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战抛射兵器
弓箭是射杀较远距离敌人的一种抛射兵器,也是我国历史上使用最为普遍、久远的一种兵器。
在中国最早的古籍《易经》中,曾有黄帝“弦木为弧,削木为矢”的记载。从距今6000余年的陕西岐山王家咀遗址出土的文物中,也曾掘出大量磨制精细、锋利的石镞。这说明弓箭作为兵器、早在炎黄上古时代就已开始大量使用。
夏商时期,弓箭是军队最重要的兵器,每伍(伍是军中最小单位)中都专设了弓箭手。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展,箭镞(俗称箭头)也由骨质、石质过渡到铜质。在形体上,逐渐增大了两翼夹角(用来加大创面),翼末倒刺更为尖锐(使人难以拔出),沿两翼侧刃还铸了血槽(用来减少穿入人体的阻力),从而大大提高了弓箭的杀伤威力。
到了春秋战国年代,弓箭的制作形成了比较科学的规范。制弓讲究“六材”:干、角、筋、胶、丝、漆。箭镞、箭杆、尾羽间以及箭杆的长与直径、杆的前后部重量等,都有了一定的比例规定。尤其是箭镞,抛弃了从商代到西周传统的扁体型,改为三棱锥体形,两翼的侧刃前聚成峰,使箭镞的穿透力和杀伤力都大大提高了一步。
抛射兵器的主要种类有弓箭和强弩,它们的使用,大大延伸了战场格斗的空间距离,在战争中挥了重要的作用。春秋时期的抛射兵器不仅见之于众多文献的记载,而且也为大量的地下考古出土实物所印证。
(一)弓自商周以来,弓始终是主要的射远兵器,所以它的制作一直备受人们的重视。到了春秋,弓的制作工艺又有了较大的进步,其质量大为提高。各国都用它装备部队,大量使用于当
时的战争之中。从《考工记-弓人》中可以看到,当时已有了比较科学的制弓规范。其制作,重选材,其基本材料有六种,称之为“六材”:“干、角、筋、胶、丝、漆”。“六材”的功用分别是“干也者,以为远也;角也者,以为疾也;筋也者,以为深也;胶也者,以为和也;丝也者,以为固也;漆也者,以为受霜露也”。对六材的选用标准很严格且分成等级,如弓干,“凡取干之道七”,其中以柘木为员上乘,以竹材为最次。一张良弓一般要历经两三年才能制成,如此制作出来的弓已是非常成熟的复合弓,弹力大,经久耐用,文献中通常称为“角弓”。有关春秋时期古弓实物,在湖南、湖北等地的楚墓中曾多有出土,它们基本上能印证《考工记》等古籍的记载。
(二)弩是由弓展而来的射远兵器。古人所谓“弩生于弓”的说法是正确的。弩在春秋时期的文献和后来的考古掘中,证明确已成为比弓更先进的抛射兵器。《孙子兵法》中已将弩和甲胄并列为兵器,又以弩机的扩张射形容兵势。可见至迟到春秋晚期,弩已被较普遍应用于战争了。驾通常由弓、木质管臂和铜管机三部分组成:弓横装于臂的前端,弩机安装在臂的中部偏后尾处,弩臂用以承弓、撑弦,并供使用者托持。弩机用以扣弦、射。使用时将弦张开,挂在管机上,将箭骸装在弯臂的箭槽中,扳动弯机,使张开的弦脱钩,利用张开的弓所储存的能量,急速收弦化为动能,将箭簇弹射出去。由于弩将张弦装箭和纵弦射分解为两个动作,从而使射手有瞄准目标和寻觅放箭时机的时间,另外它不仅可用一人全身力量张弓,而且可以数人合力张弓,因此既提高了命中率,又增加了弓的储能量,提高了箭簇的射程和穿透力。
弩特别利于步兵野战布阵、设伏和守御作战,它的使用增加了古代军队的作战能力,是当时一种强有力的战斗兵器,弩的构造要比弓远为复杂,是弓向机械操作迈出的重要一步。其机制与现代枪、炮的击装置有相似之处,它的明称得起是抛射兵器展史上的一座里程碑。
(三)箭(矢,簇)用于弓射或用于弯射。弓用之箭较长,约为70厘米左右;弩用之箭较短,在50—60厘米上下。它的制作在春秋时期也有了较大的进步,表现为:第一,制作上趋于科学、规范化。如箭簇、箭杆、羽毛间的比例及箭杆的长与直径、杆的前后部的重量等,都有了一定的比例规定。从出土的春秋时箭簇实物标本看来,《考工记-矢入》中所规定的规格、尺寸、比例关系,与实际基本相符。第二,箭骸虽多为青铜质,但形制有了较大的改革,即逐渐抛弃了从商代到西周的传统的双翼扁体型,而改为三翼三棱锥体型,即由两翼的侧刃前聚成锋改为三棱的三条凸起的棱刃前聚成锋,簇锋小而锐,大大提高了箭簇的穿透力和杀伤力。即使是仍然保持着扁体双翼型的箭簇,也加长了脊部,缩窄了双翼,且使两翼角下垂,以增强穿透的能力。在春秋前期,三棱锥型的箭矢仍是少数,但到了春秋晚期,它却迅速增多,被大量使用。如长沙浏城桥一号楚墓出土的46枚铜簇中,三棱锥体型的箭骸多达29枚,就是明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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