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传的
当初的奉新血流成河,堆尸如山,现在的奉新同样是白骨累累,埋葬在那一捧黄土之下的,是无数生蛆的腐肉。
那些人赤裸裸的来,赤裸裸的走,有的运气好一点,征北军走的时候挖了一个大坑,让他们有了埋身之地,有的运气不好,因为各种原因为遗忘在角落,连条烂草席子都没有。
那么多人里,谁知道有没有江柔的家人?
沈十三觉得是有的。
江柔活到现在,纯属是运气好,碰到了自己。
而她失散的家人。
当时匈奴锁城,手无寸铁的平民百姓,用什么跟大刀长枪的军队抗衡?
他们能走到哪里去?
他们能藏到哪里去?
这并不是主观的臆测,而是十分客观的分析。
沈十三沉静的看着江柔,想告诉她,“你要接受现实。”
可是看着那样清澈又执着的双眼,他说不出口。
就像当时沈毅的死讯传回来,他也是这样,目光坚定,从盛京日夜兼程的赶赴战场,直到看到血淋淋的尸体摆在面前,坚定的目光渐渐动摇,那时候,心里面有一个世界崩塌。
后来父亲战死,弟弟战死。
已经没有亲人可以再死,他对死亡的才态度变得理智到冷血的地步。沈十三坐在老爷椅上,江柔蜷缩在他身边,抱着他的手臂,像抱着最后的希望。
很久,他缓缓点头,“好。”
很多事情,不是亲眼所见,是不会相信的。
失去不可怕,可怕的失去后得到又再次失去。
希望亦是如此道理,沈十三怕江柔怀揣太大希翼,将来如山铁证压下来,她会承受不住,说话一如既往的难听。
“你不要抱有太大希望,当时战乱,具体情况你也是见过,现在已经一年多过去了,如果真的已经死了,我任是有天大神通,也没有办法。”
如果已经死了,早就不知道在哪个地方化成一捧泥,别说没有人见过江柔的父母和兄长,就算有人见过,连骨头渣滓都捡不起来的尸体,谁还能认得谁是谁?
沈十三寻人的方法十分简单粗暴,叫人画了江柔的画像,写上江柔双亲和兄长的名字,贴到奉新临边几个城池以及各大交通要塞的城门口,如果有人有消息,或是他们本人看到,直接揭了画像去当地官府,当地官府自然会向沈十三回禀。
当然了,若是第三方提供消息,自然也是有悬红的。
画像贴出去,自然不会那么快有消息。
江柔开始了漫长的等待。
那天在院子里做绣品,江柔现沈十三爱喝酒,且爱的是那种最烈的酒,一个人就可以自斟自饮上好几坛。
沈十三并不是酗酒,在军中的时候,要是打了胜仗,几乎都会彻夜狂欢,这回京事端频,跟几个副将也聚得少,喝酒的频率也就少了。
现在清闲在家,江柔又天天坐在绣架前不理他,他闷得慌,只能一个人喝闷酒。
江柔完全没有体会到沈十三的郁闷心情,还当他只是爱酒,立即就来了兴奋了起来,兴致勃勃的凑到他跟前,“将军爱酒?我酿酒的手艺是祖传的哦!”
这里的祖传,是江柔怕沈十三质疑自己的手艺,夸大其词后得到的结果……
沈十三没多大兴趣。
就二两酒而已,是买不到吗?还要自己动手酿,也不嫌麻烦!
但看江柔亮晶晶的双眼,没舍得打击她的热情,“哦?你还会酿酒?”
虽然已经尽力的表现出‘我很有兴趣’的样子,但由于演技不佳,还是没能将脸上的肌肉拼凑出一副‘我真的很感兴趣’的表情。
有气无力的模样就像被僵尸吃掉了脑子一样木讷。
江柔也是瞎,完全没看出来人家在敷衍她,居然立刻放了针线,撸起袖子,“将军不信?”
这个样子,是要亲自动手酿上几坛的模样没跑了。
她兴冲冲的挎上小篮子,跑到沈府斥巨资打造的后花园里,对着早就觊觎了很久的一片山茶花伸出了魔爪。
爪子伸到一半,她觉得这样摘了花园的花似乎不太好,又犹豫了。
正巧郭尧路过,见她蹲在那儿似乎很纠结的样子,就上前问她,“夫人?”
江柔见是郭尧,站起来,跟打了声招呼,“郭先生好。”
郭尧回了一礼,“夫人这是在做什么呢?”
江柔正在纠结,一见是管家来了,觉得既然是管家,那应该是能做主这山茶花的死活,犹豫了下,就问,“郭先生,这茶花我能摘两朵吗?”
郭尧赶忙道:“自然是能的,夫人喜欢便摘。”
江柔道了谢,飞快的蹲下摘了一大篮子血红的山茶。
江柔提着小竹篮回来,沈十三就撑起身子往她的方向看了一眼,就又兴致缺缺的倒回了老爷椅。
江柔恰好看见他撑起身子来看了自己一眼,见他又一脸傲娇的躺了回去,顺理成章的把他的动作曲解为——
老子其实很想学习,但老子就是拉不下面子。
然后她就挎着装满山茶花的小篮子,拉起沈十三往小厨房走,自觉很贴心的给了沈十三一个台阶,“将军没见过我酿酒,我酿给你看好不好。”
其实心里想说的是:你看,谁家夫人有我懂事?连你的面子都要照顾!
沈十三并不是很想看。
江柔一来拉他,他就下意识的缩了手。
但不晓得她是怎么抓的,居然准确的抓住了他的手心。
沈十三一愣。
咦?
小手挺好摸!
然后就顺从的从老爷椅上起来,反握住她细长柔嫩的爪子。
江柔到小厨房门口就放了沈十三,他也不进去,就倚着厨房的门口,抄着手臂看她在里面忙活。
江柔把山茶花瓣一瓣一瓣摘下来,清洗干净,端了蒸锅,转头看见沈十三站在门口没进来,就喊他,“将军帮我生火好不好?”
沈十三黙了默。
到底什么人这么有福气,能吃喝老子亲手烧火煮出来的东西?!
沉思过后,现江柔说这酒酿出来是给他喝的。
一想。
当然只有老子自己有这个福气了!
然后就走到灶膛前坐下,取柴块生火。
江柔看他没拒绝,甜甜的对他笑了笑。
她的笑容像浸了蜜糖一样,圆圆的眼睛弯成一道月牙,漆黑的瞳孔里面像有整片星空一样亮,嘴巴红红的,八颗牙齿白白的,若有若无的能看到两颗小虎牙,想象两颗小尖牙咬在脖子上的感觉,让人骨头都酥了一半。
沈十三心头一滞,觉得自己被勾引了。
江柔笑完就低下头在蒸锅上面铺一层山茶花,然后在山茶花铺上刚才洗干净的糯米,再在糯米上铺一层山茶花。
沈十三还沉浸在她刚才的募然一笑里,江柔见他愣神,就把手放在他眼前晃了晃,“将军?”
沈十三一回神,丢了手里的柴块,拉着她的手往自己怀里一带,江柔重心不稳,就往他怀里倒去。
沈十三俯就是一通深吻,还特意舔了舔她尖尖的小虎牙。
江柔被吻得喘不过气来,连推带攘的把他推开。
沈十三还想动作,江柔突然两只手捧住他的头,义正言辞道:“将军!你正经一点!”
沈十三舔了舔唇瓣,上面还有她的香甜的味道,意犹未尽的罢了手。江柔撑在他膝盖上想起身,被他按了回来,“就这样。”
然后双手穿过她的腰,用松针生了火,捡起地上的柴块丢进灶膛里。
火渐渐燃起了势头,就不需要怎么管了,沈十三就抱着江柔,手在她平坦的小腹上作乱。
这大白天的,还是在厨房里,江柔脸皮薄,觉得臊得慌,死死的按住他,嗔道:“将军!”
沈十三头也不抬,“嗯?”
江柔觉得直接说不要肯定会被拒绝,于是按住他的手,调转话头,“我给将军讲我小时候的事吧!”
沈十三一听,来了点兴趣。
‘嗯’了一声,算是准了。
“我换牙的时候,嘴特别馋,可是娘不让我吃糖,哥哥就偷了爹爹的小金库给我买糖,爹爹每次都质问哥哥,是不是他偷偷拿了钱,哥哥就会说‘我没拿’,可是家里一共就四个人,不是我就是哥哥。”
“爹爹问急了,作势就要打哥哥,还没动手,哥哥突然就大声喊娘,对娘说‘爹爹说他的钱没了,让我帮他找找,娘你看见了吗?’”
江柔一说到这个,满脸都是柔和的表情,嘴角还不自觉的带笑,沈十三觉得自己看见了一尊头顶光环的活菩萨。
他顺着她的话问,“那你哥挨打了吗?”
江柔突然噗嗤一笑,说:“没有,是爹爹挨打了,娘还奖励了哥哥两块糖,哥哥偷偷藏给我了。”
沈十三想了半天,憋出一句,“你爹真倒霉,生了个这么熊的儿子。”
说到江蕴,江柔的话匣子一下就打开了,“哥哥很疼我的,我六岁以前,几乎去哪儿都是哥哥背我,喜欢的东西,第二天就会像变戏法儿一样出现在房间里,调皮了也是哥哥帮我挨打。”
沈十三很诧异,觉得江柔这个温平的性子,完全不能想象还有调皮的时候。
江柔说:“小时候偶尔会调皮,犯错了爹爹也不打我,就打哥哥,哥哥挨了打,下次我就不调皮的了。”
沈十三哼了一声,阴阳怪气的说:“那你跟哥哥的感情很好嘛!”
江柔眉飞色舞,“是啊,我哥哥是世界上最好的哥哥。”
沈十三觉得牙齿酸酸的。
哼!什么最好的哥哥?
咳呸!刚想说两句,江柔忽然从他的膝盖上跳起来,“哎呀,糯米要蒸熟了!”
酿酒的糯米不能蒸熟,要夹生的最好。
沈十三的话被江柔打断,也就没有了再说的机会。
江柔找了两块桌布,抱住蒸锅的耳朵,把蒸锅端起来,沈十三见她端了锅,就问,“还要火吗?”
江柔说不要了,他就去了火。 江柔把茶花米拌了凉白开,搁在一旁等它放凉后,敲了一块儿酒曲兑水,倒进茶花米里拌匀,然后去找郭尧要了一个酒坛子,把绊了酒曲的桃花米放进酒缸里。
沈十三很怀疑,“这就完了?”
江柔一边往酒缸里放茶花米,一边说:“当然没有啦,要先放上一个月酵,再把酒滤出来倒进新的酒缸里,炙了酒埋进土里,半年后再挖出来。”
沈十三:“……”
我买坛酒一盏茶都用不了,费这么大劲儿还要埋半年?!
老子为什么不直接用买的?!
江柔却似乎很乐在其中,在揽月阁找了个阴凉又通风的地方把酒坛子放下。
做完了这些,觉又是半天的功夫过去了,她又赶忙坐下做绣品。
沈十三很纳闷。
你说她折腾半天,净干了些没效率的事,看起来是忙忙活活得不得了,其实就只是一锭银子或者一句话的事儿,她忙活得到底有什么意义?
不过她既然乐意,只能随她去。
晚间皇宫里来了个小太监,送来了从兵部取回的兵符,宣布沈十三的安逸生活就此结束。
沈十三没怎么意外,他估计的时间,也就是这几天了。
因为,蜀国的和亲公主要到了。
就是那个甄禾公主。
这次依旧是大皇子甄临风陪同,观礼完毕就走。
兵符交给沈十三,明面上是蜀国和亲使团进京,为了协助林右卫管理盛京治安,实际上是方便沈十三调动军队,以防蜀国挟上次之仇,暗地里搞什么幺蛾子。
甄禾的和亲对象是大秦六王爷刘朴,是位保持中庸的王爷。
他的中庸不是属于能够自己置身局外的中庸,他的中庸,说白了,就是不成器的那种。
皇权斗争何其惨烈?兄弟相残,父子反目,都是正常事。
这位六王爷,是先帝留下来的一朵奇葩,不知道是真蠢还是装蠢,反正就是很蠢,蠢到根本没有人把他当做对手,是以平平安安的活到了现在。
朝政上基本一窍不通,徒有一幅好看的皮囊,脑子里却装不住几滴墨水,是以先帝在政的时候,他就不受宠爱。
一个不得皇帝青眼的皇子,拿着朝廷的俸禄只会饮酒作乐。
你要是问他,‘王爷对北部干旱有什么看法?’
他估计会告诉你,“依本王之见,开坛求雨。”
这样的朝廷蛀虫,不打死真是可惜了!
但偏偏人家会投胎,他不做事,朝廷就养着呗,反正也不差这点儿钱。
然也正是因为他的蛀虫属性,东宫之争的时候,他不具备任何竞争力,太子转正成皇帝后,他又对当政者造不成任何威胁,皇帝自然不会丧心病狂的连他都不放过,就让他两袖清风的做个闲散王爷。
刘朴再不作为,毕竟也是个王爷,没道理快奔三了都还没有正妃。
其实是有的,将他定为和亲的对象后,原本的六王妃,就变成了侧妃,正妃的位置,自然给蜀国公主腾了出来。
要说这六王妃也真是冤枉,稳稳当当的正妃之位,一没犯错二没失宠,就这样白白的让了出去。
原本皇帝是想甄禾要是没看上在京的两个王爷,就把她纳进后宫,封个贵妃,也不算委屈她了。
结果人家好死不死的看上了沈十三。
你说以后每天跟她睡觉的时候,一想到对方心里不晓得想的是谁,这多憋气?
皇帝忍不了这个,就丢给刘朴去忍。
谁叫他白吃白喝这么多年,也该为朝廷做点贡献了是吧?
于是就可怜了六王妃。
可这委屈,偏偏还委屈得,说不得。
谁叫对方是公主呢?
投胎的技术没对方好,那就也忍呗。
没道理你家王爷带了这么一顶里衬微微绿的帽子都能忍,你从正妃变成侧妃就不能忍了吧?
那多不贤惠?
到时候以善妒之名休了你,让你你连侧妃都没得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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