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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章 不够提气

小说:年代,从陕北知青开始作者:帅哥传说007字数:1265字更新时间 : 2024-11-25 09:1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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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不容易到了全聚德。

一只烤鸭8块钱。

还有一些面点什么的,在外面路过一个国营商店的时候,代志平还特意买了两瓶北冰洋汽水,两人坐了下来,吃着烤鸭喝着汽水。

周围不少顾客看到两个年轻情侣,却点了一只烤鸭还有这么多的面点,向两人投来羡慕的目光。

“我们吃完饭,去人文社问问《亮剑》的事情如何?”秦芳一边吃着烤鸭,满嘴流油地看着代志平说道,“我还没进去人文社过呢,我也想去瞧瞧。”

“行,就依你。”代志平说道,吃到一半的时候,叫服务员再打包两只烤鸭。

一只是带回家,一只是让秦芳带回去。

“今天已经花了你很多钱了,不能再要了。”秦芳推脱说道,“你拿回去吧,你弟弟妹妹正好每人一人一只。”

“行了,你帮主我的能力你还不清楚吗,不差钱,真的.“代志平把一只用油纸包扎好的烤鸭递给秦芳,道,“到《亮剑》的稿费发下来,千字7块钱,四十五万字,你算算有多少。”

“你吃不穷我,只要你不怕胖。”代志平看到秦芳还是不收,直接挂在她的车头,说道:“再说了,这不是给你的,我是给我小舅子的。”

“帮主,我今天才知道,原来你脸皮这么厚,说话一点不脸红,还小舅子,谁说要嫁给你了。”说着用穿着黑布鞋的玉腿踢了代志平一脚,转身骑上自行车向西,穿过胡同。

王府井离人文社不远,很快两人来到了人文社。

陈大哥一看代志平过来了,还带着女同学,一问原来个是同学,也放了进去。

来到了韦君宜的办公室。

“韦总编,《亮剑》进展怎么样了,半个月了,还没一点消息?”代志平进来,看到韦君宜正在看稿件,于是问道。

“原来是志平来啦。”韦君宜看到是代志平,摘下眼镜看了看,后面还有个姑娘,于是代志平介绍说自己同学。

韦君宜笑了笑,一副我懂的表情,也没有点破,接着说道:“我也不清楚,社长把初稿交到部里了,一直没有收到回音,我们也在等。”

“哦,那应该是卡在上面了。”代志平一听,有些不踏实起来。

可是指望稿费过活呢。

“你回去等消息,我们有消息会通知你的。”韦君宜说道。

“行。”代志平一听,只能这样。

目前的情况已经不是人文社能够控制得了了。

代志平跟秦芳来到外面大街上,找了一个树荫两人坐了一会,最后代志平把秦芳送到部队大院才回去。

来来回回可不远,好在代志平之前在乡下插队过,再辛苦的重活都做过,骑个自行车而已。

秦芳看着代志平的身影消失在视线里,这才推着自行车回家。

推开门。

看到父亲坐在客厅看报纸,弟弟秦兵听到姐姐从外面回来,走了出来,看到姐姐手里拎着东西。

“姐,我来,我来。”秦兵走了过去,接过姐姐手里的东西一看。

隐约可以看到油污渗透出来还有一股肉香,肯定是吃的。

秦兵看着一边脱下鞋子的姐姐问道:“姐,什么东西?”

“烤鸭。”秦芳白了弟弟一眼,想到代志平叫弟弟小舅子,红了脸。

“姐,你怎么有钱买这东西,这东西可不便宜,一只要8块钱呢。”

“有你吃你就吃,哪这么多废话,不吃就拿来。”秦芳说道要从弟弟手里抢过来。

“别,我不问,不问,行了吧。”秦兵一听姐姐发火了,赶紧闭嘴。

想到上次姐姐买那么多的罐头糖果什么的,愣是不给自己吃一颗他就怕。

赶紧转身来到桌前,打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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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晚上再吃,你可别吃完了。”秦芳说道。。

“知道,我只吃一块,就一块。“

这时候,覃慧琴听到动静,走了出来。

一看儿子正在吃着烤鸭。

知道女儿今天出去约会,这东西肯定是代志平买的,也不点破。

对于代志平覃慧琴还是满意这个未来的女婿的,也不反对两个交往,再说了,反对有效吗?

只是现在两人没有登记,就这样明目张胆地,怕引起邻居们说闲话,对女儿不好。

可是现在女儿才十八九岁,还没有到20岁法定年龄。

覃慧琴一边吃饭一边想着。

同日,在空军部队大院办公楼内。

张光年正在跟坐在自己老班长的办公室里。

“班长,《亮剑》您看完了,感觉怎么样,给点建议。”李多汉看着老排长说道。

老班长是李多汉开始当兵入伍时候的班长,后来由于李多汉懂文化,会写文章,后来慢慢转成文职。

不过在李多汉心里,一直对自己老班长打心里敬佩。

胜利后,班长就转到空军。

李多汉看过张光年递交过来的《亮剑》初稿,看完后,感觉不错,后来一想,不如找自己老班长看看,看看他们这些亲身经历过的人怎么看,听听他们的想法。

由于是四十多万字,老班长工作也没时间,这一看就过去半个月时间。

“小说我看了,总的来说,写得不错,是个好作品,细节处理得也很符合,特别是在饮食方面,不过,这主角李云龙嘛,怎么看着像土匪似的,跟以前的正面人物有些不一样。”老班长说道。

“里面关于楚云飞这个内容也符合实际,我们不能抹掉对方在抗战当中功绩。”

“班长,这文学作品嘛,来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肯定是要进行一些艺术加工,我觉得李云龙这个粗中有细打仗鬼点子多这些设定,我们那会不是有不少战友有这个共同点嘛。”李多汉说道。

“呵呵,也对。”老班长一听李多汉的话,呵呵一笑。

“不过,我总感觉《血染的风采》,有点伤感,不够提气。”老班长想了想接着提出自己的看法,“首先,确实是一首非常优秀的作品,我听着也非常感动,不过总觉得不够提气,用来纪念死去的战友可以,不过用来当开篇,鼓舞土气方面不是很好,当然了,这只是我个人观点。”

李多汉掏出笔用笔记本把老班长的话记录下来。

“代志平,我怎么有点耳熟?”老班长问道。

“哦,是个大学生,年轻作家,去年5月份还出版过作品《黄土地》,写的是一个知青的事情……”李多汉跟老班长把代志平的情况介绍一下。

“呵呵,这可是大水冲了龙王庙。”老班长说道。

“怎么了?”

“呵呵,这个代志平,可是我们空军大院的未来女婿,跟老秦家那丫头是相好,经常来院里。”

整个大院就属老秦家的丫头最争气,考上了燕大,后来代志平经常送秦芳过来,大家也知道,后来一问秦志鹏,才知道代志平的事情。

现在看看作者原来是老秦家的未来女婿。

“呵呵,那可是太巧了。”李多汉一听,还跟秦志鹏扯上关系,他可不知道呀。

秦志鹏当年也是一名勇将,后来成立空军的时候,转到空军来。

转至空军的干部,个个都是军中骄子,能打仗,也要有文化。

“老班长,那我就回去看看能不能让他写一首歌。”

“我的建议也不一定对。”老班长说道。

李多汉说完就告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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