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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鱼汤面

小说:八零之改嫁隔壁老王作者:女王不在家字数:4029字更新时间 : 2022-01-03 16:4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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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烈骑自行车,冬麦在后面提着桶,那些工具全都架在自行车大梁上。

大晚上,迎着风,风吹着沈烈的短发。

沈烈之前刚回家时那种板寸头,看着特土匪,现在是普通短发了,冬麦看着风把沈烈的短发掀起,那短发便逆着朦胧的月光飞扬着散开,根根分明,每一根都晕染了一圈月辉。

“你冷吗?”冬麦突然开口问,她身上还穿着沈烈的大衣,特别暖和。

“好像有点冷,”沈烈声音清朗含笑。

“那我把你大衣还给你,我不冷了。”

“冷得我都要出汗了!”说着,沈烈抬手,擦了一把,于是冬麦借着月光,果然看到,他发根那里,隐约有潮意。

她便有些愧疚了:“要不我骑一会?”

沈烈:“你骑车,带着我?”

冬麦想了想:“也可以,我力气挺大的,我能带得动你。”

沈烈便笑了:“我如果指望着你骑车带我,那得走到明天了。”

冬麦便不说话了。

她本来心里对他存着恼,不想欠他人情,也不想领他情,但不得不说,他这个人是真好,帮了自己大忙。

他为什么帮自己,因为他善良正直乐于助人?

此时夜风拂动,明月高悬,清冽寒意扫在脸上,冬麦静默地坐在自行车后座,听他骑车时发出的呼吸声,一下下的。

这让她突然想起,那一天,他喝醉了,呼吸也是像现在这么重。

她想了想,终于问:“那天……我好像咬了你,没事了吧?”

沈烈:“伤是好了,不过牙印子还在。”

冬麦:“你抹药了吗?怎么会留印子?”

沈烈:“你咬得那么深,抹药也白搭,留下印了,估计这辈子都消不掉了。”

冬麦彻底愧疚了,虽然他是一个男人,身上有个印子什么的也无所谓,但是总归是自己咬的。

沈烈:“怎么没声了?愧疚呢?”

冬麦有些艰难地道:“早知道不咬你了……”

沈烈却笑了;“我皮厚肉糙,咬就咬了,留下印子也没什么,我又不是小姑娘。”

冬麦却还是不说话,她之前对沈烈有气,现在没了。

自己当时就是对他有点说不清道不明的期望,才会生气的吧,当时又在气头上…其实不去想那些,平心而论,沈烈这个人确实不错。

正想着,沈烈却突然说:“你要听歌吗?”

冬麦沉默了一会,才问:“你还会唱歌?”

沈烈:“当然了。”

冬麦:“那你唱一首吧。”

于是沈烈就真得唱了,唱的竟然是军歌,就是那个“日落西山红霞飞,战士打靶把营归”,冬麦小学时候军训,参加活动,也唱过,旋律熟悉得很。

不过沈烈唱起来声音雄浑好听,透着男性成熟稳健的力道,在这冰冷的夜晚,听着竟然格外安心。

************

到了冬麦村子附近的时候,沈烈便停下了车子,帮她把水桶卡在了前面大梁上,让她边扶着水桶边推着走。

“我就不进你们村了,不然你哥看到我,估计把我揍出来,回到家,你也别提是我帮你弄的鱼。”

冬麦听着这话,便想,他倒是心里明白,哥哥见到他,肯定会揍他的,如果知道是他帮弄的鱼,甚至可能连鱼都给扔了。

“好,那你回去吧,你明天是要去公社?我会给你留着鱼汤面。”

“嗯,那我回去了。”

冬麦便脱下棉衣,递给他,脱下来的时候,她顿时感到身上冷了,不过好在马上进村了,就这么短的路,她能忍。

她看着沈烈披上那棉衣,问:“你走着回去?”

沈烈:“我不走。”

冬麦疑惑地看着他。

沈烈:“我跑回去。”

冬麦:“跑?”

沈烈扎紧了棉衣的腰带,朗声道:“我其实一直习惯每天跑步,跑起来比自行车快,这点路,我一会就跑回家了。”

冬麦惊讶得不说话了。

沈烈看看冬麦:“那我先跑了。”

说完,沈烈果然跑了,特别快,像下山的豹子那么快,几乎化为了一道黑影,嗖嗖嗖地就不见了。

冬麦看得目瞪口呆,心想,怪不得当初他能捉兔子。

看他走了,也就赶紧推着自行车回家去了,她挑得偏僻后街走,不过快到家的时候,还是看到周围邻居,好像在找人,接着就听到她哥喊她名字。

她顿时明白了,这是看自己太晚不回来担心,便忙到了家,到家后,她娘见到她总算松了口气,过来一把抱住了她:“这么晚,你去哪儿了?你这傻孩子!”

冬麦看她娘这么激动,明白了,她娘难道以为她寻短见了?

怎么可能,她是那种想不开的人吗?

冬麦赶紧给她娘看自己的收获:“我去弄鱼了,不用花钱,我就可以做鱼汤面了!”

胡金凤差点又哭出来:“你这孩子!”

于是赶紧通知她家里人,不用找了,家里人知道她竟然去弄鱼,自然是有些无奈,教训了她一通,特别是江春耕,更是恼火:“是缺你钱花还是怎么着,这么冷的天你去凿鱼,这可真是长能耐了!”

她大嫂谢红妮赶紧劝江春耕:“算了算了,这不是回来了嘛!”

冬麦熬过了骂,喜滋滋地显摆:“我弄了七八条鱼呢!”

江春耕脸更黑了:“没把你掉水里算你运气!”

江春耕这么生气也是有原因的,冬麦小的时候,江春耕有一次带冬麦去河里,那时候还小,他看到冰面上有一条小鱼冻那里,冰比较薄,想着冬麦小,人轻,就让冬麦去捡那条鱼,谁知道冬麦还没走到鱼跟前,一脚踩了个窟窿,一只脚就陷进去了,当时棉裤都弄湿了,幸好人没事,给拽回来了,不过冬麦却因此发了三天高烧。

为了这事,胡金凤把江春耕狠狠地打了一顿,骂他说你是不是想害死你妹妹。

江春耕从那就对冬麦特别小心,生怕这小小又白白的妹妹没了。

冬麦才不管呢,她知道哥哥疼她,特别是大哥,最疼她了,也就是心疼她才骂她,便拿鱼给大家看,大家看了那鱼,自然是意外,问冬麦怎么回事,冬麦看看自己哥,不敢提沈烈,那天和沈烈打了一架,他提起沈烈就恼呢,便说自己如何如何运气,把沈烈的功劳按自己头上,大家自然都赞叹不已。

冬麦先草草吃了口饭,就早早地睡下了,等着明天一早就打理鱼。

到了第二天,鸡还没叫,冬麦就爬起来了,爬起来还是困得要命,便用凉水擦了擦脸,总算是清醒了,便进了院子杀鱼,她用擀面杖一口气把所有的鱼头都给拍了一遍,让鱼们晕了过去,之后便开始用刀背来刮鱼鳞。

正刮着,大门那里响起来声儿,冬麦过去开门,竟然是江春耕,他说来帮冬麦做鱼的。

冬麦无奈,压低声音说:“你怎么这么早?”

江春耕:“我还能不知道你,肯定一早起来。”

冬麦:“行,咱别吵醒爹娘,悄悄的,声音放小点。”

有了江春耕帮忙,倒是快多了,他手劲大,刀工也好,用刀背斜向鱼头刮鱼鳞,鱼鳞嗖嗖嗖地落下,没几下就把一条鱼刮干净了。

冬麦叹:“哥,你真厉害。”

江春耕:“这种活还是适合男人干,你去烧火吧。”

冬麦:“好!先杀五条鱼吧,剩下的明天再炖。”

江春耕先刮鱼鳞,刮去了鱼鳞挖内脏,从尾鳍那里用刀往鱼嘴处划,划开后掏内脏,冲洗干净,又抠去两面的鳃,去了腥线。

很快打理了两条鱼后,他就先拿过去让冬麦先做着,冬麦打理鱼不如江春耕,不过做鱼的手法,用江树理的说法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江树理和胡金凤也醒了,老人家年纪大了觉少,起得自然早,不过他们起来后,看到江春耕和冬麦已经把鱼都下锅了,也是没想到,胡金凤无奈地说冬麦:“你啊你,心急成这样,等我和你爹醒来帮着你一起弄不就行了。”

冬麦一脸甜笑:“你们年纪大了,多睡会。”

胡金凤:“你这孩子!”

冬麦放了一大根柴在灶里,让火慢慢地焖烧,这种小火炖时间长了,把那鱼肉给炖烂了,烂成白泥,融入到鱼汤里,那才叫好呢。

不过早饭是不能用大锅了,幸好冬天都生着蜂窝煤炉子,就在小炉子上做了饭,蒸得红薯粥,馒头就着拌菜吃了。

吃过饭后,天已经亮了,打开锅,里面的豆腐成了脂膏,鱼肉也成了白泥,就连鱼骨头仿佛都要化在里面了,用勺子舀起来一勺,像是浓郁的白色牛乳。

冬麦拿了瓷罐,先舀出来两罐子,让江春耕带去一罐,再舀一罐拿去给二哥江秋收家里,剩下的,她就舀到了桶里。

虽然锅很大,但是舀在木桶里后,也就多半桶,并不算太多。

不过冬麦想着,如果今天能把这些卖出去,就已经很知足了。

吃过饭,冬麦便套上了驴车,将那木桶拴在驴车后头,绑紧了,又把碗和筷子并一桶清水放上去,之后颤巍巍地上路了。

江春耕想陪着冬麦一起去,冬麦拒绝了,她觉得自己一个人能行,不想再耽误哥哥。

江春耕家里也还有事,只能算了。

冬麦开始赶车的时候特别小心,她生怕万一木桶倒了,那这么多心血就白瞎了,不过骑了一会,发现江春耕绑得挺结实的,那木桶连晃悠一下都没有,她才放心。

一路上,遇到东郭村的,大家都看过来,目光里带着同情,以及说不清道不明的鄙夷。

冬麦感觉到,鄙夷自己的,反而是年纪大一些的女人,女人自己生了儿子,成了功臣,发现别人没生,反而比起一般男人更加鄙夷这种女人,仿佛只有这样,自己才能拿稳生孩子的军功章。

冬麦一概不理,闷头赶着驴车,路过西郭村的时候,正好看到了孙红霞,孙红霞也骑着自行车,自行车后座是半袋子玉米。

孙红霞和冬麦打了个招呼,两个人并排着,孙红霞看着她车上的木桶:“你这是干嘛去?”

冬麦便讲了自己的打算,孙红霞:“这倒是挺好,真羡慕你,有这个手艺,我是没什么手艺,没办法了。整天在家闲得吱吱叫,今天我家里让我把这半袋子红薯拿去集上卖了。”

冬麦:“你最近相亲怎么样了?”

一提这个,孙红霞倒是带了点笑:“最近相了一个,看着倒还行,对方对我挺满意,不过我觉得他家家境一般,再看看吧,我还是想找个条件好的,找个条件好的,才能过好日子啊。”

这倒是实在话,其实谁不想找条件好的。

冬麦:“那就再找找看。”

孙红霞:“说起来我还得感谢你。”

冬麦:“感谢我?”

孙红霞:“你不能生,人人都知道你名声不好,笑话你,现在反而不再提我的事了,媒婆说,以前和我相亲的都觉得,其实能生就挺好的,不能太挑。”

冬麦听到这话,差点笑出来,原来相亲这个事,还是要这么比的,她一来,就抢了孙红霞的风头。

冬麦和孙红霞说了一路,孙红霞讲了她相亲的那几个男人,这个那个的,谁家条件如何,谁家哥哥在公社里上班估计以后能帮忙,她都门儿清。

冬麦敬佩又感慨,心想她为了相亲,可真是下了大功夫。

孙红霞最后道:“其实林荣棠真不错,可惜你不能生,不然嫁到他家多舒坦啊,以后他肯定接他爸爸的班给村里当会计,那是吃财政饭的铁饭碗,两个哥哥在城里,只有给他帮忙的份儿,没有拖累他的,也不会和他抢家里的东西,老人那些东西,以后都是你们的,你说你如果熬着不离婚,那日子该多好。”

冬麦叹了口气:“反正各家有各家的难处,在他家过日子,并不好熬。”

孙红霞:“这还是你不能生,你如果能生,婆媳关系自然好了,再说,老太婆年纪大了,还能嚣张多久,也就是这几年能蹦跶,把她熬死了,东西就都是你的了。”

冬麦便不吭声了,她倒是佩服孙红霞的能耐,人家敢干,能干,做什么都有勇气,而且清楚地知道自己的目的。

这种人,将来总归日子不会差吧。

但是孙红霞说得那些,她是做不来,比如忍耐王秀菊,比如熬死王秀菊,那些村里妇女津津乐道的手段计谋,她做不出来,也许是脸皮薄,也许是不够泼,不够豁得出去。

更多的,她是想着,如果那是猪窝,她一定要挣脱出来,洗个清白,她不想一直和猪混在一起,倒是弄得自己满身泥。

不过这些,冬麦自然没提,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想法,每个人也都有自己的路,她便是提了,孙红霞也听不进去,正如孙红霞说的,她也听不进去。

说话间,已经到了公社,孙红霞娴熟地找了一个地方摆摊,并指着另外一个空地:“你赶紧去那儿,占上,不然等会人多了就没地了。”

公社里的集,是三八大集,五天一次,每个二十天有一个大集,今天是大集,集市上到处都是人,有穿着黑布鞋挑着担子的老人家,也有开着拖拉机i的,当然更多的是像冬麦这样赶着驴车的。

有人已经开始摆摊,有人却在往前走,老人家大声吆喝着,拖拉机嘟嘟嘟地冒白烟,旁边驴子发出“咴咴”的声音,空气中弥漫着干燥的驴粪味儿,豆腐味儿,包子味儿,和冬日里烧煤的味道混合在一起,直扑入人的口鼻中。

这些对冬麦来说已经是习惯了的,她那件好看的红裙子就是从噪杂的市场中挑选的,不过她觉得她这鱼汤不能在这里卖。

她是打算一碗鱼汤定价五毛钱,现在一个火烧夹肉也就几毛钱,一个糖三角才一毛钱,鸡蛋一块钱能买十个,她这五毛钱一碗的鱼汤并不便宜。

混着驴粪和烧煤味吃饭的人,怕是不舍得买她的鱼汤,她想去公社政府旁边,给那些体面人吃。

她便赶着驴车要往前走,谁知前头人更多了,堵在那里走不动,于是就有乡下人叫骂起来,这个那个的,骂怎么不快点。

旁边一个照相馆用喇叭放出流行歌来,是一个男人嘶声裂肺地大唱,闹得人更加心慌。

孙红霞凑过来帮忙一起赶车,正闹腾着,冬麦就听到一个声音:“怎么堵成这样?”

冬麦惊讶地看过去,竟然是林荣棠。

他之前被揍了一通,伤得估计不轻,不过现在已经好差不多了,只是脸上还残留着一些痕迹。

他穿着一身中山装,冷着个脸。

冬麦没想到冤家路窄,竟然碰上了林荣棠,当时自己哥哥可是狠狠揍了他,现在遇上了,自己一个人,万一他趁机报复……

林荣棠看都没看冬麦,反倒是闷头过去了旁边卖东西的,看到孙红霞那里的红薯,便随口问:“这个怎么卖?”

孙红霞一愣,她没想到林荣棠竟然问自己这个,忙说:“八分钱一斤。”

林荣棠:“行,我都要了。”

孙红霞便笑了,笑得温柔,语调也变得柔软起来:“你家缺这个吗,怎么好好地买这个?”

之前孙红霞和沈烈订亲,和林荣棠见过,所以孙红霞这么说,倒是不突兀。

林荣棠:“我娘打算去一趟首都,散散心,想着带点土特产,我家的红薯都给晒成干了,就想着买点,给首都我哥带着。”

孙红霞笑道:“那你买我这个挺好的,我这个个头大,保存得也好,你看,一点疤都不见。”

说着这话时,她望着林荣棠,林荣棠穿着中山装,衬着皮肤还挺白净,虽然脸上还有些淤痕,可是这人就是透着一股书卷气,不像是村里的农民,倒像是公社的干部。

孙红霞便觉得,冬麦这人没福气,这么好的男人竟然抓不住,长得模样好,家境又好,以后又是铁饭碗,那是一辈子的福气啊。

林荣棠看看地上的红薯,又看看孙红霞,便笑了:“行,你说的话我信。”

孙红霞听这话,脸上便红了下,笑着说:“给你算便宜。”

冬麦听着那边一对男女说话,听得出来,孙红霞和林荣棠说话时语气都变了,变得软起来,很女人的语调,她有些惊讶,没想到她竟然这样。她便努力反思了下自己,自己和男人说话的时候,是什么语调,也会像孙红霞一样有这种变化,以至于外人听着都觉得尴尬吗?

她并不记得自己会这样,不过想着以后可以留心下。

这时候路也通了,她赶着车往前走。

和孙红霞说着话的林荣棠,便不经意间转头,看了一眼那个赶着车的冬麦。

依然穿着翠花夹袄,衬得小腰特别窄,手里拿着鞭子,赶着驴车,那么大的驴,那么大的车,小女人挥舞着清脆的鞭子驱赶着,很不相称。

林荣棠收回目光,便对孙红霞露出温煦的笑来:“我去公社有点事,回头聊。”

孙红霞微低着头:“好。”

冬麦赶着驴车过去公社附近,那是一排红砖瓦房,盖了没两年,外面是一溜儿围墙,围墙上爬满了爬山虎藤子。

冬麦走到大门口,这时候正是早餐时候,看着里面的人进进出出的,她就把驴车停在道边。

公社政府附近自然还有公社的学校和医院,冬麦看着这边来往的人都穿中山装,衣着干净整齐,她觉得这些人可能手头比较大方。

卸下驴车后,她就试着叫卖,头一声的时候,就像蚊子呐呐一样,自己都觉得自己好笑,想着有什么不好意思的,豁出去了,便清朗地叫了一声:“卖鱼汤,鱼汤,新鲜美味的鱼汤!”

她叫了这么一声后,脸上发烫,总觉得周围的人都在看自己,但其实显然是错觉,人们好奇地看了她一眼,继续往前走。

冬麦再接再厉,又叫卖了两声,最后终于有一个年轻女干部模样的,穿着皮鞋,走过来问冬麦:“什么鱼汤?”

冬麦连忙打开用被子盖着的木桶,之后给她盛了一点:“你尝尝,你尝了再买。”

女干部一闻,味道挺香的,好奇尝了口,便赞叹不绝:“挺好喝的,多钱啊,怎么卖?”

冬麦便说:“五毛钱一碗。”

女干部:“这可真不便宜。”

冬麦忙笑着说:“这是上等新鲜好鱼,熬了好久才慢慢熬成的,你看,骨头都化在里面了,一般人家哪熬得出这鱼汤,我这是祖传手艺。”

女干部也觉得是不错,便掏了五毛钱买了一碗,不过她是要拿回去给孩子喝的,于是说好等下还给冬麦碗。

冬麦自然连声说好,她带了不少碗呢。

这位女干部给了冬麦灵感,冬麦觉得不能只知道叫卖,不然一般人不知道鱼汤是怎么卖,她便干脆拿出一个碗,盛了小半碗,放在那里,大声喊道:“鱼汤,新鲜美味的鱼汤免费品尝,尝一口不要钱!不好喝不要钱!”

或许是免费品尝这句话起了作用,偶尔路过的,都好奇地看过来,自然就有人过来尝一口,尝了后,有说好喝的,果然就要了。

冬麦陆续卖出去好几碗,五毛钱一碗,几块钱就进账了。

一拨客人过去,她赶紧把那些用过的碗用清水洗过了,洗干净后,等下来了客人接着用。

就在这时,她听到身后一个声音:“来一碗鱼汤。”

这声音实在是耳熟。

只不过以前,这个人和自己说话,总是温声温气的,并不会这么冷淡。

冬麦便起身,淡淡地看向来人:“五毛钱一碗。”

林荣棠脸上没什么表情,肃着脸,拿出来五毛钱递给冬麦。

冬麦便给林荣棠舀了一碗。

林荣棠接过来那碗后,便站在路边,微弯着腰,慢条斯理地尝了一口,尝了一口,鱼汤鲜美,一如往日冬麦曾经熬出的,只是如今落在他口中,却是苦涩。

他挑眉,看了一眼冬麦,冬麦的手刚洗过碗,在冷风中着凉水,那手便冻得发红。

他淡声问道:“你觉得这样很好吗?”

这句话,没头没尾,不过冬麦却明白他的意思。

他说过,不想离婚,哪怕自己不能生孩子他也不想离婚,可是自己固执地非要离婚。

如果不离婚,他可以给自己还算富裕的生活,至少比同村人更加优渥,他以后能吃商品粮,他会疼爱她,所需要忍受的,无非是王秀菊罢了。

他甚至不会在乎她能不能生孩子。

他还说过爱她。

可是她非要离婚,离婚后,一个人拉着驴车跑到公社旁边,站在寒风中叫卖。

冬麦搓着自己发冷的手,笑了笑:“我觉得挺好的。”

正月里的风吹着,吹起她耳边的发,那一缕发扑打在她脸上,原本对于农村姑娘来说过分白细的脸上现出娇艳的红来。

她眉梢冷漠:“我自己卖鱼汤,自食其力,挣了钱放自己兜里,没人管我了,也没人骂我了,这日子真是再好不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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