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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花有重开日

小说:赶山:我靠分身狩猎万物作者:夏天狂喝北冰洋字数:1285字更新时间 : 2024-12-20 22:2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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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8年10月初,龙江省,林城公社,柳条屯。

屯子里的乐子就像秃瓢儿脑瓜子上的头发一样,少的可怜,下工吃过饭,除了上炕折腾,也就公社来人放电影还能解个闷儿。

下午六点,刚下工,宋家的堂屋里,已挤满了人。

没挤进堂屋的人,心里比看不着电影还刺挠,抓耳挠腮地扒在糊窗户的毛头纸上往里瞅。

屯子里唯一的大学生宋昭,刚上个把月学就退学回家了。

这可比放电影的来新鲜的多。

堂屋里,宋家三口坐在炕桌边,被团团围住。

“小昭儿,你妈你姐供你念书多不容易啊。”坐在炕头的老太太率先开腔。

话音刚落,就有人隔着窗户喊道:“一点也不假!吴婶和春兰有个头疼脑热的,都忍着上满工。”

“不行让你二叔带你回学校,好好跟老师道个歉,没准儿人家就让你回去念了。”

见宋昭神色轻松的翻看着笔记,并不把他们的话当回事。

旁观的人越说越激烈。

都没给宋家母女留下解释的空档。

炕边大婶拍着大腿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样子:“都被退学了,还看什么书啊!”

“摆大学生的谱儿呗。”一个抽着烟袋的中年汉子说起风凉话,“老宋攒下的家底是打水漂喽,白念这么多年,最后还得回来种地。”

正说着,宋昭的二叔掀开帘子挤进来:“都吵吵什么?”

“乌鸦落在猪身上,看不见自己黑。”

“我家小昭凭本事考得京大,谁不服,让他儿子自己先考上再过来咧咧。”

“小昭是自己选的休学一段时间,想回去就能回去!”宋钢大声强调,“别到处胡说八道。”

“孩子坐一天火车,也说明白了,让他休息会儿。”凌厉的目光扫过,他开口强势赶人。

宋钢身材高大壮实,还是民兵排长,站在门口,极有压迫感。

来看笑话的人没得着好,很快被他半推半就的送出院子。

宋钢顺手插上大门,走回堂屋,屋内只剩下宋家自个儿人。

炕桌上的煤油灯冒着黑烟,宋母吴萍怔怔的看着宋昭:“你咋能说休学就休学呢,也不跟家里商量一声。”

“你是不是在外边儿受委屈了?”姐姐宋春兰斟酌着开口。

下午上工前。

弟弟扛着包袱,衬衫口袋还揣了只小猫,不伦不类的出现在家门口。

她的心就提到了嗓子眼里。

惦记着工分,一家人匆匆说了几句便去上工了。

屯子里许多人也看见宋昭回家,七嘴八舌的打听。

大家弄不清休学和退学的区别,总之是好端端的不念书了,就以为他是被学校轰回家,下工后便乌泱乌泱涌进宋家看笑话。

直到现在才清静下来,一家人才能坐下好好说话。

宋昭的目光在母亲和姐姐脸庞上一寸一寸挪移,二十五年过去,任他如何在记忆中搜寻,家人音容笑貌都已被岁月侵蚀得淡如烟雾。

此刻,母亲的皱纹、姐姐的眼眸,再次清晰、真切,深埋在心底的思念瞬间破土而出,过了许久,宋昭平复心情,开口道:“姐,我没受委屈。”

“休学是我深思熟虑后的选择。”

“你看看你和妈的腿,都浮肿成什么样子了。”

“我要留在家照顾你们。”宋昭斩钉截铁的说道。

宋母和姐姐这两年为了供他读完高中,每天勒紧裤腰带过日子,日日上满工。

活像一截两头燃烧的蜡烛,过度透支,得不到营养,身体越来越差。

前世他牢记家人的嘱托,要争气,要走出山沟,最终不负众望,考上了京大。

宋母心疼钱,很少来信,他在外读书时,对家里几乎一无所知。

大三那年,宋母积劳成疾,在种地时晕倒,再也没醒过来。

他回乡奔丧,才知道宋母已经晕过多次,只是瞒着他,信里永远报喜不报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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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3年,他创业小有所成,姐姐遇人不淑,他正打算把人接到京城里来,姐姐却想不开,投河去世。

此后,他麻木地扑在事业上,很快便功成名就。

只是越过山丘,才发现已无人等候。

越成功,他越寂寥。

侥幸重活一世。

宋昭绝不肯重蹈覆辙。

在学校重生后,扫了一眼舍友的挂历,就立刻请假,飞奔回家。

对于争名逐利,他早已意兴阑珊。

现在的宋昭只想陪在家人身边。

炕桌前,三个人都因他的话,沉默了一阵。

宋钢点上一根蛤蟆烟,一口接一口的抽着,终于下定决心,率先开口。

“小昭,钱的事儿不用你操心,”

“你是咱家第一个大学生。”

“大哥走了,我不可能看着你放弃大好的前途。”

“嫂子,你要强,这几回让孩子他婶过来送钱你也没收。”

“现在小昭都因为担心跑回来了,你也别挺着了,明个我拿钱过来。”

“家里有我在,绝不会让她们娘儿俩再饿着,你明个赶紧买票回学校。”

“你要是真想孝敬我,就听你叔的。”宋母带着哭腔,“为你们俩,我就算累死,也乐意!”

宋春兰没有出声,一双大眼睛,早已蓄满了泪水。

“妈,我想家了。”宋昭先用上缓兵之计,“反正也有假,让我在家多待一段时间吧。”

他下意识抚摸着窝在他腿上的圆脸黑猫,有了底气。

重生归来。

除了先知,这只小黑猫便是他敢放弃学历回家的另一张底牌。

自从重生后,他的意识便分散在两具躯体内。

当他的注意力集中在自身上时,本体就能获得猫的种族天赋,所有感官都跟着敏锐了数倍。

所以他老早就听见了宋钢骂骂咧咧地往家这边赶,刚刚也就懒得理那些村民。

轰人由辈分高的宋钢出面更合适。

他专心对比本子上每日记录下来的感官变化数据。

重生以来,这些数据都在缓慢增长。

听力上,他能听清三十米以内的风吹草动,还能操控黑猫转动耳朵,确认声音来源的方位。

嗅觉上,他可以接收到方圆两公里内的气味信号。

宋昭在火车上反复试验,所有的强化都没有时长限制,过后除了食量会增加,没任何不良作用。

这份特殊的能力,他在回来的路上想好了用途。

上山打猎。

整个林城公社坐落在兴安岭腹地。

兴安岭物产丰饶,号称“棒打狍子瓢舀鱼,野鸡飞进饭锅里”。

柳条屯紧靠着白狼山,附近几个屯子的村民,多是打猎的一把好手。

宋父从前就是附近有名的神枪手。

耳濡目染,他也会偶尔上山打猎。

深山之中,风险与机遇并存。

每年都有各路技艺精湛的老猎人死在山上。

上山不是经验丰富,就一定能安全无虞。

宋父就是两年前不慎被熊瞎子拍了一爪子。

最后耗干了家底治伤,人也没留住。

如果不是有黑猫分身的存在。

他不会选择上山打猎。

猫科动物大多都是天生猎手。

夜视、疾速、超越人体极限的各种感官......

和分身共享这些狩猎天赋,上山打猎就成了他带家人过上好日子最轻松的一条路。

不仅不需要本钱,还能快速解决全家吃不饱的困境。

比起脑海中需要他慢慢经营的其他计划,打猎见效快。

让宋母看见成果。

宋昭就能够说服她不回京城念书,留在家中,了却前世的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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