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章 藏心底的秘密
“你呢?”
跌打酒擦过,老人整理好衣服,给自己腿上被驯鹿踩踏得破皮的地方抹了些马粪包粉末,开口问卫淮的情况:“咋跑到这山里边来了?”
早上绰伦布库他们出猎的时候,卫淮跟他们讲过,老人不在场,并不知道。
卫淮只能又将之前跟绰伦布库他们说过的那些话,重新说了一遍,反正就是在蜀地日子过不下去了,跑大坡公社讨生活,路上遇匪徒,毁了身份证明,又在砖厂碰到被人陷害,成了盲流。
当然,卫淮有自己心底藏着的事儿,不能说出来。
其实他很清楚,一切的根源在一顶帽子上。
那是一顶卫淮家祖上传下来的童帽——十八罗汉帽,一直被视为家传宝贝。
十八罗汉帽,是早年间比较流行的一种孩童戴的银饰帽子,在侗族人家比较常见。
如果只是件普通的银饰帽子,问题不会太大,问题是,这顶帽子上的那些饰品,都是金的,而且,不是那种只是薄薄一层的金皮饰品。
卫淮小时候顽皮,不懂事儿,翻箱倒柜的时候见过那顶帽子。
帽子毛茸茸的,摸上去很是舒服,帽沿有两层金饰,上层有十八罗汉,下层有十八朵梅花,后来知道取十八罗汉护身,一切鬼神莫近的意思。
帽子两鬃各配一个弯月金饰,下面各有一个金狮挂着,帽子后边系着十一根短金链,末端缀着金铃、葫芦、四方印、仙桃、金鱼、鹰爪等。
这些东西,可都是实心的,抓在手里沉甸甸的,份量不轻。
卫淮还记得,当时自己将这顶帽子戴在头上,从房间里出来的时候,双亲脸色都变得煞白。
也是那一次,卫淮被父亲捂着嘴在家里狠狠地打了一顿,让他再三保证,决不能将家里有这样一顶帽子的事儿往外说,会引来灾祸。
从那以后,卫淮再没见过这顶帽子,不知道被父亲将那顶帽子藏在什么地方去了。
但卫淮没往外说,不代表外人不知道,他的祖上发达过,只是后来没落了,还是有人知道那顶帽子的存在。
到了翻旧账的时候,一家子也没能避过,被人拿出来说事儿。
于是,父母多次被拉去开会,赶进了猪圈。
东西当然没有交出来,因为交出来的结果,只会是将扣在头上的帽子变得更沉重,事情就这么拖着,只想着拖一拖就过去了。
随后,家里的房子被分给了别人,家具之类也被搬空,啥都没了,双亲也没能挺过来。
事情可不会就这么完了,那么好的东西,总有人盯着,开始找卫淮探询那顶帽子的下落。
那时候,他不过十二岁。
他当然知道那顶帽子的下落,父亲临终前悄悄告诉过他。
但能说出来吗?
不能!
相反,不说出来,才是对自己最好的保护,何况,双亲都付出了命的代价,更不能交出去,也不愿交出去。
但是,那几人并不打算就此放过……
离开,成了卫淮最好的选择,恰巧舅舅田坤来探亲。
远行的原因,日子艰苦是其一,避灾才是最主要的。
就如绰伦布库所说的那样,这时代的沙子,对于普通人来说,就是一座座大山。
想挺直腰杆,太难。
这些年,人性的疯狂,他见过不少,也听过不少,莫说他一个小农民,比他能耐大了去的人多了,还不是照样被拿下,无关怂与不怂,时势如此。
如今出来了,唯一能做的,只是深深记住那几个名字,等待有朝一日。
只是这有朝一日……
这一晚,一老一少在火堆边说了不少话,更多的时候,是卫淮在问老人那些年的过往。
try{ggauto();} catch(ex){}
孟辉、孟明两个小家伙也在火边听得起劲,不舍得回去,干脆跑回自家撮罗子,提了些灰狗子肉就又跑了回来,穿上桦树枝,在火上烤着。
过来的时候,连带着把在那边不肯睡的安布伦也带了过来。
女人们很忙碌,那三只打杀的青皮子被拖回来以后,她们得抓紧时间,连夜进行剥皮,不然哪怕在撮罗子里面放着,到了明天,也会被冻得僵硬,到时候剥皮会变得很麻烦。
抹了盐的灰狗子被烤得黄生生的,卫淮和老人也都吃了一只。
但话说得来了兴致,就觉得这肉不够吃了,卫淮干脆将孟辉哥俩送来的鱼拿了一条进屋,打理出来以后,砍成几段在火上烤着,又给老人倒了碗果酒,边吃边聊。
在聊天的过程中,卫淮知道了老人的名字:吉若。
吉若,因为老人小时候性格古怪而得名。
他的汉名叫孟金福,是绰伦布库的父亲,年轻时候,可是纵横山林的好手,鄂伦春族人里,出了名的老猎人。
而那个卫淮还不知道名字的鄂伦春青壮,是他的第二个儿子阿什库,汉名孟振华,媳妇儿是另一个乌力楞的女人,他也一直住在那边,孟辉孟明是他们的儿子。
这个冬季狩猎,乌力楞人手不足,一家子才被哥哥孟振邦给叫了回来帮忙,跟孟金福临时住在一起,这次他们四人出猎回来,就已经临近春节了,得返回他们的乌力楞。
卫淮这才弄明白,这乌力楞其实只有三户人家,孟金福、绰伦布库两口子和女儿算一户,去年结婚的希克腾小两口和那婴儿算一户,浓突汗爷俩是四三户,连上孟金福老爷子,也才八个人。
几人都吃过鱼肉,喝过鱼汤,安布伦总算安心睡下,孟辉和孟明被他的母亲叫回去睡觉。
之前睡过一阵,卫淮和孟金福也不觉得困,聊的时间也长,不知不觉,天光放亮,孟金福才回了自家的撮罗子。
营地里又开始繁忙起来。
孟金福和卫淮两人腿脚都有伤,寻找驯鹿的事儿,除了希克腾的媳妇儿要照顾孩子留下,其余三个女人和孟辉、孟明都出去了。
本来卫淮还担心野兽的事儿,但听孟金福说,把驯鹿赶回来,是女人们常做的事儿,不用担心。
至于狼群,昨天晚上狼王被打杀,短时间内不会再来了。
幸好,昨天晚上的雪,在青皮子被打跑后没多久就停了,雪地上有驯鹿逃跑留下的那些蹄子踩出来的雪窝子,找到它们不难。
卫淮自己帮不上忙,也就没多说什么。
听着她们的叫唤声逐渐远去,他只是一瘸一拐地去围栏边,将自己那把没派上用场的渔叉给找了回来。
经过孟金福撮罗子的时候,又看到他在火堆边捣鼓那两块木片,好奇地钻进去撮罗子询问:“大爷,你这是在做啥呢?昨天就看到你在捣鼓了。”
“我在做打猎用的弓!”
见卫淮进来,孟金福往火堆里添加了些木柴,又拿起刀片仔细地刮着木片,相互比对。
“都有枪了,为啥还用弓啊?”卫淮有些不解。
老人摇摇头:“枪有枪的好处,弓有弓的用法,看怎么用,我们鄂伦春人,祖祖辈辈打猎,最开始就是用弓箭、扎枪这些东西,后来有了枪,弓箭也没放下,总有用处,可别小瞧了它。
再说了,子弹可不便宜,也不容易买到,在山里,可舍不得胡乱使用,弓就派上大用场了,自己在山里取材就能做的东西。”
卫淮记得昨天绰伦布库他们出猎,带了五六式半自动步枪之外,还带了扎枪、弓箭,他觉得,自己在这山里讨生活,也该有把弓。
于是,他冲着孟金福笑笑:“大爷,能不能教我也做一把?”
请记住本书首发域名:www.qiwenxue.com。奇文学手机版阅读网址:http://www.qiwenxu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