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五百七十三章 舌尖上的沙滩(三)
微微带着些许麻辣的蛤蜊,配上娇嫩鲜香的基围虾,再喝上一口天下无双,怎一个爽字了得。
众人吃的胃口大开。
呼---轰---滋滋---。
海风呼呼,火苗高窜。
李奇一手持锅,一手握铲,红中透白的龙虾在锅内翻滚,香味也随之飘散开来,弥漫在整个沙滩上,闻之皆醉。
龙虾。
一种让李奇来到北宋感到无比伤痛的美味。
其实李奇来北宋也吃过龙虾,但都不是新鲜,提不起他的兴趣,今日他总算可以回味下龙虾的美味了,为此他一口气买下了十只龙虾。
葱姜、高汤、料酒、少许盐入锅,香味更浓,待汤汁见浓时,出锅,哗哗哗,李奇用铲子将龙虾全部扒如盆内。
十只龙虾呀,这一般的盘子可是装不下。
既然是可以放在锅内翻滚,那肯定不是一整只的,而是块状的,红红的壳,油光油光的,里面白嫩的龙虾肉看似爆将出来,那是晶莹剔透,闪闪发亮,海风拂过,像似在微微颤抖着,引人垂涎三尺,足见这龙虾肉有多么鲜嫩。
“咕噜---!”
撇开浓香不说,就这种大型龙虾切成块随意的堆放在一起,高高如山,油光发亮,那绝对是极具视觉冲击,惹得酒鬼等人大吞口水,双眼睁得犹如铜铃,好像跟面前这一盆龙虾仇深似海一般。
但是这一回酒鬼他们不会上当了,不待李奇开口,仗着自己的武艺高强,那筷子犹如灵蛇出洞携闪电之势一般伸了过去。
纳尼!在我厨王的炉灶前,也敢动武,真是岂有此理。
哇呀呀呀!李奇这是不能忍呀,手握铁铲,一招横扫千军,听得当当当几声,尽数将酒鬼等人的招数化解的不留痕迹。
酒鬼瞧着李奇,有些诧异,有些惊讶,也有些不屑,傻愣愣道:“莫不是要各凭本事?”
“当然---不是。”
李奇摇头一笑,心想,这酒鬼脑子还转的真快,要是我这一点头,这整盘龙虾可能尽归他所有。又道:“在下君子厨王,动铲不动手,讲究的是公平合理,来来来,将你们的碗都拿过来吧。”
说着他就放下铲子,拿上长勺。
酒鬼他们立刻将碗送到李奇面前,那真的就跟乞丐抢食一样,这没有办法,谁叫面前站着的是金刀厨王了,恐怕是再富贵的人,遇到这等美事,也会做出这种反应来。
李奇拿着长勺一人给他们分去一勺,剩余的就全是自己的了。
酒鬼等人看着,李奇的分量是他们的三倍,这真是太tm公平了。
李奇长勺护在盆前,看着他们那贪婪的目光,道:“待会还有很多美食,你们想不想吃?”
他今日都没有怎么吃饭,等的就是这一刻,原本龙虾应该是放到最后一道,可是他实在是等不到那一刻了,必须得吃过瘾呀。
此话一出,酒鬼他们登时没有脾气了,谁叫李奇是厨王,他们不是了,呼哧呼哧的吃了起来,不一会满嘴就变得油亮油亮的了。
李奇见危机解除后,也赶紧吃了起来,这嘴唇刚一碰到红红虾壳,浓汁溢出,仿佛自己往嘴里钻,无比鲜香,再看一眼那白嫩的龙虾肉,都不忍吞下啊!
但是不忍能行吗?
这种时刻,馋虫为大呀!
李奇吃龙虾可也是专业级别的,这一口一块,又快又完美,从虾肉到浓汁,尽数吞进,不留半点。
哪怕是赵菁燕,此刻也对于留在这里感到庆幸,用筷子夹出一团虾肉,如同果冻一般抖动着,这一入嘴,这团虾肉仿佛在舌尖下重生,在舌头上划动,浓香绕齿,一咬下去,汁水飞溅,充斥着嘴里每个缝隙,这是一种完全体验的美味,虽然赵菁燕贵为燕福宗姬,但此刻也为这龙虾而折服,道:“这大虾肉比起方才吃的小虾还要美味多了,又大又肥美汁多,肉质细嫩、滑脆、味道鲜美香甜,这恐怕是我吃过最为鲜美的虾肉了。”
酒鬼走了过来,一口酒灌了进去,突然伸出筷子伸在李奇的盘内夹出一块龙虾肉来,啧啧几声,道:“关键还是这虾肉够大,吃的真是过瘾,爽,太爽了。”
又是一口吞进去,上下唇哆嗦着,那表情,拿去拍广告,真是无缝衔接啊!
但是他这一句话,真是说中的精髓所在,这大龙虾的特点就是够大,但不失肥美,基围虾虽然也好吃,那一只基围虾的肉就那么一点,吃尽嘴里,总是有点不过瘾,有种若隐若现的惆怅感,但是吃这龙虾,那用过瘾来形容,真是太贴切了。
李奇郁闷的望着他,道:“偷吃人家的是不是更爽,你丫盘内还有这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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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鬼厚着脸皮笑道:“我打算留着过夜,明日再吃。”
留着过夜?omg。
李奇懒得和他扯淡,赶紧将剩余的龙虾全部扒到盘内,端到一边去烤炉去了,这吃货不可怕,怕就怕吃货会武功,那真是厨王也挡不住啊。
赵菁燕真是头一回见到恁地可爱的李奇,不禁抿唇浅笑,殊不知李奇真的好久没有吃过这么正点的海鲜了,甚至可以说是从未吃过,因为后世的海已经多多少少受到一些污染,那些海鲜和现在的海鲜根本不能比,对于拥有一条金舌头的李奇,现在的海鲜真是近乎完美,所以他才会表现的恁地小气。
长长的烤炉上,同样是海鲜遍炉啊。
只见身披“黑甲”的生蚝和一些乌贼、海鱼在烤炉上排列的整整齐齐,李师傅吃着龙虾,拿着小刷子,将调味料从容不迫的刷在海鲜上面,忽见他左手持小铲一挑,一条拥有完美弧度的秋刀鱼在空中翻转一圈稳稳落下,真是颇具唐伯虎的风范呀,不过,前提是他别张嘴。
“我是一个粉刷匠粉刷本领强.......。”
李奇颠簸着身子,兴奋的唱道,惹得众人一阵轻笑,但是李师傅就是能出众,越唱还越欢快。
就这姿势,就这神态,活脱脱一个搞烧烤的呀!
但是李奇还真做过这事,在大学期间,他偶尔在学校隔壁的巷子里弄了个烧烤摊,不为别的,完全就是任性,顺便泡泡妞,谁说搞烧烤的就不能泡妞了,咱李师傅可是借此认识很多美女,因为美女可不会对一个弄烧烤的起防备之心,这样便于接近,然后趁机下手,但是当校友们都上瘾了,他就是开始归隐了,为此还当选了学校本季度最可恶的同学。
生蚝,一个能够令男人重振雄风的食材,而且物美价廉,谓之一方绝味,绝非虚言。
当众人盘中的龙虾变成一堆空壳时,于是情不自禁的将目光放到到了烤炉上面。
“这些可不是给你们吃的。”李奇突然向远处的护卫招招手。
那护卫立刻走了过来,抱拳道:“大人有何吩咐?”
李奇道:“将这些拿去给弟兄们解解馋。”
那护卫一愣,随即道:“遵命。”
这些护卫可都是李奇的亲信,当老大的总不可能光自己吃,不顾小弟,在对待自己人,李奇真是慷慨到让人感觉匪夷所思,至少没有哪个首长会亲自做菜给自己的护卫吃,哪怕岳飞都做不到。
这也是为什么当初李奇在邑州遇袭时,这些护卫都拼了命的掩护他逃命。
这金刀厨王的烤炉可是非常长的,足足有一米多长,这是一般人照顾不过来的,也只有他这种级别的厨师才敢弄这么长的烤炉,毕竟一个厨师要照顾这么长的烤炉,那绝非易事。
数十个生蚝,八条盐烤秋刀鱼,还有一些烤虾,全部被几名护卫端走,虽然他们个个脸上还是无比的冷峻,但是眼中喜悦的目光已经深深的出卖了他们,能吃到金刀厨王亲手烤的海鲜,这是何等荣幸呀。
随后,李奇又让人端去一大盆海鲜炒饭,酒水倒是比较少,毕竟他们还得站岗。
但是这海鲜炒饭可是非常有讲究的,乃是他父亲每每到海边必吃的饭,这饭吃的不必任何海鲜差,所以他父亲常常说,看一位厨师的厨艺,就看他的饭做的怎么样?因为这人天天都要吃饭,所以舌头对饭的感觉已经麻木了,你要是能让普通的米饭给舌头一些不同的感觉,那是非常困难的。
而这海鲜炒饭虽然只是一种普通的炒饭,但严格来说应该是类似于大锅菜一样,饭就是菜,里面有明虾,有牡蛎、乌贼、蛤蜊等等海鲜,再加入些许还带,这光想想,都觉得非常复杂。
而且李奇因为常年被他父亲逼迫研究这海鲜炒饭,这道菜可是说是信手拈来,都做出花来了,他是用一条条虾壳着整齐排列横盖在米饭上面,成一个鱼身形,蛤蜊作头,乌贼须作尾,看上去就是一条海鱼,这虾壳一揭开,金黄色的米饭粒粒都是棱角清晰,极其诱人。
赵菁燕都忍不住偷偷尝了一口,不禁眼中一亮,赞不绝口道:“这海鲜炒饭真是太好吃了,饭粒滑硬有力、弹劲十足,里面充斥着葱头末、蒜末爆炒香味,与海鲜的鲜香融为一味,更是浓厚馥郁、甘香爽口,鲜,这饭真是太鲜了。”
她这一说,其余人纷纷围上去尝尝着海鲜炒饭,无一不竖起大拇指。
米饭的味道比较淡,可配合天下万味,所以,这米饭若是当做菜的话,可以说是厨艺界的万能插座,因为米饭几乎什么都能配,而且没有一点违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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