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章 血剑浮屠
交剑左手,青钢剑暴起,正是梦十三剑中最暴戾的一招“梦中杀人”!
剑招毫无章法,甚至显得粗制滥造,像一个乡野村夫挥舞着生锈的柴刀在乱砍,但却透着一股‘就是要你死’的蛮不讲理的味道。
一剑剁下,赵正义惨叫一声,踢出来的那条腿顿时被连根砍断,青钢剑剑锋搅动,顺势刺入他的小腹。
与此同时,流年掌纹已经凝结成网,一把抓向铁棍,铁棍上的劲力和手掌相触,顿时如同泥牛入海。
田七大惊失色,死死的抓住棍子不放,就要往回夺棍,苏阳爆喝一声,握住铁棍的一头,连人带棍子猛起横扫千军,狠狠的朝飞来的铁胆砸去。
砰的一声大响,烟尘四起,铁棍直接撞在墙上,把田七的半边身子打爆,两颗铁胆也被撞飞,砸死了人群中两个围观的好汉。
摩云手已经到了苏阳的衣角,看似避无可躲,苏阳忽然做出了一个任何武功里都没有的招式,他像泼皮打架一样朝地上一坐,堪堪的躲过了这一掌,紧跟着一拳击出,正中摩云手胯下三寸。
扑哧一声蛋碎的轻响,摩云先生张大嘴愣在原地,小腹、内脏俱裂。
秦孝仪见势不妙,转身就朝从苏阳撞开的第一层和第二层之间的洞口跳下,想要逃走。
“你走不了!”
声音未落,拦腰闪过一道寒光。秦孝仪的确从洞中逃下去了,不过只有半截身子,上身身子落在第二层的地板上。顿时死去。
瞬息间,四位江湖鼎鼎大名的英雄好汉,大侠客大义士,就已经成了大大的死人。
他们活着的时候,看着很恶心,很碍眼,死了之后。看起来果然舒服了很多。
但这还没有完,阿飞这个有狼一样直觉的少年说的很对,兴云庄脏的很。
雪是世界上最洁净的。血是世界上最纯净的,污秽不堪的地方,就应该用血和雪来洗一洗。
天公降雪,那我便让兴云庄染血。
楼上的人已经一哄而散。一窝蜂不要命般朝小楼外涌出。
苏阳提着剑。低着头一步一步的朝楼下走,走出小楼,走在洁白的雪地上,走在盛开的梅林中。
他走的好像不快,每一步和第二步之间都泾渭分明,但转眼就追上了逃命的人群,像一道幽灵在从人群的最后方朝前走。
每走一步,青钢剑就随意的挥动一下。带走一条人命,身边撒下一片热血。
这些人心是脏的。但他们的血都是热的,他们的血都是干净的,正好用来洗一洗这满地的污秽。
兴云庄里鬼哭狼嚎,惨叫连天。
“救我走,救我走!”
秦重已经从担架上滚下来,在雪地里爬行着,妄图去抱住周围人的腿,嚎叫道:“我是秦重,我是秦孝仪的儿子,我是少林座的弟子!”
但那些在一炷香之前还恨不得卖了自己老婆去巴结他的江湖人士们,此刻却恨不得自己多长了两条腿,没有一个人理睬他。
秦孝仪都已经死了,少林座的弟子也毕竟不是少林座。
苏阳像一个从地狱中走来的杀神,一步一杀,一步步,稳定而毫不停留的向他走来。
秦重用两只手撑着地面,绷带上已经渗出了血,哭号着朝后挪动着,大喊道:“你放了我吧,你放了我,我什么都告诉你....”
他的叫声戛然而止,头颅咕噜噜的滚到了一边,苏阳低着头,缓缓的从他的身边走过,自言自语道:“迟了,我希望你说的时候,你不说,现在我已不想再听。”
离开了兴云庄的后院,重新来到了大厅之上,大厅里已经人满为患。
龙啸云手持长枪,残余的江湖人士战战兢兢的站在他身后,一旦有人带头,这些江湖好汉还是有那么些胆量的。
也许他们的胆量和正义一样,就像怕鬼的小姑娘,只有在人多的时候才敢出现。
“杀了他,杀了他!”
“杀了这个魔头!”
“为田大侠报仇!”
龙啸云的脸色已经变得比雪还要白,他咬牙切齿道:“你敢滥杀!你可知道,你杀的这些都是什么人!你不怕被整个江湖乱刀分尸吗!”
苏阳一言不,一步一步缓缓的朝他走进。
“上!”龙啸云一挥手,身后的亲信家丁从两侧怪叫着冲向苏阳。
‘兄弟们给我上’和‘兄弟们跟我上’是有区别的,龙啸云显然属于前者,而大厅里的人却以为他是后者。
好汉们蜂窝而上,好像急于证明‘双拳难敌四手’的的道理。
所以很快的,怪叫就变成了一声接着一声的惨叫,更快的,连惨叫就变成了有气无力的哀嚎。
再次抬眼望去的时候,龙啸云已经不在大厅之中,他已利用这些人攻击苏阳的机会,飞快的朝外逃去。
他的轻功很不错,甚至已经超过了他的枪法,转眼间就已经到了兴云庄大门外。
偏偏苏阳会一泻千里的身法,而这种身法更适合在雪地、雨天、刮风等等天气变化之中使用。
更巧的是,无想八步的第一步中,正好有‘轻身形’和‘风意’,正是对于轻功而言,领悟之后,轻功何止倍增?
苏阳后,却已经到了龙啸云的身后。
龙啸云的武功不弱,至少比起里面的几位大侠要强很多,也许可以入兵器榜,如果他不逃而是决死一战,未必伤不了苏阳。
他如果真的敢于决死一战,自己也未必会杀他。
但是他选择的逃走。丢下他所谓的挚爱老婆儿子逃走,但此时他却大叫起来:“别杀我,我都承认。我做的这一切,都是为了这个家!”
在大部分时间,人类往往会活在自己为自己编制的幻象里,以为自己一定是个多情的情人,顾家的丈夫,慈祥的父亲,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这个家。甚至为了这个家庭连命都可以不要。实际上在前十年里,龙啸云的确是这么做的,也做的很好。至少比李寻欢要好。
如果不出什么意外的话,龙啸云也许会一辈子活在这个幻象里,正如李寻欢如果不遇上苏阳,或许会一辈子活在他为自己编织的‘有情有义的悲苦浪子’的幻想之中。
但真正见真性情的。却只有两种情况。
一是很小的细微小处。二是生死关头,危难之时。
龙啸云在危难之时,整个兴云庄遭到完全无法抵抗的屠杀之时,本能的选择了放弃重伤的儿子和武功平平的老婆,独自逃走。
也许日后可以有很多借口和冠冕堂皇的理由来解释这一切,也完全可以解释的通,但他已经等不到那一天了。
苏阳贴在他的身后,长剑从他的后心透胸而过。在他耳边轻轻的说:“原来,你并不像你想的那么爱林诗音。你这样的人,更爱的似乎还是自己这条命。”
龙啸云张大了嘴,却说不出话来,他也许想辩驳,也许会承认。但现在都已经毫无意义。
对于死人而言,没有任何事是有意义的了。
然而,杀戮还没有结束。
龙小云在看到苏阳的时候,就已经知道了自己的命运。
“不公平,这不公平!”
龙小云的小脸上写满了不服和怨恨,身体虽然还不能动,但两只拳头死死的撕扯着锦被,好像要把满腔的愤怒泄出来!
苏阳拉了一张椅子,在他面前坐下,淡淡的说:“不急,不急,我们还有很多时间,我可以听你说完。”
“我不服!来了这么多的高手,他们有这么多的人,这个计划安排的如此周密,我已经算准了,你就算这次不死,也一定会声名扫地,像两条野狗一样在江湖中被人人喊打!”
龙小云咬牙切齿道:“不仅仅是你,还有李寻欢,你们一定会死的!”
他的一张小脸已经扭曲,愤怒道:“赵正义、秦孝仪那群人简直活到了狗肚子里,练了一辈子的武功,居然还擒不住你!”
“因为混江湖,武功是很重要的亚。”苏阳和颜悦色道。
“你自己说,如果不是你武功太高,用这种毫不讲理的方法破局,你是不是已经死定了!”
苏阳轻轻的抚摸着他的脑袋,像在摸一只小猫小狗:“你说的不错,可惜我偏偏就是武功高,这是没办法的事,你们连这点都瞧不出来,只能说不得不死了。你还有什么好不服的?”
他的脖子无法动弹,只能任由苏阳去摸头,他的眼神里充满了怒火,大喊道:“我就是不服,我天生就是练武的材料,我有一代奇侠王怜花的秘籍,我的父亲叔伯都是江湖大侠,我生下来就注定了是江湖中族璀璨的人!”
“而你,快剑小苏,算个什么东西,一个浪迹江湖的落魄剑客,一个名声狼藉的浪子,比出身你不如我,比天赋你不如我,比计谋你还是不如果,你凭什么能抢我的风头!”
他简直要疯了,大吼大叫道:“为什么,为什么,要让我在现在遇到你,只要再给我十年,不!五年,你再出现,我根本不需要任何计谋,就能直接杀了你。为什么,为什么,你要出现!”
“我不太懂,你为什么一定要杀了我呢?”苏阳摇头道:“是因为我废了你吗?”
“因为这个江湖的主角只能是我!只要再给我五年,我一定能做到。”龙小云绝望的大叫。
“哦,我明白了,其实一切都只用一句话就可以解释。”
苏阳点点头,恍然大悟道:“在故事里,每个人都以为自己才是主角,而其实呢,真正的主角只有一个,其他的人就只能是配角。但很遗憾,这个故事的主角。从一开始就已经注定了,是我,也只能是我。”
龙小云还要在说什么。苏阳的手掌已经按在他的胸口。
这次他的胸口已经没有那个长命牌牌了,所以他就只能瞪大了眼睛,七孔之中流出血,浑身颤抖着。
苏阳伏在他的耳边,小声道:“其实,在你自己的故事中,你的确是主角。只可惜你是悲剧的主角。”
龙小云睁大了眼睛,不知道有没有明白苏阳的意思。
不过明白与否都不再重要,是不是死不瞑目也毫无意义。因为他的故事已经结束。
..............
一夜之间,雪融,血干,兴云庄已成废墟。
李寻欢真的不见了。林诗音也不见了。甚至铁传甲和阿飞都没有再露面。
翻遍了兴云庄的一砖一瓦都没有找到他们,他们就像好像从来没有出现过在这个世界上。
连苏阳也不知道他们去干嘛去了,到哪里去了。
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这个世界里还没有能杀死李寻欢的人,而李寻欢只要活着,林诗音也很难死掉。
至于阿飞?
苏阳忍不住想笑,这少年的妈是白飞飞,而不是我苏阳,他有他的江湖路。我有我的江湖路。
江湖的路只能靠自己去走,归根结底也只有四个字:无怨无悔。
况且。自己既然是喜剧的主角,那么这个故事里的人就一定不会有悲伤的结局。
这是天注定的。
巴英却回来了。
“少爷,昨天老铁说别留在着给你添乱,带着我到外面去避了一天。”巴英望着一地的死人,倒吸了一口凉气:“少爷,这都是你干的。”
“怎么了,太残忍了?”苏阳正在池子里洗手。
满手的血腥,池子里的水已经变成红色,并不比手要干净。
如果一个人的心是干净的,他的手干净与否,并不是很重要。
“这有啥残忍。”巴英却不以为意的说:“少爷,您可别学李探花婆婆妈妈的,咱们可是江湖人,啥是江湖人,一怒拔剑,十步杀人,这就是江湖人,若是处处都讲道理比学问,别人欺负到头上还不还手,那还混个屁的江湖,回家种田带绿帽子就是了。你若是不杀了他们,他们就要杀了我们。”
“不过嘛。”巴英有点担心道:“咱们还是快走为好,这些人都是门派归属,万一他们的亲朋好友,师长长辈的来寻仇,那也是麻烦是,少爷你总不能一直杀吧。”
“一直杀?”
苏阳皱了皱眉头,忽然笑了,饶有兴趣的问巴英:“为什么不能一直杀?”
“啊?”巴英一愣,却答不上来。
为什么不能一直杀?别人来找麻烦为什么不能杀?
............
兴云庄大门口的一门三探花的对联已经换了。
换成了七个简单直接的大字。
“请来报仇,我等着”
后十日,保定府三大正道门派,联合两大镖局,前来兴云庄兴师问罪,死十八人,铩羽而归;
又后一月,赵正义、秦孝仪、田七等人门派弟子赶到,半夜杀入兴云庄,是夜,喊杀不断,天明始平,无一人出,江湖中四派除名;
门外大字又换,换成了一副对联:
“是非公理本无凭,生死恩仇刀下见”
再后三年,少林武当联合七大派,齐至兴云庄,舌战、武战三日,铩羽而归。
又后半年,关内正道人士从四面八方朝兴云庄聚集,或明闯,或暗杀,或者单枪匹马,或拉帮结派邀亲友,兴云庄乱战三月。
有一天,苏阳望着剑上滴下的血,忽然感觉有些疲惫。
他喝了整整一坛子酒,然后想明白了一个问题。
第二天兴云庄外换上了一副狗屁不通的打油诗。
“怜花宝鉴,我已学了,原件烧毁,欲招人试招,请来!”
此后,江湖中再无半点声讨之声,也在无一人至兴云庄,江湖之中似乎从来没有过这个庄子,没有过龙四爷,没有过铁面无私赵正义,铁蛋震八方秦孝仪等等这号人物。
这场以一人对整个江湖正道的厮杀,在事后,被人称为‘七月屠’。
不过,江湖中,多了一个鬼庄,出了一个魔头。
血剑,血剑浮屠。
……..
一年之后,一个冷的可以把人鼻子冻掉的清晨,在兴云庄门外萧瑟的大街上,独自站着一个中年人。
他身上穿着件青布袍,大袖飘飘,这件长袍无论穿在谁在身上都会嫌太长,但穿在他身上,布还盖不到他的膝盖。
他头上却偏偏还戴着顶奇形怪状的高帽子,骤然望去,就象是一棵枯树,配合上他青黑的脸色,就像是戏台上勾魂的无常。
但更可怕的却是他的眼睛,那绝对不像是人的眼睛。
他的眼睛竟是青色的,眼球是青色的,眼白也是青色的,一闪一闪的着光,就像是坟地里的鬼火。
一只同样是青色的鸽子扑腾着翅膀,落在他的肩头,鸽子的脚上绑着一个小竹筒,竹筒中有信。
‘重排兵器榜,血剑第四’
伊哭望着掌中飞鸽传书,脸色变换几番,长叹,转身离去。
他走的,但故事却没有完。
因为人类有着无穷无尽的**,只要这些**存在一天,还有人拥有能凌驾于他人之上的力量一天,故事都不会完。
这些**,其中最重要的当然是‘性’,还有‘钱’。
关外的大欢喜女菩萨很有钱,很缺少爱,她要花万两黄金,让苏阳好好爱她。
这样的奇葩愿望,这样崇拜自己的女人,当然应该去看一看,和她好好谈一谈人生。(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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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五千字大章,呼呼,两天两万字鸟,真是鸟都累的趴下来了。
朋友生日去聚一聚,不知道下午能不能回来,如果回不来晚上一章就木有了,不过会补上滴。
像昨天那样的大爆,以后我觉得还可以有~~</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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