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武器的批判
博纳神父之前加入浸礼宗,在镇上传教了两年,也不过两百多个忠心信徒,而现在仅仅过去几天,就有几十人主动要求加入教会。
这不感觉跟林墨混,比跟浸礼宗混有前途多了?
作为一个神父,他对自身价值的衡量,自然是通过信众数量的来判断的。
至于信仰是什么,信谁,并不重要,只要让自己能吃上信仰这碗饭就行。
“...god!”
可当博纳打开那些文件,读了几行里面字体俊秀的花体英文后,后半句就变成了破音。
僵持了半天,才勉强回过神来,又抬起头看了看林墨。
只见林墨则习惯性拿起鹅毛笔,顺手在文件上补了一行标题,免得自己以后认不出来。
“圣教三字经。”
那字迹,跟文件上的字迹一模一样。
博纳神父手中的文件哗啦掉落到了地上,瞪大眼,凝视着林墨,好像看到什么奇迹。
跟先前安娜和艾琳一样,发现林墨不仅会写字,而且字迹如此优美。
一位印第安酋长能写出堪比学院教授的文字,除了神迹,还有什么原因能解释?
博纳神父内心开始真正有点害怕了,就像装鬼的人最怕遇到真鬼,他也怕林墨真是一位圣徒,天父降下的儿子,那么自己的所做所为,必然要遭受惩罚。
“嗯?”林墨略带不悦的看向他,博纳神父才反应过来,飞速捡起地上的文件,浑身颤抖着躬身,“我...很抱歉...我的主人!”
林墨没有怪罪,只是看了过来一眼,那双深邃的眸子仿佛已经将人心看透。
“好好阅读这些文字,传扬出去,要记住,唯有信才能解你们的罪。”
拍了拍他的肩膀,并且抚摸几个狂信徒的头顶赐福,就将他们送了出去。
这些人是不是真信自己,不重要,也无所谓,因为只要有利益就不怕没有人信仰。
毕竟今晚自己还有仗要打,还有头皮要割,没有时间处理太多教会的事情。
现阶段最重要的事,始终是活下去,等悬在头上的死亡危机结束了,才有时间来好好打理教会,以及推动部落发展。
要打仗了。
林墨走出酋长木屋,看见殷部落没有哭容,更没有离别的伤感,只有一片肃杀的静默。
每个人好像都知道自己该干嘛,战士们训练完成后回到家中,跟妻子吻别,抚摸孩子,跟父母告别,带上磨好的利刃和补充能量的牛肉块、玉米饼、木筒装的水,毅然决然走到部落中央整队。
好战部落就是这点好,打起仗不用自己操心,会准备好一切,长弓已经在安排接应的路线,以及沿途掩盖好行军的踪迹。
总而言之就俩字,专业。
教授战术也是一点就通,脑子极其活泛,毕竟印第安人一次围猎不成功,就可能饿死一家老小,比训练华夏农民要轻松的多。
在临走之前,林墨从安娜手中接过了这块用石灰石、黏土和铁矿石经过几道工序后弄成的现代水泥。
子弹打上去,也就是啃出一个小坑,用这东西制作成混凝土,能修成这个时代真正的防弹碉堡。
“再测试一下防弹性能,问题就不大了。”
既然有了水泥,林墨来到工地上,召来威廉,重新规划了工地的进度,添加了几个碉堡,连接交通壕。
威廉没有反驳的接受了任务,只是看着林墨浑身戎装,眼中仿佛闪动着些什么。
“先知,您是要去打仗了吗?”在林墨转身后,他忽然严肃的问道。
“是这样的,我的孩子。”
林墨没有转身,只是平静答道,“若你想知道,那么我将告知你一个道理,那便是‘批判的武器,并不能替代武器的批判’!”
“惩戒有罪者同样如此,不可仅凭言语,耶和华还要我向传达战争的旨意,直到万军皆低头不敢再言,亲的变成疏的,死的变成活的,不信的变成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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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判的武器,不能替代武器的批判...”
听闻这话,威廉低下头,好像在咀嚼其中的深意。
这句来自一百多年后那位马圣的言论,其中富含的深意,自然让他体悟很多东西。
哲学家的言论,对知识分子的杀伤力还是很大的,尤其是从一位先知口中说出来。
“那么。”威廉思考片刻,很有军人风范的蹲身半跪在林墨面前。
“我希望您能带上我,我会成为您手中最锐利的剑和盾,惩戒一切有罪者,誓死捍卫您的荣光!”
林墨听到这句话,皱了皱眉,沉默了,倒不是他不想带威廉,而是感觉这小子好战的有点可怕。
不过,这些白人奴才早晚是要为殷族打仗的,晚来不如早来。
“从你的人里面,挑选十几个合适的,去长弓那里领枪,在主的指引下,加入这场祂赐给我们的战争。”
林墨抬了抬手,算是表达了许可。
“是,先知,感谢您赐予我这份惩戒的荣光!”威廉身形站得笔直,像一杆标枪。
“您的荣耀,即是吾命!”
...
“注意避开有人的地方,掩盖自己的踪迹,该死!丙字旗的那个新人,你要是再敢掉队,我就把你耳朵狞下来!”
在漆黑一片的旷野上行军,只有最前方向导的一点火把做指引,一开始打仗,长弓好像变了个人似的,怒吼声始终未曾停息过。
现如今,林墨已经率领三百多个战士,骑着马离开了部落,沿着无人的旷野朝圣地摸近。
十个旗的战士排成一团,马速既不快也不慢,因为这次有一整晚的时间,而圣地距离部落只有几十里罢了。
大多数殷族战士,都把棉盾放在马后,走得十分整齐。
但对新加入的一百多个战士而言,则心里不禁暗自汗流浃背。
训练的东西虽然已经用在实战过,可到了这时,脑海还是一片空白。
所以林墨不敢让他们执行重要任务,主要作战还是依靠殷族本部战士。
到了一片河口处,林墨命令所有人下马。
将马匹拴在旁边的老林子里,每个人拿好自己的装备,扛着棉盾,开始沿河而上,徒步前进。
每个人的背包、火枪、子弹加上棉盾,林墨算过,平均负重也就在二十斤左右的样子。
毕竟棉盾是四个人共用一个,同样是四个人抬一个,紧急行军的时候可以换着背,不能算全额负重。
而前世军人五公里越野的标准负重是十三公斤,但那是挑战极限,寻常野战带个二十公斤负重完全洒洒水。
更别说这些从小吃野牛长大,在野外狩猎长大的印第安人,别的说不好,但身上力气肯定还是有一把的。
他们的问题在于,队形太过散漫,根本没有随时面对敌人的自觉。
在长弓眼里,新人中表现好点的,只有那位刚刚抬甲字旗的白狼。
他不仅背着两个棉盾,还疾步如飞,根本不像其他人,换着背就开始气喘吁吁,走着走着队形就散得遍地都是。
长弓路过时对白狼投去一个赞许的眼神后,紧接着就对后面几个旗的新兵再次大吼,“站起来,马上给我站起来,不准歇,我说了多少次了,盯紧你前面人的脚步,跑起来,用大腿发力!”
行军也是有方法的,特别是负重情况下,因为人的小腿肌肉不如大腿,由于疲劳的缘故,会习惯依赖小腿发力,最后就会步伐越来越小,不知不觉发现自己掉队了。
正确的做法,在行军时必须迈开大腿,大踏步前行,充分调动大腿肌肉,这样才能避免腿部肌肉疲劳,不会让自己不知不觉脱离了队伍。
这种细节必须是经常行军打仗的部落才会懂,光狩猎是练不出来的,现在没时间对新人进行训练,长弓也只能一点点灌输给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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