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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圣人冢(十二)

小说:太岁作者:priest字数:2245字更新时间 : 2022-06-28 17:0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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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正文内容已出走, 如需找回,请在晋江文学城订阅本文更多章节这岂不是仙人泽被了苍生吗?

金平城上的雾不能叫雾,得叫祥云。

过了年, 大批的青壮劳力潮水似的往京城涌,迷津驻天天人满为患。想在城里找房子住可太贵了, 哪怕是菱阳河东岸的狗窝, 每月没有半吊大子儿也租下不来,够得上一个壮劳力口粮了。

外地来的劳工只好都涌进南城外厂区的窝棚里,城外几乎聚出了个像模像样的镇子。

今年金平城尤其热闹,因为又是十年一度的“大选年”了。

仙门要择徒了。

大宛有且只有一个地方配叫“仙门”, 就是国教“玄隐”,当今四大仙门之一。

每到大选年,玄隐都会算好良辰吉时, 派仙使到金平来,择凡间英才,引入仙道。金平城从过年就开始热闹, 各路英雄豪杰都跟着起哄架秧子——备选仙徒的要烧香拜神、修身养性;举人老爷们要入京会试;镖局武馆们以拳脚升擂;连花街柳巷都不甘寂寞, 要跟着票出个“花魁状元”来助兴。

人多,事儿就多, 城里招工的地方自然也多, 有把子力气的都愿意过来碰个运气, 总能找个饭碗端。因此虽然国教只在公卿世家子弟里挑人,没有平民老百姓什么事, 人们还是都盼着大选年。

仙使下山,这一年必能风调雨顺,五谷丰登。

五谷没那么丰也行,能进京看一眼菱阳河上的画舫, 也算长了见识,要是再能远远听上两声弦歌,回去就能说自己听过花魁开嗓,够吹小半辈子了。

四月初一,花事将了。

金平城中最负盛名的风月之地醉流华的“鉴花会”,也到了终场。

那可真是艳光逼走春色,胭脂碎扬了满城的红尘,一个雅座的“鉴花柬”万金也难求。

这天后晌,永宁侯爷也被一伙“骚人名流”死乞白赖地拖去了醉流华,见证了新一任花魁夺桂。

今年的花魁是名妓将离,侯爷嗑着瓜子,有一搭没一搭地瞟了两眼,感觉这“名花”乏善可陈,眉梢眼角往下走,长得不喜庆。

不过醉流华里群魔乱舞了半宿,人人脸上刮着三层大白泥,也分不清谁是谁。侯爷让他们闹得眼疼,见这将离只带了一个乐师上台,素衣,脸也素,甭管唱得怎么样,不吵闹,就先让人有了三分好感。

她唱的据说是首新曲,乐师不知哪找来的,颇有一手,一个人弹琴居然托得住台面,琴与歌都还不坏。众宾客也觉得耳目一新,一曲终了,金银珠花雪片似的往下砸,将升降舞台砸得蒸汽乱呲,小楼里一时仿佛上了汽的笼屉。

这么着,花魁状元的山茶花冠砸到了将离姑娘头上。

将离戴了茶花冠下台谢座,大恩客们叫她敬酒、清唱,她都得应。好在人多,座中不少都是有身份的,不至于闹得太不像话。应付完一圈,她才刚松了口气,正要行礼退场,忽然有不知哪来的闲人起哄:“状元娘子,你今日夺魁,有一半功劳当记在那乐人身上。我看她必是新来的,比你们楼里原来养的都高明,何不叫出来见见,日后大伙也好多关照?”

将离的乐师一直蒙着脸,躲在纱帐后面,只下台的时候露了长裙一角,神秘得让人心里痒痒。

将离先一愣,随后赔笑回说,她自己的乐师不巧伤了手,今天这搭曲子的是临时从外面请的,不便在醉流华抛头露面,请诸位老爷原谅则个。

老爷们哄将起来,不干:什么“里面外面”的?座中这么多贵人,春闱的状元郎来了也得下马作揖,你个半夜的状元娘拿什么乔?

将离是“清丽脱俗”款的,俗脱得太光,也就没有长袖舞了,难免不会应对场面。她正僵在那不知怎么办好,就听有人说道:“来了!见呗——只要您敢看。”

那嗓音质地低沉,却非得刻意高高捏起,吊到高处上不去,走调劈了嗓子,让人听着直起鸡皮疙瘩。

众人一抬头,见那被将离藏藏掖掖的乐师倒是个爽快人,就这么大方地扛着……抱着琴下了楼。

此人画着时兴的仕女妆面,浓妆艳抹,一脸白泥上还蒙了块半遮半露的纱。

按说,抹成这熊样还能看得出鼻子是鼻子眼是眼,本人应该不寒碜……就是不知为什么,她浑身透着怪异。

此人过于人高马大,姑娘们大多只到她肩膀,那大白脑袋一枝独秀地压在群芳脑瓜顶上,有点骇人。人高,骨架也大,她那“香肩”上大马金刀的锁骨扎得两膀子肩袖随时要崩,大脚丫子将绣鞋撑成了一对船,扭起来地动山摇……还顺拐了。

这位出来团团一拜,咧嘴朝四面八方展览她那一口白森森的牙:嘴上胭脂抹得仓促,不小心蹭到了牙上,那血盆大口一张,活像刚啃完死孩子没漱干净,多看一眼能中邪,活活把座中一干贵客的酒给吓醒了!

永宁侯这会儿已经低调地离了座。

侯爷少年时掷果盈车,号称金平第一美男子,感觉这帮“名妓”们长得也一般,所谓“技艺”更是稀松二五眼,实在没什么好看的,还不如回家揽镜自照。他来醉流华就是敷衍应酬,该打的招呼打了,也懒得看这些人散德行起哄,遂整衣冠下楼,要家去了。这一下楼,正好跟那退场的大脚乐人走了个对脸。

侯爷本不肯正眼看风尘女子,无奈这位个头实在太茂盛,不正眼看就得翻白眼了。

他被那张撞他眼里的浓妆鬼脸唬了一跳,正纳闷这是何方妖孽……怎的隐约还有点面熟?就见那应对起流氓们游刃有余的乐师脸色骤变,脸上半斤白泥差点裂开,二话不说,掉头就跑。

“她”是琴也不要了,绣鞋也上天了,奔将起来动静非同小可,活像头装了蒸汽火机的大野马,就差尾巴骨上喷白烟了!

侯爷没料到香雾盈盈的醉流华里还饲养了这等神兽,茫然片刻后,他蓦地反应过来了什么,一把捂住前胸,脸色铁青。

左右家人不明所以,以为老爷又犯了心口疼,忙上前搀扶:“老爷?”

就听弱柳扶风的侯爷从鼻子里哼唧出一嗓子变调的颤音:“拿……给我拿下……”

侍卫家丁们莫名其妙:“拿谁啊?”

侯爷深吸口气,气沉丹田:“给我拿下那孽障!”

整个醉流华都让侯爷这一嗓子吼得没了声,片刻后,所有人都听说了——列位兄台你们猜怎么着?刚才那吓死人不偿命的“乐女”啊,不是别人,正是永宁侯世子乔装改扮的!

男扮女装,在花街柳巷,还兜头撞上了亲爹,热不热闹!

这永宁侯世子是何许人也呢?

此人大名奚平,据说偌大金平城,万千败家子,未有能出其右者。

世子爷这回荒唐出了新花样,众纨绔还在为醉流华一张雅座的鉴花帖抢破头,人家已经登台自己当花去了,谁听了不得称道一声“会玩”?

当时,醉流华里纨绔们集体醒了酒,脖子人均长了两寸。只恨不会“飞颅功”,竟不能将脑袋抛出去围观永宁侯世子女装夜奔。

世子爷水袖飘摇,被他爹的人碾成了一只大幺蛾子。他将瘦得岔不开腿的裙子撕到膝盖上,光着两只大脚丫子从醉流华飞出来,一路奔西北流窜。

刚跑过画舫渡口,迎面碰上了兵部侍郎之子王保常。奚平不由得暗道一声晦气,这可真是冤家路窄。

原来这位王公子也是个不学好的玩意,还老觉得自己是怪不赖,堪称英才。该“英才”武举落了榜,让老子娘花钱在禁军里给谋了个差,常到风月之地来吹牛皮,吹高兴了就喝酒,两盏黄汤下肚就找不着北,就要当众表演一番“力拔山兮”。轻则对侍奉左右的姑娘咆哮呵斥,上头了动手也是常事,因此他一来姑娘们就犯怵,人送雅号“王大狗”。

世子爷和王英才臭味不相投,没事就互相拔份别苗头。

此时,王保常正好站在四尺来宽的小路口,这位兄台身形孔武不凡,将那路口堵了大半。可能是喝多了,他手里拎着盏惨白的风灯,一双死鱼眼直勾勾地盯着奚平,也不知道让路。

好巧不巧,就在这时,一阵邪风扫过来,路口的一排蒸汽路灯不知怎的灭了,“噗嗤”一声放出细细的烟。灯下挂的翠鸟木雕给煤烟熏黑了大半,不阴不阳地随风乱摆。

奚平心说他都上了包浆了,亲爹一照面尚且没认出来,何况王大狗?

但为免节外生枝,他还是打算挡一挡脸。遂将水葱绿的长袖一甩,香喷喷地糊了王保常一脸,吊起眼鬼叫道:“负心汉,还我命来——”

大狗兄深夜被女鬼索命,可能是吓傻了,一时间竟无反应,奚平趁机一肩膀撞开他,头也不回地冲过去跑了,直奔庄王府。

庄王是当今第三皇子,皇贵妃奚氏所出。

贵妃是永宁侯的亲妹,奚平亲姑。

奚平小时候在庄王身边当过几年伴读,跟他这表兄很不见外,一挨打就逃去避难。反正侯爷不能半夜砸王府的门要人。

一口气钻过窄巷,奚平发现追他的脚步声不知什么时候没了。他回头张望了片刻,见他爹那帮狗腿子们没追上来。看来是知道他要往哪跑,追不上,索性放弃了。

于是奚平得意地将跑散的长发往身后一甩,哼着小调,美滋滋地趟着扯烂的裙摆去了庄王府。

初一夜里不见月色,尘埃和水汽掺在了一起,难舍难分。

那灰蒙蒙的水雾爬过奚平沾了金粉的脚印,从菱阳河往外蔓延,与火机喷出的蒸汽混在一起。密不透风地,盖住了整个金平。

且说永宁侯府的人,老远就听见了那嗓子叫魂,追到近前就看见了王保常。

王保常一张脸被手里的风灯照得面无人色,侯府领头的家丁经验丰富,一看对方脸色,就知道自家少爷准又没干人事,忙上前说道:“对不住,王公子,刚才那是我家少爷……他喝多了,要有什么得罪的,明天侯爷必令他登门致歉。”

王保常木呆呆的,一声不吭。

可别真给人家吓出好歹来,那家丁心里七上八下的,只得又上前一步:“王公……”

这时,王保常忽然僵硬地转过了方才被奚平撞歪的身子,整个人像台生了锈的机器,直勾勾的眼珠转了半圈,他把黑眼仁翻到了上面。

永宁侯府的家丁们面面相觑,不知道这位做鬼脸是几个意思……莫非刚才被他们家少爷的女鬼扮相吓破了胆,打算吓回来报仇?

还没等他们想好要不要配合着做受惊状,就见王保常张开嘴,前不着村后不着店地嚎起丧来:“起棺椁,两棚经,停灵七天整——”

这不是贬损王保常唱歌难听,而是他嘴里嚎出来的词,确实是金平宁安一带乡下人办丧事的《还魂调》。

他声音嘶哑凄厉,好似老鸦夜啼,一时间听得人毛骨悚然。

一边唱着,他一边迈着僵硬的脚步往前走。

“……大道通天……送归……程……昂……喀!”

他唱一个字,往前走一步,到了“程”字,声音也脚步一同戛然而止。直挺挺地“卡”了片刻,他像一块没支撑的门板,整个人平拍在了地上。

一块青玉牌从他身上掉下来,顺着石板路滴溜溜地滚出两尺远,发出一串清脆的撞击声。

人不动了。

好半晌,才有个胆大的家丁过去查看,伸手推了推王保常的肩膀,举起了手中风灯。

“王公子?这是怎么了,王……啊!”

那家丁短促地惊叫一声,一屁股坐在地上,琉璃风灯摔了个稀碎。

他顾不上心疼东西,腚下如生脚,慌慌张张地在地上蹭了数尺出去——

他摸到的是个冰凉的死人,死得透透的,人都挺了,朝天的颈后还有一块大尸斑!

常钧叫住他:“士庸,你干什么去?天都快黑了,戌时院门要落锁……”

奚平怒气冲冲的声音从风里刮来:“那——我——死——外——面!”

挟着风,奚平有心找块大石头,把那半偶摔个稀巴烂——要是他不知道半偶原来是人,早这么办了。

其实就算真发狠杀人,他自觉也不是干不出来,只是那半偶不单似人非人,还是个指甲盖大的小东西。对着这么个一使劲就能捏死的小东西,他满肚子的狠发不出来。

这破玩意,叠被铺床穿衣梳头一概不会干,除了咬人就会翻白眼,还是个一口气生吞一匣子蓝玉的饭桶!

这哪里是吞金,这是一口吞了好几座大豪宅!

庞戬缺德缺到祖坟里了!

奚平沿着山路往上跑,把一个巡山的稻童撞成了陀螺,径直冲向半山腰的“澄净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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