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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9 回家

小说:街机摇摇乐作者:刅字数:1420字更新时间 : 2024-10-27 06:2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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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家时,堂屋的大圆桌上已经坐满了人,正在吃饭。满爷爷坐在首位,丁当的姐夫曾欢坐在他左手边,其他的都是他厂里的工人。

欢哥的小厂就在丁当家的后院,不知道有没有午休,午餐看来是包餐。这年头私人开厂的还有些国企风范,有些东西都是厂里包的。虽然不能做到包工人从生到死,也没有幼儿园学校保卫科卫生所这些设施,但包吃这种基本要求还是能做到的。

这个时代的工厂,讲究地是三班倒,人可以休息机器不能休息。不像后世包吃包住只是想把你焊死在工位上。一个人干三个人的活拿1.5个人的工资,看上去工资高了,可是付出的人身成本更高。加班加来的工资够付医药费和植发的钱么?

曾欢个子不高,眉浓目明有些小帅,看上去很精神。寡言少语,言出必有物,非常容易让人产生信任感。但重点是他身上有股闯劲,敢打敢拼,不出意外的话就是这个时代的弄潮儿了。

作为小学生,曾喆并不了解欢哥和他的小厂。他只记得欢哥后来扩大了工厂,又买了房和车。九几年的车可不像后世那么便宜,一辆车便宜的也要二十万左右,比房子贵几倍。

“爸,姐夫。曾喆今天忘记带钥匙了,中午打算在这吃。”丁当冲曾欢点点头,又对满爷爷道。

“不好意思啊,满爷爷,欢哥。”曾喆马上变得乖巧,身为老登变脸是基操。

“客气个啥,这楼上楼下的。食堂的饭菜又不好吃,瞧把你瘦得。”满爷爷又道,“尝尝你大娘的手艺,喜欢吃的话,天天来吃都行。”

曾喆一边坐下,一边隐蔽地撇了丁当一眼,那意思是说,看吧,我都不说吃一个暑假了,你爹主动邀请我。丁当自以为没人看到,狠狠地踩了曾喆一脚,又被满爷爷训道,“还不去给小喆添饭,记得多拿双筷子。”

丁当应了一声走了。

曾欢赶忙站了起来,“爹,我来吧。”却是满爷爷见曾喆落座,打算给他倒杯白酒。

曾喆一惊,他只打算混口饭吃,不曾想满爷爷当他是客,要给他倒酒喝。上辈子是没得选,谈生意,你不抽烟不喝酒你想干嘛?历史上那个不抽烟不喝酒又自律的男人叫希特勒,但这辈子曾喆是真打算戒烟戒酒做个自律的人。毕竟只有老了,才会知道什么是抽烟抽得老咳嗽,喝酒喝到糖尿病,再来一次他可不想继续过那样的生活。一口烟,一把消炎药,一口酒,一针胰岛素……这样的日子,谁喜欢谁去过。

“还是喝啤的吧,你年纪毕竟小。”欢哥说着便给曾喆倒了杯冰啤酒。

虽然欢哥帮曾喆化解了尴尬,没让他喝白酒,但是曾喆连啤酒都不想喝,不接的话又显得非常没礼貌。

“爸,人家大学生以后要考大学的,你那能让人家喝酒,会伤脑子的。”就在曾喆纠结的时候,丁当过来了,一把接过欢哥手里的杯子,“还是我喝吧。”

“你个女孩家家的喝什么酒。”曾喆脾气上来了,他又不是不能喝酒。想当年为了接单,陪着个青岛的富婆喝了36瓶劲酒。为了不出卖色相,他只能把富婆喝趴下。

“女孩子怎么就不能喝酒了。”丁当挡住了他的手。

“我说不能就不能。”曾喆声音高了起来。

“你居然敢凶我。”

“我没有凶你,我说的是事实!我年纪小,你年纪不也小?!”

……

两人旁如无人的吵了起来,旁人都惊呆了。

“要不,我喝!”这个时候还是欢哥好。

“闭——”两人突然异口同声地说了一半,发现不对马上又笑了起来,“姐夫喝!”

丁当瞪了曾喆一眼,两人又异口同声地道,“欢哥喝,不对,姐夫喝。”

曾欢只当没听到他俩在说什么,一口气把杯里的酒饮尽。满爷爷也只是说了声好,又自个嘬了口酒。

曾喆尴尬地坐下来吃饭,满桌子都是辣椒。烧辣椒,辣子鸡丁,麻婆豆腐……全是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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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亏曾喆现在的身体很适应,搁过去,他准窜稀。后世的他早已定居鹏城,很少回老家。每次回去,同学朋友请吃饭,都着重帮他点些微辣的菜。可湘南微辣的菜是微辣么?吃惯了清淡的粤菜再吃湘菜,那是跟自己的痔疮过不去。

曾喆蒙头扒着饭,越想越觉得不对劲。上辈子,小美姐啥时候结的婚?好像自己家的小孩都好几岁了,她还没结婚?不会吧,青梅竟是小美姐?我当她是姐们,她居然想睡我?

男孩对情感的反应一直是有延迟的。曾喆也是在刚上大学的时候,一天之内被两个学姐强吻后,才懵懵懂懂地明白了感情这回事。这才知道洗脸要洗脖子洗耳垂,这才知道衬衣要扎在内裤里……一个成熟的绅士是靠很多个小姐姐慢慢培养出来的。

但,直到他毕业,班里的女生都以为他从来没有谈过恋爱。

兔子怎能吃窝边草呢?是师大的女生不香是艺校的女孩不美还是卫校小姐姐的制服不好看?

兔子哪能吃窝边草啊!小美姐不过是房东的女儿,最多算是未来的实业家……我还没去过东关做过认证没去坡县见识过合法没去暹罗租过没去霓虹拍过……

曾喆腹诽道。

咦,小美姐人呢?曾喆转头看了下,发现小美姐并没有跟他们一起上桌吃饭。

以前没有发现,其实湘南的封建思想还是有些残余的,比如女人不上桌,而男孩只要到了岁数就可以上桌喝酒。曾喆不禁地想起了他爷爷当年写的回忆录,上面写着女性每天只能吃两顿饭,而他爷爷每天晚上都要偷点吃的藏在袖子里,带给他奶奶吃。要知道,虽然他家祖上是大地主,但他奶奶家还是刮民党的家属也属于大户人家,至今他奶奶的弟弟还流落在湾省。

曾喆现在毕竟还是个孩子,只能蒙头吃饭不敢接桌上人的话题,但有些东西居然让他看到了。

欢哥的工人里面居然有个跛子,去添饭的时候腿一瘸一拐的。

有句老话,火车好坐雁城难过,说的就是曾喆的家乡雁城。雁城离羊城近,离赌城港城更近。经常有雁城的矮骡子跑到赌城当叠马仔或是跑去港城混,又或者在那边犯事了再跑回来。本地大佬换了一茬又一茬,不变的是某些规矩。

雁城的矮骡子输了会被挑掉手筋或脚筋,把人按住用刀一划,再拿钩子一钩,啪~断了。后面接上去也会短一截,所以当你看到某些年轻的跛子还是离远点的好,这种人有可能是退役的江湖人。

曾喆是没想到欢哥居然会养个跛子,真,无师自通。做生意的人基本都会养些帮闲,某些时候这些帮闲就是帮你联络生意的入口。你的帮闲认识我的帮闲,然后你和我就认识了,很多不好做的事情都是这些帮闲去做的。

当然,你可以用古语称他们为帮闲,也可以粗俗的说是狗是手套是刀手。伟光正的永远是你,下三滥的永远是他们。

钢铁大王安德鲁卡耐基在苏格兰度假的时候,他的忠狗正带领着平克顿雇佣军枪杀工人。后来他成了大慈善家,而那个当年为他背负一切的忠狗呢?有意思的是,清末民国初的时候,许多华夏名人还专门为卡耐基烹饪了好多碗鸡汤。更有意思的是,心灵鸡汤大师戴尔卡耐基,专门把名字改成了卡耐基,从此就有了成功学。

这,也是曾喆不太想在九十年代做生意的原因。这个年代的钱好赚,但命不一定保得住。有时候你命保住了,人却进去了。

一垛钱注定带血的,而另一垛钱干干净净清清白白,你选哪垛?

安心读书,毕业后混成企鹅前八百员工,不用到三十岁就可以退休了,不好么不舒服么?他又不是主角,在这个黄金年代,安某乐的副总全家都没了。他又没有挂,难道上个厕所都要带一群保镖?那样有意思么?

不像后世的鹏城,大把千万富翁亿万富豪出门坐地铁骑小电驴。

人身安全第一啊。

不对,曾喆忽然愣了一下,他好像,有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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