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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新的旅途

小说:权游:烈日行者作者:姬澹清字数:2213字更新时间 : 2024-11-08 11:4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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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德尼经营着两条商贸路线,一条向南往白港,一条向北往临冬城。

走北线的商队两个月前就已经出发,现在还在路上,至少还要个把月才能回来。

南线这一支正好在红石村修整,罗德尼才有机会把这支商队的护卫们调出来,投入到剿灭海盗的战斗中。

不过护卫们并不是罗德尼的领民,没有保卫领地的义务,因此罗德尼额外许诺了不少代价,才说动他们参战。

现在有人在战斗中负伤,罗德尼也不好逼着他们带伤出发,就算去了也是累赘。

可如果等伤员养好伤再启程,商队原定的行程就会延迟。

少挣点钱还是小事,违反了和其他大小领主们的约定,坏了信誉才是大事。

南线商队的头领叫做克莱格·寇布,是罗德尼的亲哥哥,很受罗德尼的信任。

两兄弟商议一番,决定出发之后,看看沿途村镇有没有合适的人选,有的话招募进护卫队里。

只要到达白港前能把人手招募齐,就算回程时刘易不跟着回来,对商队的安全也不会有影响。

这就是罗德尼力劝刘易先去白港的原因。

由于护卫们和罗德尼是雇佣关系,一应武器马匹都需要自备。

薪酬之外,商队只负责供应路上的饮食,而这些饮食的标准也就堪堪让人饿不死而已,甚至想要吃几块肉干,还得护卫们自己掏钱。

所以顶替伤员加入护卫队,刘易并不能继承他们的马匹和武器装备,这些得自己花钱买。

自从两周前从荒野莽荒回到文明世界,事情一件接着一件,片刻不得喘息,直到这两日,刘易师徒俩才略微得空放松一下。

在罗德尼的经营下,红石村的商贸活跃,刘易决定带着凯文在村里逛一逛,好好采购一番,补齐所需的补给,为后续的路途做好准备。

他们先去铁匠铺变卖了从海盗手里缴获的各种武器,又贴了点钱,请铁匠师傅把海盗头领的那套锁甲和头盔改造成符合凯文的体型,约好了三天后来取。

接着就是购买马匹。

一般来说,两个人最少也得需要三匹马。

刘易和凯文一人一匹骑乘马,用以代步,再买一匹驮马来驼行李。

不过他俩在村里逛了好几圈,什么犄角旮旯都找了一遍,也没有找到马贩子。

不得已,只好回到庄园,找到寇伯特家的管家询问村里哪里可以买到合适的坐骑。

“大人,村里那些穷鬼能有什么好马,好马都在我们老爷的马厩里。不过能不能卖,我得先去请示一下。”

向刘易告退后,管家转身就往屋里走,正好撞见哈利出门。

哈利见管家急冲冲的模样,担心是出了什么意外,便问了两句,得知是刘易想要买马,就直接把事情揽了下来,“这种小事就不用打扰我父亲了,他正在和我叔叔统计这一次要运走的货物,我带两位客人去马厩看看吧。”

管家略一思忖便答应下来,毕竟小主人也是主人。

跟着哈利来到庄园后面,刘易看到五匹马停在马厩里悠闲地吃着草料。

哈利从马厩柱子上挂着的麻布口袋里抓出一把豆子,喂到花白色的马嘴里,说到:“刘易爵士,那匹栗色的母马是我父亲的坐骑,花白色的这匹是我的。除了他们之外,另外三匹马随便你们挑选。”

刘易哪懂怎么挑选坐骑啊,他虽然是有着宗师级骑术驾照,但是作为牛头人,他以前骑的都是科多兽啊,凤凰啊,冰龙啊,陆行鸟这类的。

正正经经的马匹,他是一屁股也没有坐过。

纠结了片刻,刘易硬着头皮来到食槽前,双手抱胸站立,“凯文,考考你,你觉得哪一匹适合你?哪一匹适合我?”

“好的,老师!”

凯文不疑有他,跃跃欲试地走到马前,逐匹检查起了马匹的头、胸、蹄、齿,一会儿摸摸这里一会儿摸摸那里,看了好一会儿,最后选择了一匹棕黄色的公马和一匹白脸黑身的母马。

“老师,我觉得这两匹马不错,你看呢?”

刘易点点头,赞许道:“的确都是好马。”

可惜都比不上我的六十级圣光科多兽。

哈利挑眉说到:“爵士,我必须提醒你,‘老东西’已经十四岁,是匹老马了。”

刘易看了凯文一眼,凯文此时脸色红得跟熨斗烫了一样,估计他真没有看出这匹马的年纪。

“没关系,我从一开始就知道这是一匹老马。不要紧,老马就像老兵。不一定身强力壮,但是一定经验丰富,很适合我。我们能骑一下试试么?”

“当然。”

哈利吩咐马童拿来两件鞍具装上后,他自己也跨上花白马,领着二人来到村后的矮丘策马奔腾了一会儿。

不能不说,凯文替他爹养了几年马,多少还是有些眼光。‘老东西’虽然口齿不小,但是很懂骑乘者的心思。

无论轻轻扯动缰绳,还是轻轻夹夹马腹,‘老东西’都能给出恰当的反馈,这让从来没有在现实中骑过马的刘易非常满意。

“凯文,你的那匹怎么样?”

凯文一脸汗水地从马儿身上滑下来,“很好,爵士。太好了。”

凯文从来没有拥有过自己的马,对他来说,只要是匹马就行。

那就这么着吧,刘易转头问到:“哈利,你准备卖什么价?”

“正常来说,一匹战马通常卖一个金龙,根据马的品相略有波动。”

哈利不愧是家学渊源,迅速报出了价格,“‘老东西’是我父亲当年参加讨伐铁群岛时候的战利品,年轻的时候,十分神俊。黑马还没起名字,两岁出头一点,但是潜力很大。如果你们愿意,我可以做主两个金龙卖给你们。”

刘易丢了个眼神给弟子:你说呢?

凯文皱着眉头不说话:我只会养马,没有买过……

刘易轻咳两声,“哈利,既然是你父亲的战利品,我还是等罗德尼大人有空的时候和他谈一下吧。如果他不愿意出售,就不给你添麻烦了。”

听到刘易要找自己的父亲谈,哈利立马改口道,“不过爵士你在这次战斗中帮了我们这么大的忙,肯定不能这么贵卖给你。要不这样,一个金龙,加二十个银月,两匹马都交给你。只是有一个条件,希望你能答应我……”

“你说说看。”

“你……能不能,”哈利看上去颇为踌躇,“停留在红石村这段时间,你能不能教导我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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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易觉得很奇怪,“为什么要找我学呢,你父亲就是一个守备官啊。”

“我父亲能成为守备官,是因为他在后勤和商贸上很有天赋,武艺不是他的长项。

如果这一次没有你参与,我父亲的领地就完了,就算事后请来多尼尔叔叔的部队,也只能收回一片废墟,到时候说不定领地也要被收回去。

你在独桥村斩杀海盗的那一幕,令我十分震撼,我这两天一直在想,如果我的武艺能有你的一半,也许这一次的战斗就不会这么惨烈。”

刘易点点头,自己那一天的表现的确是超帅的,吸引一两个迷弟也很正常。

反正自己平时也要教导凯文,一只羊是赶,两只羊也是赶,临时收个学生也没关系,就当是外门弟子了。

“当然可以,从明天起,你就和凯文一起训练吧,我会亲自指导你们。不过你父亲那边,你得自己去说。”

“感谢你,爵士。”

回到庄园,把马送回马厩,刘易又领着凯文出门采购其他物品。

搞定了骑乘马,驮马就容易解决了,管家帮着牵线,刘易从本地居民手里买了一匹壮实的驮马,才花了十八个银月。

然后他们又去街上订购了毛毯、水壶和铁锅之类的旅行用品,最后算下来,刚拿到手还没捂热乎的金龙,就这样消失在了红石村,自己还搭进去二十多个艾泽拉斯银币。

不过准备好了这一切,刘易现在真正有了一个雇佣骑士的样子。

毕竟有马的骑士和没马的骑士,在雇主跟里,完全是两种生物。

所谓“教学相长”,好为人师的朋友都知道,在教导别人某种技艺的过程中,教学者自己的技艺水平也会在这个过程中得到加强。

和哈利商量了之后,刘易决定指导他长枪术。

长枪号称百兵之王,一杆三米长的长枪拿在手里,等闲三五个人近不了身,无论是步战还是骑战都是一种很实用的武器。

但是在教导哈利两天之后,刘易意识到一个问题,长枪是很长了,但是遇到别人的长枪比你的再长一点呢?

一寸长一寸强,能克制长枪的,唯有攻击范围更远的弓弩。

可是……作为一名烈日行者,刘易的武器技能里没有弓、弩、火枪。

来到维斯特洛之后,刘易体内的光明之力被封印,复仇之盾、审判、圣击……所有的远程攻击技能都不能用,这让刘易的战术选择变得极其有限。

如果以后遇到了轻灵快捷善于风筝的敌人,必定会吃大亏。

而且要知道,骑射双全,是每一个东方少年的梦。

幕后黑手你不让我使用光明之力,那我自己学习弓箭行不行?

于是去铁匠铺给凯文拿铠甲的那天,刘易在铁匠铺老板的帮助下,从一个老兵手里买了一张长弓,二十几支箭回来。

“老师,你买这些做什么?”

“做什么,练习啊。我的射艺不行,趁去白港的路上好好练习一下。”

“可是……”凯文小心地问到,“弓箭不是平民才用的武器么……历史上留名的高贵骑士,并没有以善用弓箭闻名的。”

“哦?为什么呢?”

“因为弓弩是懦弱的人才会用的武器,真正的勇士要在面对面的战斗中获得荣耀。”

“这是给跟你说的?”

“我父亲跟我说的,我哥哥也是这么说。”

刘易撇撇嘴,“我家乡有句古话,十里地外人们的口音就不同,一百里外人们的习俗就不同。五指半岛的骑士不善射箭,不代表北境、西境的骑士就不善于射箭。”

“再说了,面对面的战斗就荣耀么?那我问你,一个强盗抢劫独自带着小孩回娘家的妇女,虽然是面对面,荣耀么?”

“那当然不荣耀。”

“那一个勇士见到这个场景,拉弓一箭射穿强盗的头颅,荣耀么?”

“不能这么比,我说的两个实力相当的战士,以性命为赌注面对面的战斗。”

“那两个人都用弓箭对射不就好了。”

见凯文还想争辩,刘易打断到,“好了,不用说了。我是自己练习,又没让你跟着学,你能把我现在教你的东西掌握到八分,就够得你下功夫了。

在我的家乡,一个合格的贵族,必须掌握六项技能,射艺就是其中之一。”

凯文很疑惑,“那你怎么会不懂射艺呢?”

刘易不想再多说,于是胡诌了一句,“所以我回不了家了啊。”

凯文却由此脑补了很多,原来老师的家乡是这么严酷的地方么?

以老师的学识、武艺、修养和品格,居然只是因为不掌握射艺,就被驱逐出来,那么那些留在当地并成为统治者的战士,又该是怎样的人杰?

于是对刘易家乡的好奇和向往,像一粒种子,种进了凯文的心头。

长枪术是刘易武器技能中双手长柄的一个分支,刘易还记得自己曾经拥有的第一支长柄武器,就是奥特兰山谷守军奖励的冰刺长矛,那时候他还是个人类战士,这把长矛他用了很久很久。

跟着刘易学习了几天,哈利初步掌握了马上持枪和步战持枪的区别,基本的技巧,战斗时的要领。

不过每一次和刘易对练,该被碾压,还是被碾压。

甚至是和凯文过招,也是输多胜少。

深夜里睡不着的时候,哈利忍不住问自己,这几天起早贪黑地,究竟是为了什么?

刘易对此只能表示,孩子,你还太年轻了,坚持上几个月你就会发现自己和普通战士的区别。

不过刘易的认真教导还是让哈利很是感激,虽然他看不到自己和其他人的差距,但是他看到了刘易和他父亲的差距,就像自己和小妹妹珍妮的差距。

这样一个强大的战士,仅仅是为了履行承诺,就全心全意地向他传授自己的技艺,哈利心里很感激,便自己出钱,给刘易买了一辆二手的马车作为谢礼。

刘易很高兴,因为坐在马车上明显要比骑在马上舒服。

为了表示感谢,刘易赶在临行前的两天给哈利狠狠上了一番强度。

到了夜里,哈利躺在床上睡不着,身体就跟散架又拼起来一样,他望着天花板,拼命地质问自己,我究竟是在干什么?

在刘易来到在红石村的第十天,克莱格的商队终于完成了准备工作,并于某天清晨,踏着晨曦正式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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