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案件研讨会
大奎把陈智伟说的话原原本本的复述一遍。
完全符合大家的预料,这种情节恶劣的杀人犯不会在第一次坦白中就把全部犯罪事实说清楚。
期间大奎还问了许多问题,特别是杀人分尸的细节,关于这些陈智伟总是用各种理由搪塞,或者直接说他想不起来了。
陈智伟坦白了,但是又没有完全坦白,他是在以退为进,用一个谎言去掩盖另一个真相。
等大奎说完,赵大才对着王默行说:“该你了,讲讲凶器的事儿。”
王默行把医用石膏锯拿出来,锯子被塑料袋包着,乍一看也不起眼,东西也不大,只有小臂粗细,可放到桌上时大家的目光都变了。
重案队的人经过常年接触重特大案件,对于命案中的凶器有着非同寻常的敏感,大家一眼就能看出这把锯子的异样来。
这种感觉无法用言语来解释,也没有理论依据,只能说是老警察的直觉。
姜胜起身将会议室的窗户拉开,一阵风吹进来与会议室的空调冷气融在一起,冰凉与温热的气息交织混杂,这种感觉让人不由得想起推开停尸间大门的那一刻。
可以说是一模一样的感觉。
那道门将尸体与生者分开,把寒冷与温暖隔绝,除了死者的至亲外,只有重案队的人会跨过这道界限。
因为在绝大多数的命案中,在案件侦破前被害人的尸体都不会火化,它们会一直留在停尸间。
当案件侦破后,重案队的人会再一次来到停尸间,将巨大的冷藏柜中将狭长的抽屉拉开,重新对被害人做最后一次检定,也是为被害人最后一程画上句号。
这是重案队每一个人都有过的体验。
而这一次,这股风,这股温度,让所有人仿佛回到了打开停尸间大门的那一刻。
此时王默行慢慢的将塑料袋口打开,口子开的不大,顷刻间偌大的会议室立刻发生了变化,空气中似乎弥漫着一股又酸又臭的异味。
可如果仔细去闻它却消失不见,但不在意时,这股异味会冷不防的窜进鼻子。
放在桌上的不仅仅是一把锯子,在座的人透过眼前这个冰冷的铁器仿佛能看到死者的幻象。
这就是切割尸体的凶器!
许然主动站起来说:“把它交给我吧,还有其他的污染源吗?”
“除了陈智伟之外,只有一个大夫碰过这把锯子,我们已经把人带回来了,在楼下等着呢。”
赵大又问:“你们确定这把锯子是陈智伟买的?”
“确定!不过这小子挺聪明,这把锯子是打着诊所的旗号买的,但钱是他付的,收据我们都拿回来了,楼下的大夫就可以作证。”
人证物证齐全,楼下还有一个现成的辨认人,陈智伟就是这把锯子的主人。
唯一的缺憾是案发时间太长,诊所的监控录像被冲掉了,没有能看到陈智伟回来将锯子取走这个过程。
“医用石膏锯的锯齿为了不划伤皮肤采用的是倒钩式设计,如果不是经过仔细冲洗,用完后再没动过的话,锯齿上应该还会有残留物。”许然一边说一边隔着塑料翻看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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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大对许然说:“你一定得想办法把锯子上的证据采出来!”
“就算锯子上什么都没有,以现有的证据对也可以对他进行起诉,完全没有问题。”大奎在旁边说。
他一来相帮许然减轻点压力,这把锯子已经放置了半年,谁都没有把握能不能在这上面取到证据。
二来他也是为这起案件侦办下定结论。
在重案一中队里,大奎的主要职责不但是审讯,还肩负着案件办结后的诉讼工作。
就拿这起案件来说,找出凶手,抓住嫌犯,拿到供词,发现证据,这四样工作完成了,案件就可以结案了。
结案并不代表案件完结,结案是指在刑事侦查阶段工作暂时完结,后续案件还需要申报到检察院提请逮捕,然后还需要报到法院提起公诉。
同时这期间也会出现各种问题,比如犯罪嫌疑人翻供,发现了新的犯罪证据等等,出现这类情况后案件还会被检察院退回重新侦查。
这些后续工作都是由大奎来负责。
从发生一起案件开始,对其他人来说追缉到凶手就是结束,但对大奎来说只是开始,案件只有走完公诉程序才算是彻底终结。
当大奎说出可以进行起诉时,才真正的意味着案件可以完结。
这句话是一个定心丸,说出来就是告诉大家可以放心了。
可王默行没有一点放心的意思,自己在来到会议室之前赵大就已经了解到这些情况,可他一直是一脸严肃。
赵大平时并不是一个生硬的人,相反他喜欢与人开玩笑,说起笑话来更是一点架子也没有,换做平时他现在就该开口庆功了。
可是他并没有这么做,赵大的表情依旧很严肃,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即使王默行把锯子放到桌上,赵大也没表现出高兴的样子来。
第一个作出放松反应的还是姜胜,大奎话音刚落,赵大还没总结,他却先插话开口说:“既然奎哥都说了,那现在咱们就可以算是完活儿了,对不对赵大?”
姜胜神经大条,出现紧急情况时往往他会是第一个反应过来,但需要放松时他也会是第一个松懈下来,主打一个迅速转换姿态。
工作生活两种状态随意切换,这一点让王默行发自内心的羡慕。
赵大听到愣了一下,没说话,而是眼睛直勾勾的盯着姜胜看了半晌,这一来姜胜才觉察不对,本来身体后仰靠在椅子上,整个人都快平躺起来了,赶忙坐直起来。
“轮到你介绍一下情况了。”赵大对法医陈凯说。
会议室里坐着的人除了陈凯外都发过言,有审讯组,有侦查组,还有技术中队。
法医也是侦查中最关键的一环,但法医主要作用体现在侦查前期,通过对尸体解剖分析,确定死亡时间,死亡原因,身体损失情况,从而推断出凶手的概况。
说直白点法医提供的证据是为了确定凶手,现在罪犯已经找到,法医的尸体鉴定只是起诉证据中的一环。
案件侦查到这个地步,法医能提供的信息对案件的帮助很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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