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00章

小说:我做噩梦能变强作者:头发掉了字数:1134字更新时间 : 2022-08-22 21:2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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吼~

博瑞斯男爵踏着断壁残垣,推开了城市中央圣殿的大门,就在他推开大门的一瞬间,一股邪恶的气息从大殿中涌了出来,嘶吼声在耳边响起,一个巨大身影,朝着他扑了过来。

“诺图伦长老,没想到,你竟然也变成了血尸怪物……”冲上来的怪物满脸狰狞,全身表面覆盖着一层黑色鳞片,博瑞斯男爵从对方的脸上,依稀能够辨认出当初熟悉的面孔,心中忍不住发出一声叹息。

诺图伦长老是当初邬瑞尔氏族长老之一,职责是守护圣殿,当年不肯离开,最终等到全族人都离开了,仍然独自守护在圣殿之中。

此时的诺图伦长老已经完全失去理智,沦为野兽般的存在,只存在杀戮本能,再也不是当初那个宽厚的长老了。

博瑞斯男爵站在圣殿大门一动不动,在心中暗自祈祷片刻,心念一动,环绕在他身边的几只圣光甲虫,突然改变之前的飞行路线,朝着扑上来的诺图伦长老飞去。

呜呜~

诺图伦长老身上散发着浓郁的黑色雾气,似乎察觉到了圣光甲虫的威胁,诺图伦长老发出一声低吼,笼罩在它全身的黑色雾气,突然幻化成几只黑色触手,朝着圣光甲虫抽了过去。

噗,噗,噗~

黑色触手在触及到圣光甲虫的一瞬间,顿时溃散开来,但也将圣光甲虫抽了个跟头,使之无法靠近。

嗖!

一根黑色触手突破了圣光甲虫的防御,朝着博瑞斯男爵胸口刺了过来,劲风凌冽,宛如一个最高明的剑客,向敌人发出致命一击。

博瑞斯男爵脸色微变,这时他才回忆起,诺图伦长老当初可是有着“血族剑圣”的称号,擅长剑术,战斗力在邬瑞尔氏族中可排到前三。

“秘技—血光盾!”

博瑞斯一声轻喝,浑身血能涌动,九面一尺多长的暗红色盾牌,挡在了他的面前,围绕着他的身体缓缓转动起来。

噹!

黑色触手刺中其中一面盾牌,顿时被挡了下来,溃散成烟雾,重新回到了诺图伦长老的身上。

嗖嗖嗖~

又是几只黑色触手从不同角度刺了过来,宛如同一名剑客在施展不同剑术一般,然而博瑞斯男爵就站在原地一动不动,任凭身上九面暗红色盾牌自动防御,抵挡下了诺图伦长老的所有攻击。

“长老,请安息吧,我会将您的骨灰,带回邬瑞尔氏族……”博瑞斯男爵发出一声轻叹,操控着圣光甲虫,朝着面前熟悉的长老发动了更猛烈的攻击。

嗡~

一声轻微的颤动,光影变幻,原本只有指甲盖大小的圣光甲虫,身体表面突然绽放出耀眼圣光,每一只圣光甲虫看起来都好像一轮小太阳一般,绽放着恐怖的光能和热能。

还未靠近,诺图伦长老身体表面的黑雾,就开始不断沸腾,好似蒸发一般,快速的消散起来。

一阵阵渗人的尖叫声响起,诺图伦长老身上的黑雾,竟然好似活物一般,在诺图伦长老的头顶,凝聚出一张狰狞的鬼脸,朝着博瑞斯男爵发出一声无声的尖锐嘶吼,如果韩东在这里的话,一定会感到熟悉,这种嘶吼和他之前遇到的一样,都是只在目标脑海中才能听到,而耳朵却丝毫听不到任何声响。

嗡~

博瑞斯脸色突然变得惨白,身体晃动起来,一副摇摇欲坠的模样,片刻后,博瑞斯男爵突然喷出一口鲜血,气息一下萎靡,脸上满是震惊的神色。

“这,这怎么可能,诺图伦长老什么时候掌握了攻击灵魂精神的能力?”博瑞斯男爵忍不住朝后退去。

对于血族来说,最重要的是自身血脉,并且由血脉开发出来的血能,血族的任何能力都是血能的延伸,排在第二位的就是精神力,和灵师一样,血族也拥有强大的精神力。

但是和灵师苦修获得精神力不同,血族的精神力,可以随着时间的推移而自行增长,换句话说,年纪越大的血族,精神力也就越强悍,施展法术时,威力也就越大。

然而任何事情有利就有弊,能够不依靠苦修,可以自然增长的精神力,在浓密度上,自然也远不及灵师们苦修得来的精神力,因此在防御精神攻击上,血族的防御力只会比灵师更差。

只一击博瑞斯就受到了重伤,识海的边缘出现了裂缝,造成了永久性的损伤,这样的伤势,至少要花费上百年的修养,才有可能恢复过来。

面对这突如其来的一击,博瑞斯男爵心中大骇,原本以为自己掌握了操控荆棘神冠的方法,整个圣城废墟中就再也不会有人能够对他造成伤害,依然是无敌存在,没想到,变成血尸后的诺图伦长老,就给了他沉重一击。

“灵魂攻击,这竟然是灵魂攻击……”博瑞斯男爵顿时失去了继续战斗的勇气,身影化为一道血雾,朝着远离圣殿的方向急速飞去。

化为血尸的诺图伦长老脸上满是狰狞神色,大踏步的想要追赶,然而就在它踏出圣殿大门后的一瞬间,整个身体开始剧烈颤抖起来。

片刻后,满是不甘的诺图伦长老,朝着博瑞斯男爵逃离的方向,发出一声咆哮,转身朝着圣殿走去,似乎是有什么原因,使得它无法离开圣殿,变成了类似地缚灵般的怪物,否则的话,已经身受重伤的博瑞斯男爵,能否逃过它的追杀,还尤未可知。

另一边,博瑞斯的两名血族同伴,却满脸兴奋的在已经变成废墟的圣城中不断穿梭,此时圣城废墟的大街小巷中,到处都散落着珠宝,黄金以及珍贵的炼金材料。

虽然大多数物品因为时间久远,早已腐朽不堪,但还是有很多东西,能够经受住时间的考验,光是黄金珠宝,两人就捡了许多,可以说是一夜暴富,即使没有获得血族大公留下的精血,获得的财富出去后几辈子也花不完。

“太可惜了,那么多珍贵材料,就这样白白丢弃,最终因为缺乏保养,全部变成了垃圾,否则的话……”

“差不多了,我们还是尽快赶去圣殿,获取血族大公精血吧,和财富比起来,实力的提升才更重要!”

“你说的对,我们先去圣殿,拿到血族大公精血后再搜寻,这座城市太大了,我们还有足够时间去搜寻!”

两人一边说笑着,一边朝着城市废墟的中央圣殿赶去,丝毫没注意到,在它们的影子中,浮现出了几抹淡淡的红色痕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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