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动笔(上)
“天铃鸟?”伊水安瞧着柳敬亭,流露出些许困惑。
“是啊,你刚才没听到有鸟在叫?”
伊水安摇头,对柳敬亭这样的反应隐隐有些不满,毕竟她在说自己的一段伤心往事,他在这个时候去关心一只鸟,显得特别没有礼貌。
“据说,许久之前,草原有一位最美丽最会唱歌的姑娘,后来因为她的情郎不爱她,伤心死了,化成会唱歌的天铃鸟,不过天铃鸟一般不会在冬天的夜里唱歌,除非她们有什么伤心的事情要倾吐,或者听到了什么伤心的事情。”
柳敬亭这段关于天铃鸟的“据说”,自然是来自《白马啸西风》,书中描写女主角李文秀初次听到这种鸟鸣,就被吸引,实际上这自然是作者有意做的一个隐喻。
李文秀第一次听到天铃鸟唱歌的时候,就注定了后来的命运,当时她计爷爷叹着气告诉她:“世界上有许多事,你小孩子是不懂的。”
结果小女孩长大之后,不仅懂了,而且亲身验证了。
伊水安当然没有听说过天铃鸟,认为这是对方拐着弯安慰自己,皱着鼻子道:“好粗暴的一个隐喻,另外,只听说过草原上有百灵鸟,从来没听过什么天铃鸟,不会又是你的杜撰吧?”
“十日之后,自见分晓。”柳敬亭卖个关子,也算是侧面回答了伊水安的问题。
实际上,当初看《白马啸西风》,这只天铃鸟的歌声也跟自己留下了极为深刻的印象,刚在听伊水安讲述自己故事的时候,心中莫名联想到那个故事,所以。刚才那声悦耳的鸟叫很可能是自己幻听。
伊水安盯了柳敬亭半晌,微讶道:“你居然是来到草原才开始构思新故事?”
“碰巧而已。”
“故事本身就和草原有关?”
“你应该也有这种经验啊,写作者正在创作的故事,与现实世界正在或将要生的事情重合,写作者虚构的名字,在现实世界存在,写作者设定的背景和将去的地方契合,如此种种,应该都是常见的现象。”
伊水安微微颔,表示赞同。顺口问道:“你刚才说那只天铃鸟是一个被情郎抛弃的女子变的,你之前又说新小说坚持悲剧的风格,这么一联系,这只鸟不会就是你的女主角吧?”
柳敬亭微笑摇头,复又点头。道:“既是又不是。”
伊水安略一沉思,随即恍然。道:“又是。象征?”
柳敬亭点头。
伊水安淡淡一笑,没做任何点评,尽管她见过《七剑》和《白》,深知柳敬亭的实力,但是她对柳敬亭的“十日之约”仍持保留态度,听了柳敬亭关于天铃鸟、象征这一类的设定之后。越觉得这个故事凶多吉少,按照此时的舆论走向,新书若无十分亮眼和突出的地方,必然会被蓄谋已久的水军们践踏到体无完肤。
不过。伊水安肯定不会说任何一句泼冷水的话,虽然她总说自己不擅长人际交往,但是这不代表她不懂人心,比如这一次,她心里十分清楚,陆总和千红是明知山有板砖往下飞,偏偏硬着头皮往上冲,重要的不是输赢,而是态度。
两人又关于小说聊了一会,柳敬亭起身告辞,将要出帐篷时,伊水安忽道:“很高兴认识你,很高兴你能来草原,很高兴跟你聊天。”
“彼此彼此。”柳敬亭洒然一笑,转身出去。
……
“彼此彼此。”
在柳敬亭跟伊水安告别的时候,距这座帐篷千里之外的一栋大学男生宿舍里,一个戴着眼镜的男生,满脸荡漾着笑意,在c上敲着这几个字,一秒钟之前,和他聊天的“白天黑夜”跟他说了句“晚安”,他这么回复道。
虽然有些意犹未尽,但是终究不能在对方已经说晚安的情况下继续打扰,事实上,因为这场聊天,他已经耽误很长一段时间,按照惯例,这个时候他本来应该出现在各大论坛上,率领着一众同行,依照雇主给的要求,对那个叫古庸生的可怜武侠小说作者进行围剿。
作为“反古小组”(他们此次行动叫做“反古行动”)的组长,他需要对此刻的舆论趋势进行判断,布置相应的任务,跟组里其他几位高段位的组员商量该如何结束今天的行动。
因为这次的几个合作伙伴水平普遍偏高,执行能力出乎意料的强大,其中有两个组员,不仅文笔好得令自己咋舌,对内幕的掌握也细致详尽,显然是业内人士。
在这样出色队友的配合下,之前布置的几个任务都完成得非常漂亮,庆祝新书活动进行得如火如荼,读者们的热情很高,而关于爱的征文比赛,也陆陆续续地有人投稿。
整个论坛呈现着一派祥和热闹的氛围,大家都在等着十天之后古庸生的新书,这种期待感,随着时间的推进而日益增加,没有人去在意着在这和谐的表面下有什么阴谋和暗流在悄悄进行着。
说起来,“不吐不快”对古庸生和他的小说完全没有个人好恶之感,他从头至尾也只看了那个参加比赛,红极一时的《越女剑》,看完之后,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谈不上喜欢还是讨厌,最多就是增加一下他在论坛里的谈资。
今天的没什么特别的任务,无非就是对开始的几个活动进行巩固,再不动声色地水几句期待之类的话,比如,不着痕迹地来一句“真的很好奇,这次古大大新书会有几个女主角,我觉得古大写女性角色非常见功底”,或者直接说“还有九天,真的等不及了呢,好希望时间快点过呦。”
到晚上十一点半的时候,不吐不快照例一个晚安倒计时贴:距古大大新书布还有八天,大家注意队形。
完这个帖子,开始刷新,半个小时后,会有十几个跟帖,然后满意地推出论坛,由一个水军变成正常的大学生。
打开c,在好友列表找“白天黑夜”的身影,看她的头像是否还在亮着,让他感到激动的是,她果然还没有下线,同一瞬间,一股莫大的失落感袭向心头。
一个小时之前她就跟自己说了晚安了,为什么现在还在?
鼓起巨大的勇气,以最自然的语气问道:“还没睡啊,美女熬夜可是会有熊猫眼的哦,而且对皮肤的损害也很大。”
十秒钟过去,没回,“她可能没看到”,心里这么安慰自己;
半分钟过去,没回,“她可能在看电视剧”;
五分钟过去,,仍然没回,“应该是去洗刷了吧”;
十分钟,半小时……屏幕里的头像突然灰了下来,终于彻底死心,“可能是早睡着了,嗨,室友帮她把电脑关了。”
这么安慰自己一通后,顺手打开空间,看到那个熟悉的网名在十分钟之前更新了一条最新状态:“喜欢这样的夜,这样的交谈,晚安!”
仿佛寒冬腊月,一盆冰水从头上浇下来。
“她在,一直都在!可是为什么不回自己的留言?”
“这样的交谈是怎样的交谈?跟谁交谈?交谈了什么?”
这些问题如同一根根冰锥刺向自己,然后脑子里突然灵光一闪,惊喜地想到一件事,她说的不就是跟自己的交谈吗?
有了这个突破口之后,其他的事情变得顺理成章起来,她一定是看到了自己的留言,脸上的表情的应该是甜蜜的,幸福的,同时带着一点害羞,所以她没有回复,但是心里的甜蜜感又遮掩不住,所以临睡觉之前了这么一个状态。
“一定是这样!”男生信心十足地跟自己说道。
……
“喂,有人没?老娘光棍节的文章终于赶出来了,求赞美!”
凌晨三点,《鼎小说》顶级畅销作者、校园小说女王洛暗完成了一篇一万余字的短篇小说,打了鸡血一样地在安静的作者群里抛出一句话。
一分钟之后,薛慕亮了一个撒花的表情,洛暗吓了一跳,问:“薛总还没睡?”
“你也没睡,恭喜完稿,我的稿子还不知道在哪里呢。”
“我能说喜闻乐见吗?”
薛慕亮了一个卖萌的委屈表情,这个时候,公司另一个巨头申由也突然冒泡:“还差一千五百字,写得我想吐,真想写一句,男女主角从此幸福的生活在一起,然后结束掉。”
“美由,你写的是大团圆结局?”洛暗问。
“是啊,不是要传递正能量吗?”
“你觉得在光棍节那天让他们喜剧,会不会让那些单身的作者太悲剧?”
“没事,有人可喜欢写悲剧呢,我们不用坚持这个。”薛慕亮插话道。
洛暗和申由自然知道这个“有人”是谁,略微沉默了一下,洛暗谨慎问道:“你们觉得十天,有可能吗?”
“他现在已经被压在水底,而且水还在不断增加,所以这跟往常还不一样,大家的期望值都已经被调到临界点,即便他挥出正常水平,最终都逃不了被读者口水淹没的事实。”
“求仁得仁。”薛慕亮打出四个字,虽然两个女作者都看不到他的表情,但是她们可以想象得到她们老板的那种冷酷模样。
薛慕亮似乎意识到自己刚才那四个字说得太没有风度,补充了一句:“看他究竟能写出什么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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