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第十顶有颜色的帽子
第十章
与其他人热闹的新年不同。
麻生秋也开车带兰堂出去游山玩水,不向往人群,享受精神的自由。
他带兰堂听过横滨的海,闻过温柔的风,他们躺过东京洒满雪的沥青路,在枯叶堆里接过吻,融入自然,度过短暂的波西米亚式生活。后来,他们又去了展览艺术的的场所,看过油画,听过歌剧,兴趣来了,还能事后模仿一段。
他知道,这是兰堂喜欢的,恰巧,他也喜欢。
更巧的是他们互相喜欢。
多巧啊。
他虽然无法陪兰堂驰骋战场,对抗异能力者,但是人生若只有争斗,未免过于悲哀,在信仰都会褪色的年代里,人活着是一件迷茫的事情。他喜欢兰堂的容色,喜欢他的气度,喜欢他逐渐焕发光芒的灵魂,所以他想和兰堂在一起,而普通人如何与顶尖异能力者在一起?
唯有谎言,唯有智慧,唯有极尽疯狂。
毕竟——
爱从不是廉价的东西。
在一座偏僻的教堂里,参观的麻生秋也与兰堂见证了一场新人的婚礼。
受到现场气氛的感染,麻生秋也悄悄地告诉兰堂。
“兰堂,我仿佛看见了我们的未来。”
不离不弃,矢志不渝,若能相守,这是世间最美好的爱情。
“我,很幸福。”
话音落下。
兰堂感觉一股热气从胸膛直冲脸颊,指尖发麻,人类的共同点就是对幸福的追寻。他干了一件冲动而理所当然的事情——在新郎与新娘致词完毕之后,兰堂在宾客们坐着的长椅上吻了麻生秋也,彼此眼睛里仿佛有着星光、火焰、还能听见莎士比亚歌剧里冲破枷锁的尖叫花腔。
没过多久,干坏事的两人就被赶出了教堂。
麻生秋也和兰堂相视一笑,毫无形象,都笑话对方刚才的模样。
“兰堂,第一次看你跑得这么狼狈。”
“秋也!我只吻了你,是你拉着我吻那么久的!”
“胡说,我就感觉是你嘴里勾着我的~。”
“你更不要脸了!”
兰堂唾弃他,整理自己的帽子和头发,努力掩饰自己的兴奋,事实上麻生秋也再邀请一次,兰堂也会同意。
麻生秋也当然不会错过,可惜四周不太方便,他来到树下,往上看去,树枝很多:“我跳不上去。”
兰堂二话不说拉着他就跳上去,满足他的愿望。
紧接着,麻生秋也就把兰堂压在树枝上,用黑色礼帽盖住兰堂的双眼,吻着红润的嘴唇,在急促而细碎地笑声中说道:“我们到底是谁带坏谁啊?”“是你!”“兰堂,说谎的人会下地狱。”“这有什么……我们一起下地狱……唔……是谁说要我的灵魂,你摸我腿做什么?”
面对兰堂慵懒地嘲笑声,麻生秋也弯起双眼,宛如月牙。
他在对方的帽檐下,唇齿间说道。
“情不自禁。”
我不甘于过平庸的一生,所以我想占有你,释放我们压抑的灵魂。
魏尔伦会杀死我。
或许你也会。
我将粉身碎骨,葬入大海。
兰波。
这个世间没有上帝,我代上帝,来改写你的命运。
……
在酒店住宿的期间,麻生秋也和兰堂的关系更进一步,而兰堂特别黏人,令麻生秋也痛并着乐,只能冲去浴室解决生理反应。
事后,兰堂就在笑话他。
“秋也真可怜。”
麻生秋也直接扑倒兰堂,用相同的招数对付他,弄得兰堂气喘吁吁,神色迷乱,然后麻生秋也亲着兰堂,吧唧一声,虚伪地说道:“兰堂,我爱的可是你的灵魂,热水已经给你放好了,自己去洗澡吧。”
兰堂挫败。
不就是用这个理由捉弄过秋也几次吗?
他推开自己洗过澡的男朋友,用手臂挡住脸,掩去潮红,干巴巴地说道:“秋也,你太坏了,故意要我出丑。”
麻生秋也送给他开怀的笑声,笑声中包含有着年轻人的恶作剧与狡猾,并没有太过老成,胸膛处的震动传递到了兰堂的身上,击散了荷尔蒙的气息,他是发自内心地想要和兰堂谈一场恋爱。
性太粗俗,反而不适合此时的他们。
兰堂穿着浴袍下床,一脸抱怨,“非要强求爱情,你又怎么分得清我现在爱不爱你?”他在浴室里声音模糊地继续问,“要是我骗你呢?”
麻生秋也在床上躺好,翘着腿,手里不知何时出现一本杂志。
“有本事你骗啊。”
只要你敢骗,我就敢当真。
浴室里的人不吱声了。
泡在温暖的浴缸里,长发细腰的兰堂敞开四肢,在水雾笼罩的浴室里美不胜收,从头发丝到脚趾都写满了法式的精致与浪漫。
他在思考世界上最难的问题——爱情。
【我喜欢秋也的性格,愿意和他在一起,可是爱情是什么?】
【我爱他吗?】
【我不知道。】
更加难以启齿的是……兰堂面对自己喜欢的秋也,眼前时常会浮现一双截然不同的蓝眼睛,令他瞬间产生错位感。
熟人?
前男友?
兰堂默不作声地把自己埋进热水里,试图洗掉脑子里的废料。
不必震惊,网上说了,每个法国人有丰富的恋爱经验。不在现任身边谈前任的问题,是每一个法国人失忆也不会忘记的常识。
瞒住秋也,兰堂就安心了。
假期的最后一天,他们回到了横滨的家。
购物,买菜,大扫除,换洗床上用品,一系列工作压在了两个人的身上,兰堂换掉了外出穿的高档大衣,穿上日系的棉质居家服,长发扎起来,擦拭玻璃窗。麻生秋也和他分工合作,处理更麻烦的地板,抬头见到专心做家务的兰堂,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成就感。
“兰堂,有没有感觉不那么冷了。”
“嗯……”
兰堂搞定了卧室的窗户,深刻的明白做家务是一件多么枯燥的事情,自己过去肯定没做过家务。
丢下抹布,兰堂去洗手,换床单,把柜子里晒过的枕头抱出来。
紧接着,兰堂就像一只液体猫般瘫倒在床上。
“下次请钟点工吧。”
在兰堂薄弱的印象之中,这种事情应该是女佣或者是仆从来完成的。麻生秋也不会拒绝兰堂软乎乎的请求,坐到床边打趣道:“累了?”
兰堂不让他摸脸,躲开后说道:“脏,秋也快去洗手。”
麻生秋也摊手:“我还没擦完地板。”
兰堂勉为其难地坐起身:“我帮你。”
自觉醒异能力起,十指不沾阳春水的阿蒂尔·兰波就这么稀里糊涂地成为兰堂,又稀里糊涂地上了麻生秋也专门打捞他的贼船。
他的身上越发有了人味。
吃火锅会被辣哭,喝牛奶喜欢捧着杯子小口抿,兰堂还学会了把不喜欢吃的菜夹到麻生秋也的盘子里,亲一口对方的脸作为补偿。不仅如此,他喜欢毛茸茸的东西,耳罩是毛茸茸的,拖鞋是毛茸茸的,沙发上摆着的几个抱枕全部从布艺抱枕变成了天然的皮草抱枕。
只看几眼家里的变化,麻生秋也就知道自己的钱包又缩水了。
鞠一把泪。
养老婆真是一个高成本的技术活。
不过看见满脸无辜的兰堂,他就懂了那些被女朋友榨干钱包的男人们的想法,买的不是奢侈品,是兰堂脸上的笑容啊!
兰堂注意到麻生秋也托着脸颊,望着新买的东西的一些表情变化,心里微微发虚,好在秋也不会生气,下次不能再放纵自己了。兰堂暗暗下定决心,可是每次碰到想买的东西,他就忍不住去下单,买到了就不在乎,似乎过去不缺钱,养成了自己不擅长把钱留在账户上的习惯。
吃完饭,麻生秋也抱着兰堂看电影,冷不丁地听见兰堂轻轻柔柔地说道:“秋也,等我恢复记忆,我就来养你。”
麻生秋也吃惊道:“兰堂恢复记忆了?”
兰堂迟疑地摇头,捧起秋也的脸颊,“我应该是有钱的,记忆中好像没有为金钱烦恼过,以后秋也就不用那么辛苦的加班工作。”
麻生秋也想到兰堂未来烧书取暖,看别人破坏自家别墅不心疼的表现,深深地叹了一口气。
“我宁愿你没钱。”
“为什么?”
兰堂疑惑,怎么会有人希望没钱呢。
“这样兰堂就能学会珍惜,感受到更多平凡的快乐。”他用脸颊贴着兰堂的手掌,温柔地笑道:“你是我工作的动力啊。”
“可是我想多见到秋也。”兰堂垂下眼帘,眉眼有种雕像之美,麻生秋也仿佛能想到对方动怒后,那种撕裂冰霜的锋利气息。
麻生秋也说道:“经常见面,你会腻的。”
兰堂否认:“不会。”
“好,不会。”麻生秋也总是被兰堂甜到,说出自己的苦恼,“我也觉得每天见到兰堂的时间很短暂,可是我不能换工作啊。”
兰堂撇嘴,“知道了……”
秋也上班工作,他则想办法写诗和恢复记忆,听秋也说过,写诗是能够出版诗集赚钱的。
不乐意也没有办法,谁让他没有经济来源呢。
兰堂靠在麻生秋也的怀里,把电影跳回放,刚才的内容忘了看。
第二天,麻生秋也就遭到闹钟的无情催促,脱离温暖的被窝和怀里的兰堂,刷牙漱口,进入新一年的工作状态。
“兰堂,早餐给你做好了,午饭不用等我,自己去外面吃。”麻生秋也在整理公文包的时候叮嘱对方,兰堂在被子里打了个一个哈欠,挤出一颗惺忪睡意的泪珠,我见犹怜,麻生秋也多看一眼就心里舍不得出门。
这是他还没吃到嘴里的法国美人啊!
每天最多亲亲抱抱,偶尔摸一摸小手,把“爱灵魂”的承诺坚持住。
麻生秋也狼狈地扭过头,不去看兰堂半醒半睡的风情。当玄关处的关门声出现后,兰堂哪里还有睡意,睁着眼看天花板,他不是没有想过自己出去找一份工作,但是身份不明前,心头总会出现若有若无的危险感。
“我在诗人的身份之外……还是什么人……”
“秋也知道吗?”兰堂陷入迷雾之中,“应该不知道吧……我失忆前与他认识的时间不长……我是法国人……”
不能回去!
不能回去!
法国那边,绝对不是自己这种状态能回去的!
这般认知清晰地出现在兰堂的脑海里,越发明显,哪怕他思念着法国,想要看一看自己的故土,也不再对秋也提回去的想法。
兰堂起身,去拿自己的黑色帽子。
他的指腹摩挲着帽子里绣着的字母,不是兰堂,是兰波。若没有意外,兰波是他的法国姓氏,完整的名字仍然一无所获。
“我连自己的全名都记不清楚,怎么去法国寻找过去……万一掉进敌人的陷阱里就糟糕了……”兰堂无意识地呢喃,浑然不觉自己说出了什么奇怪的话,正常人回国又哪里来的敌人。
最终,兰堂选择出门。
趁着秋也上班,收集更多的信息,弄清楚自己的过去。
顺便——
他对秋也的公司很感兴趣。
麻生秋也留给兰堂的“谜题”游戏,兰堂用来打发时间,没有太费心就从横滨市的本地人口中得知了“港口黑手党”的存在。
兰堂是一个聪明人,看着横滨市民们绕道走的五栋高楼大厦,立刻就明白秋也所在的港口公司便是港口黑手党!秋也说无法辞职,是因为港口黑手党不允许成员轻易退出组织,对方已经卖命给了港口黑手党!
兰堂低头,坐在路边的椅子上,用手机搜索“黑手党”的关键词,把相关的工作内容统统了解了一遍后,脸上浮现一丝担忧。
“秋也……有自保之力吗?”
安稳无忧的同居背后,是麻生秋也一个人在危险地方打拼。
兰堂立刻就坐不住了。
晚上,基本推掉夜班的麻生秋也按时回家,吃上了兰堂做的晚餐。在这样陌生而残酷的世界里,他何尝不是如兰堂一样身处于异国他乡,能有人等自己,陪自己,已然是一件幸福的事情。
“秋也的工作要外出吗?”兰堂时不时问几句。
“外出的频率不高,一般是在室内做翻译工作。”麻生秋也解释道,“我是文职人员,不用在外面风吹日晒,碰到的麻烦要少很多。”
“黑手党的麻烦?”兰堂神色不变。
“噗,我说你今天的问题怎么怪怪的,原来是知道了啊。”麻生秋也给自己倒了一杯水,润了润嗓子,“亲爱的,这只是一份不能轻易辞职的工作,我已故的父母是港口黑手党的成员,子承父业罢了。”
开诚布公的结果很顺利,兰堂放松下来,“我担心你,秋也,你看上去那么弱,怎么在黑手党里生存下来啊。”
这话扎心了。
麻生秋也吐槽:“我的外表看上去还是能唬住人的。”
不是莽汉,他是高等精英范啊!
兰堂伸出食指,装模作样地笑道:“感觉一根手指就能戳倒。”
麻生秋也盯着这根手指头,嘴角抽搐,这话是真的,然而他能承认吗?不能!他无视兰堂的真实武力值,给对方泼冷水:“兰堂,信不信我们两个人走出去,有绑架犯看见了,也只会选择你?”
要不是兰堂身材好,在保暖的打扮下能裹成球了。
兰堂沉思:“因为我看上去有钱?”
麻生秋也似笑非笑:“不,是你看上去身体虚弱畏寒啊,兰堂!”
不要不承认了,兰堂!
兰堂停止了这个话题,搓了搓手掌,冷,才不是虚弱呢。兰堂仔细观察秋也,“秋也,我可以做翻译工作,要不然我也加入港口黑手党?”
麻生秋也的目光柔和下来,只说一句:“我想看见你成为有名的诗人。”
现阶段在诗坛籍籍无名的兰堂突然沉默下来。
兰堂细细地品味读书写诗的生活,或许有一些过于安静,他却很喜欢,一个人总是能轻松地坐一个下午,执着钢笔写下内心冒出的文字。
“我会做到的。”
半晌,兰堂在麻生秋也的愿望下找到了一份奋斗的目标。
写诗啊!
成为最有名的诗人!
有这份名望作为加持,他能独立养活自己,不用秋也为自己操心,而且自己加入港口黑手党也没有多大的作用吧。
极大低估自己实力的兰堂忍痛放弃混黑,选择成为一名诗人。
麻生秋也抚慰他那颗文豪们不甘心老实写作的心。
“靠你拯救诗坛了啊,兰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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