说:震惊!四十才发现自己是天籁之音作者:爱喝茶的大猫字数:2203字更新时间 : 2024-10-28 06:3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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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慕容诚开心地实施着他的争榜大业的时候。

凌步微也在自己的家里紧紧地了拳头,浑身颤抖着看向了新歌榜上自己那首新歌不断提升的下载次数。

没错,他终于如愿以偿地加入到了江侃的工作室中来,顺利地成为了江侃工作室内除了他自己在内的第一位签约歌手。

“希望这样的选择是明智的吧……”

他有些紧张地咬了咬自己的手指甲,目光紧张而期待地看着自己的新歌《暗里着迷》的下载数量一再上升,今天还不到24小时,已经下载了三万多次,目前排名在第十五位的样子。

没错,在他正式加入到江侃的工作室的一瞬间,【慕名而来I】的任务就已经完成。

然后江侃就抽到了一首名为《暗里着迷》的歌曲。

在试听之后,他感觉这首歌的质量也非常的不错,虽然风格有点儿复古,但整首歌无论是从编曲、节奏、歌词的水平来说,都可以说是一首非常不错的高质量歌曲。

“侃叔果然是守信,我加入的第一天就给了我这么好的一首歌,不枉我费尽心思要加入他的工作室,还舍弃了所有的歌曲分成……希望能够从这首歌开始,给我带来源源不断的名气吧。”

凌步微转过头看向了一旁的窗户,窗外是一片黑夜和万家灯火,以及光秃秃的树木和飘飞的大雪。

在这样一个窗外寒风呼啸、大雪纷飞的冬夜,自己已经加入到了新的组织之中并得到了身位天才作曲家的老板庇佑,凌步微只感到一股浓浓的暖意从心底里升腾而起。

飞扬娱乐在和星海、光芒等大公司一起争抢自己的时候,话说得那么好听,把自己夸成了歌神转世一般的天降奇才,都表示要给自己最好的歌曲,最多的资源,来将自己捧成一名天王巨星,不浪费自己一丝一毫的天赋和名气。

可后来呢?

整整一年过去了,只给了自己三首歌!

说好的演唱会,也是没有了踪影。

还让自己发扬风格,不要去和新签进公司的新人们争抢资源。

呵呵,这和那些把老婆骗到手就不再送花送包买礼物的渣男有什么区别?

不过也正是这样,自己的经纪人提出要离开飞扬的时候才能那么底气十足,毕竟对方当初和自己签订的合同里就写好了条件,他们的这种行为早已达成了违约的条件,不然的话自己也不能离开得这么迅速……

没有比较就没有伤害,这么一看,还是侃叔对自己最好啊,自己进公司的第一天就分配了资源,生怕自己赶不上四月份的新歌发布……

啧啧,没法比,真的没法比。

凌步微好看的帅脸上终于不再一片愁云惨淡,而是逐渐地柔和了起来,甚至嘴角还勾勒出了一点点若隐若现的笑容。

“侃叔,君不负我,我不负君,我凌步微这五年的命,就卖给你了!”

他紧紧地捏着拳头,感触地自言自语道,说出的话里带着丝丝热气,在一旁的窗户上结出了雾蒙蒙的水蒸气,久久没有化开。

……

“呵呵,我们是抽到了第二期演出啊……”

小酒馆里,江侃端着一杯桔汁,正小口地啜饮着。

张玲玲有劝过他,为了以后的事业,还是应该酌情减少喝酒的量。

他从善如流,今晚没有再喝啤酒。

“是啊,之前抽签的时候可把我紧张坏了,还好第一期不用咱们上台,否则我估计自己都会紧张得腿肚子都抽筋!”

老周也是颇有些后怕地说道。

虽然之前有参加过乐队的专场演唱会,但毕竟那是线下的嘛,也没有电视台拍摄,观众也就五千多人而已,自己就当是在公司开大会的时候上台表扬了个节目也就过去了。

但现在这次可是上电视啊!

而且还是在国内颇受欢迎的蓉城电视台的节目,那很可能是要面对全过的观众的,心理压力不是一般的大。

但是看到江侃那云淡风轻的样子,他还是只好绷着自己的情绪,不能让自己看上去太过紧张,免得被这个比自己小了十岁的小兄弟耻笑自己怯场。

“呵呵,也不能说分配到第二场就很轻松了,要知道着名的国内乐队隋唐乐队可就是分配到第二期的啊,还好,不是咱们的匹配对手……”

柳志恒也加入讨论中来,虽然他自己身上并无任何的音乐细胞,但毕竟参赛的是自己的两位好友,自己可是眼睁睁地看着冬雨乐队的崛起经过的,也非常的希望它在比赛中能够走得更远一点,获得更大的成就。

“话说,咱们的这个匹配对手‘爬山虎’乐队到底是什么来头?之前好像没有听过它的名字吧?”

江侃转过头,好奇地问向了老周,毕竟他在这方面浸淫多年,了解的乐队肯定更多一些。

“噢,他们啊,是魔都那边的一支五年前成立的乐队,主打东洋风的小清新风格,颇受那边的小资青年们喜欢的。”

老周翻了翻眼皮,很快便从记忆中调出来了这支乐队的大致情况。

“之前我们前几年的时候去魔都参加音乐节,和本地的乐队交流的时候,还在会场遇到了他们,有打过招呼。”

老周说着说着,突然眉头微微皱了起来,仿佛回忆起了什么不太令人舒服的往事。

“呵呵,当时我们还没有遇到你这个大才子,混得也不怎么样,默默无名嘛,而他们当时已经在那边小有名气了,也有了好几千的拥趸。”

“然后在和他们做自我介绍的时候,他们的主唱却非常轻蔑地对我说了一句话:‘怎么,快五十的老头子也来玩乐队了?搞不好是自己花钱拉了几个小弟来陪自己过家家的吧?’”

老周说着说着,眉头就越皱越紧。

“我当时就很生气,快五十岁的老头……啊呸!快五十岁的中年人,凭什么就不能来玩乐队了?老子就是花钱拉了几个兄弟过来一起玩乐队,碍着你们什么事了?”

“但是当时还有许多别的搞乐队的朋友在旁边,我也不好跟他翻脸,但是这个名字我是记下来了……没想到几年之后,我们竟然还有这个运气能在综艺节目中和他们成为直接竞争对手?”

说到这里,老周狠狠地搓了搓手,裂出一口大白牙齿,略显狰狞地“嘿嘿”笑了两声。

“我们现在可是有了你这个大明星加入了,到时候遇到那个狗眼看人低的家伙的时候,不知道他会不会被吓得直接认输?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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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周的表情再变,不过这次却是变成了十分开心和豪爽的样子,他伸手拿起杯子和江侃手中的饮料碰了一下,然后将剩下的大半杯啤酒都一口喝下,然后将杯子“嘭”的一声重重地顿在了桌面上,震得其他的酒瓶差点蹦了起来。

“哈哈,老周,那可不咋的,这次可是有侃哥在,咱们冬雨乐队一定能够一雪前耻,大展宏图,把那个狗眼看人低的家伙第一轮就给pK下去!”

柳志恒也在一旁同仇敌忾,先给老周又开了一瓶科罗娜,又举起了自己的杯子:

“祝咱们乐队旗开得胜,第一战就拿这个什么‘爬山虎’乐队祭旗!”

“旗开得胜!”

“拿它祭旗!”

三人豪爽地哈哈大笑着,各自拿起了自己手中的杯子、瓶子,狠狠地碰了一下,然后一饮而尽!

……

魔都。

某豪宅中。

五名打扮得非常扶桑系风的年轻人,正各自抱着手中的乐器,在排练着即将参赛使用的曲目。

一个电吉他手,一个木吉他手,一个贝斯手,一个鼓手,还有一个键盘手。

吉他手是主唱,带着一顶宽松的浅黄色毛绒软冒,要是不认真辨别,真的很容易会将这顶帽子的颜色看成是绿色。

“好了,再来一遍,大家注意刚才那个转折的部分,情绪一定要释放出来,不要过于平淡……”

主唱摇了摇手中电吉他那长长的琴身,右手的拨片放在了起始的音节上,对着鼓手的方向点了点头。

“one,two,啊,onetwothreefour!”

鼓手的脚重重地踩在了低音鼓的踏板上,手中的鼓槌也重重落下,敲击在了身前的鼓面上,一时间宽大的房间里顿时被各种音色的乐器所充满,众人的脸上也都逐渐露出了满足的笑容。

……

几分钟后,这首歌曲的本次排练再次完成。

“好了,大家干得不错,休息几分钟啊,喝点水松弛下手腕,咱们一会儿再来排练一遍……”

带着黄绿不分的帽子的主唱再次拍了拍手,对着大家鼓劲说道。

“不是吧哲哥,还要练啊?咱们今天都排练了七八遍这首歌了,这强度也该差不多了吧?”

旁边的那个胖胖的贝斯手此刻却有点儿不乐意了,他用肥肥的手摸了一把额头,然后甩出了一串汗珠,有些不满地抱怨道。

“是啊哲哥,今天咱们可是从早上9点就开始练习了,现在都下午四点多了,也该差不多了吧?何必要这么玩命地练习呢?”

一旁将两只鼓槌横放在胸前的鼓面上,一边用毛巾擦着脑门上汗珠的女鼓手,此时也颇为不解地看向了主唱,毕竟是刚刚连打了好几遍相同的鼓,此刻的她都有些微微地喘息了,好看的俏脸上也有汗珠顺流而下,在她的下巴尖上凝聚成了一颗晶莹的水珠。

“你呢?阿蒙,你也觉得咱们练习得太过分了不?”

主唱没有去说服和安抚他们,反而是将目光看向了身边抱着木吉他正微微喘息的高大的吉他手。

“我不觉得过分,小哲,对手的名字虽然不出名,但他们的主唱可是最近这一年风头正劲,我们第一轮就碰上了他们,不竭尽全力是压根赢不了的。”

被称为阿蒙的吉他手体型高大而魁梧,一身的腱子肉简直就跟健美先生无二。

但他却能把在自己怀里显得分外娇小的45寸木吉他给拨弄得丝丝入扣,犹如巨人绣花的感觉,可见平时的练习有多勤奋和刻苦。

“是的,阿蒙你说得很对,对方可不是几年前我们在音乐节上遇到的那支毫无特色的中年人组建的玩票乐队了。”

他在一旁的音响上坐了下来,将手中的电吉他取下放在一旁的琴架上,对着刚才抱怨的那三位队友严肃地说道。

“众所周知,这支名为‘冬雨乐队’的蓉城乐队,他们走狗屎运地招揽到了目前风头正劲的大明星江侃作为他们的主唱歌手,光就凭这一个名字,我们就得拿出十二分的重视程度来对待他们!”

“你们知道江侃多有才华吗?你们知道他有多猛吗?”

“出道之后,一年的时间里就拿下了三个月的新歌榜第一,另外三个月还是前五的存在,之后又一举击败众多老牌歌手拿下了《夏国好歌手》的年度总冠军!”

“不仅如此,他还在今年的前三个月三次击败了声名显赫的天王巨星周胜杰,就连方静山来和周天王合体,都没能战胜他今年的那三首歌曲!”

“这是什么样的水平?这是什么样的威慑力?有他参加的比赛,还是我们的直接竞争对手,我们能够小瞧他们吗?”

李哲不急不缓,但是非常严肃而郑重地给队友们分析着所面临的严峻情况。

有人听进去了,有人没听进去。

女鼓手此时就很是不服气地在手中将鼓槌转了好几个花,她一边嚼着嘴里的泡泡糖,一边满脸不屑地撇着嘴说道:

“不就是江侃嘛,他唱歌厉害,但他玩乐队也那么厉害吗?不就是一个玩票的歌手而已,他平时又不和冬雨乐队一起活动,就是一个名声吓人而已,他懂什么乐队啊!”

“我承认,他写的那几首歌曲,《喜欢你》和《冷雨夜》都很好听,《无地自容》也不错。”

“但是,前面两首歌都是粤语歌曲,后面那首又是非常劲暴的金属摇滚,这几首歌的风格都只是适合那些半老头子喜欢而已,现在的年轻人谁还听那么复古和喧闹的歌曲?”

她不屑地吐出一个泡泡,“啪”的一声泡泡碎裂后又站在她的嘴角。

她一边不慌不忙地将破掉的泡泡舔回嘴里,一边非常无所谓地摊了摊手:

“现在的年轻人,都是喜欢咱们乐队这样的小清新风格的小资人群了,哪有那么多的苦情和深仇大恨要去控诉?现在的人也都不会喜欢听嘛,咱们自己的歌里边的那些东西唱得多好,诗和远方才是他们的追求!就江侃那样的大叔和周老头子那些老古董他们唱的那些歌,早就落伍啦!”

“你们信不信,和我们对上了,是该他们觉得恐惧和紧张才对啦,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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