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章 浸血之路,科学怪人
“对了任先生,公司那边的情况怎么样?先前我们偷偷去瞄了一眼,然后又回来了。”
简单寒暄过,郑甜立马打听起来。
白天众人没参与星火资源的事情。
任重并未提前吩咐安排,让他们保持自己的独立思考。
众人倒也不是抱上任重的大腿就全面脱离劳苦大众的阶层了,而是郑甜认真权衡后,看清了现实。
她知道这毫无意义。
万一她带着众人去参与,结果出了事,说不得还平白给任先生添麻烦。
毕竟如今坐拥武装清风重卡,人均二级往上实力的郑甜队几乎坐稳了最强半职业队的头把交椅,在镇里的影响力仅次于职业队,一旦出现在那场合,很容易被其他拾荒者拱成群众领袖。
那么以杨炳忠的性子,众人自然死期将至,谁也保不住。
任重耸肩,“亏得那么多人排出那么大的场面,却都被林望三言两语化解了。”
郑甜:“唉,果然。”
欧又宁:“我就知道!球用没有!”
文磊:“唉。”
白峰与陈菡语倒是沉默着。
任重略惊奇道:“怎么,你们难道就不觉得意外吗?仿佛你们早有心理准备的样子。”
众人对视一眼。
郑甜说道:“自从任先生你反复提醒我们要小心林望后。我们的很多看法的确改变了很多。”
文磊瓮声瓮气道:“这些天下来,一些我们以前想不通的事情,也慢慢找到了答案。”
任重眉头微皱,“你们去打听林望了?”
陈菡语摇摇头,“没有刻意打听,只是时不时总能得到些新的信息。前几天,我和郑甜用任先生你教的演绎法和归纳法推理了一下。”
“得出什么结论?说来听听。”
任重在底层拾荒者里的人脉不如郑甜这老江湖。
他也从未刻意通过底层荒人打听过林望的事。
他防着林望,是因为他被杀过,还多达三次。
郑甜等人的情况却又不同。
众人曾托庇于林望的羽翼之下,现在也不算完全脱离。
众人对林望虽说不上感恩戴德信任有加,但至少也算得上合作愉快。
否则当初众人就不会毫不犹豫地在第十五天选择同时参加二级职称考核了。
这不是郑甜蠢,是她当局者迷。
虽然外界总时有关于林望的传言,但她这既得利益者却只会相信自己眼前看到的现实。
那就是挂在林望队下只需要扣除20%的抽成,不用像别的散人拾荒者一样承受30%的重税。
在野外碰到别的半职业队时,别人都会退让三分。
贝立辉此人虽然好色,但见她和陈菡语不乐意,倒也没用强。
直到被任重完全点破后,郑甜才开始去认真的分析外部信息。
听完郑甜等人你一言我一语的讲述,任重虽然早有心理准备,但却依然陷入了良久的沉默。
任重打从一开始就决意要与林望为敌的念头虽来自21世纪博士的直觉,但他还真没找错人。
事实证明,在吃人怪兽横生的类末世里,对人类威胁最大伤害最深负面影响最持久的往往不是吃人的怪兽,而是人。
林望此人的崛起史,也可以说是星火镇底层荒人的血泪史,充满了背叛、出卖、掠夺。
他一人的崛起之路上,至少埋葬了数百名拾荒者的枯骨。
只是林望下手隐蔽,没留下什么把柄,且每次都能踩着星火镇规则的底线,找到合理的下手理由,也从不招惹不该招惹的人,以至于双手沾满血腥的他虽然在镇里颇有凶名,但却又有另一部分人始终觉得他这人还行。
危害最大的,正是这种人。
比起另外两只职业队,林望对底层拾荒者的盘剥最无底线,吃相最难看。
如今星火镇里职业者凋敝至此,废矿坑的落寞是主因,杨炳忠的贪婪是直接原因,林望的浸血晋升之路却是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欧又宁叹口气,说道:“任哥,当时我爸在外面死得不明不白,这倒也不是什么稀罕事,我也只当他是遭了墟兽的毒手。但其实我爸那支队伍行事一向稳健,从来不去招惹二级墟兽,比我们还稳健。我心里有疑点,但也没想太多。现在我基本可以确定,我爸和他的几个队友应该是成了林望的垫脚石。”
郑甜也是揉了下眼睛,“其实我弟弟的天赋比我更好,和于烬都有得一拼。在我成为一级枪械师之前,我弟弟虽然也没参加职称评估,但已经可以靠着把小手枪单人狩猎一级墟兽了。现在我怀疑我弟弟的死恐怕也和贝立辉有关。前些天有人告诉我,我弟死在铁虫林的那天,贝立辉在那边出没过。”
文磊与白峰倒是没什么故事。
但真正的重头戏也在陈菡语这边。
她说出了一个惊人的旧事。
“当初林望还是个小孩子时,是我父亲看好他的天分,将他和贝立辉从荒人部落带回小镇的,包括司马婉也曾经是我母亲的学生。司马婉虽然刚晋升四级拆解师不久,但其实小时候她曾和我一同学习。”
“我爸妈死后,司马婉在外面晃悠了很久,去年还在三级时就补位进了林望的队伍。我本来以为我父母只是死在杨炳忠的贪婪之下。现在看来,林望几个一定在里面扮演了重要角色。毕竟我父母非常小心。他们曾告诉我,财不露白是荒人的第一生存法则。”
任重沉默很久,脑子里过了一遍上条时间线最终一战时发生的事情,才看着陈菡语缓缓说道:“你记得前些天早上我带着你和于烬回镇子上时,于烬问我要等多久才能暴露他的成长吗。”
陈菡语点点头,“记得。”
“我当时告诉于烬,是三十五天。距离现在还有十六天。你知道这是为什么?”
“为什么?”
“我当然不会随便编个日子。”任重微微一顿,“十六天后就是林望的死期。林望一直在背叛其他人,这次我也让他尝尝被背叛的滋味。”
任重终于选择了全面摊牌。
他并不怕自己也被出卖。
虽然不想承认,他的本意也并未如此,但某种意义上,这的确也是一次无形的终极测试。
众人瞪大眼睛,满脸难以置信。
郑甜哆嗦着嘴说道:“任哥,虽然我们是巴不得他赶紧死,但这太勉强了。任哥你的天赋非常惊人,现在你已经在林望身边稳住阵脚,只要你能争取到时间……”
任重摇了摇头,正打算小装一下,吹嘘自己的天赋。
倒是旁边的欧又宁难得机灵了一次,“郑甜你这就小瞧任哥了吧。任哥敢这么决定,那肯定是有他的道理呀!”
任重满意地眯缝起眼来,这货又变得顺眼了。
某些时候这种没头脑的小弟还蛮靠谱的。
文磊也补充说明,“可能任先生的天赋……比我们看到的还强?”
“行了,我的时间规划已经告诉了你们。但在杀林望这事上,你们能不能帮得上忙,我会不会让你们参与,那还得两说。得看你们接下来半个月的进展,我们先来谈谈前面半个月你们练得怎么样。”
任重难得悠闲,便拉着众人好好聊了聊,看看他们在这些天的放养生涯里究竟怎么过的,然后再总结经验教训。
如今任重见识越来越广,经历越来越丰富,早不复昔日吴下阿蒙,总能一针见血地指出郑甜在决策上的某些失误,对其余人等在战斗时的小细节也能多多少少提出些靠谱的个人看法。
众人如饥似渴的吸收着任重慷慨分享出来的职业者知识。
短期内任先生还没有归队的打算,接下来众人依然得靠自己,但每个人都能感觉到他的急迫感。
在任重的身上,众人能“看见”一场无形的风暴一直在酝酿,从未平息。
这一番交流,便是两小时过去,时间走到下午三点过。
任重寻思等会还得去一趟孙苗那,便准备告辞。
但在临走前,他将陈菡语单独叫出,开门见山问道:“我有个疑惑。”
“任先生你说。”
“虽然这话有些无情,但其他人与林望的仇恨比起你的事来确实算不得什么大事。你父母当年既然会被杨炳忠觊觎,那在镇里也不是小人物吧?”
陈菡语点了点头,“十年前小镇里最强的职业队,就是我爸妈的队伍。”
“那既然如此,你又怎么在杨炳忠和林望的眼皮底下活到今天的呢?”
“我以前不叫这个名字。我父亲姓韩,母亲姓俞。我改了名字。”
“还有……”
“我从小就不以真面目示人,除了我父母,没有人知道我真正的容貌。自小时候开始,我最经常用来练习拆解术的道具不是别的,其实是我的脸。每隔一段时间,我会用拆解师手套释放持续微电流刺激我的面部肌肉收缩。我现在的容貌有很大部分是我自己塑造的。”
任重眉头微皱。
他能想象得出来这些年陈菡语活得有多么谨小慎微。
他又提出新的疑问,“既然你能塑造容貌,干嘛不弄得更丑,不,平庸一点?你这样还是不够低调。”
陈菡语:“我已经尽力了。”
任重秒懂,沉默许久,“行了,你先回去吧。我得去办事。”
每个人都会有好奇心,任重也不例外。
他还真有点想知道陈菡语真正的容貌是什么样。
但现在他还没闲到仅是为了满足一点好奇心,就白瞎耽搁时间的时候。
任重还没走到妙手回春就接到了林望的电话。
在电话里,林望与他交代了接下来大半月的安排。
林望告诉任重,杨炳忠已经做了最终决定,星火资源将在20天后准时搬迁,比预计的日子又提前了几天。
“任重,我已经完成布局。在离开之前,你的任务就是学着贝立辉,只要在野外碰见半职业队,就上前要求对方上缴一半收获,这部分收获,你自己可以留一半。”
任重:“啊这……队长我只有二级。”
“你没必要过分谦虚,你现在至少也能媲美三级,除职业队员之外,你可以镇压所有半职业拾荒者,我的安排,你只管放心。”
任重“大喜”,兴冲冲问道:“那……我真可以?”
“你当然可以,都是些待宰的羔羊罢了,你总该给这些人一点发挥余热的机会,赐予他们一点活着的意义吧。只要你每天跑得勤快些,能赚的钱比在废矿坑狩猎不差,而且还安全,几乎没有成本。你也别有什么心理负担,杨总给了我们所有人授权,我们不干,另外两支职业队也不会手软。现在我们人变少了,自然该更加把劲。”
任重隔空重重点头,表示自己又学到了。
“行了,刚才晨辉公司把承诺的奖金给打了过来。有十万点已经自动分配到你的账户上,你自己查收一下。我先挂了。”
任重看了下账户,确实刚到了十万点。
但他却一点都不开心。
林望这是要吸干星火镇荒人身上的最后一滴血。
此时的星火镇就像个垂死的麋鹿,正被豺狼杨炳忠带着几条走狗疯狂啃噬着身上的血肉。
这是最后的疯狂。
也是最后的剥削。
……
今天的妙手回春并未营业,孙苗高挂了免战牌。
任重敲了敲门,“孙医生你在家吗?”
门口喇叭里响起自动播放的录音。
“尊敬的病人您好,本医生因事外出,将在半月后返回。需要购买药品请前往供销社,我已在供销社进行了寄卖。特重病症患者请在供销社支付一百点购买本人的联系方式,可单独联系本人。”
孙哥学到了!
都学会用高价卖联系方式的法子来筛选消费者了!
21世纪的女主播们直呼内行。
“孙哥开门,是我。”
“嗨,早说嘛。叫什么孙医生,多见外。连自动应答系统都触发了。任重你自己进来吧。”
下一秒,房门轻轻咔嚓一声。
任重推门而入,房门又自动反锁上。
一楼诊室里并没人。
孙苗的声音从地板下面传来,“我在下面。”
地板上又咔嚓一声,弹出个刚能容一人进入的方形地道入口。
脱去装甲,任重下了楼。
这实验环境,简直了。
各色云烟缭绕,宛如仙境。
这些烟雾的味儿又贼刺鼻,又像魔窟。
偌大的地下实验室里到处都摆满了各种瓶瓶罐罐。
高速旋转的离心机刺耳尖啸声、滴管式过滤器水泵鼓动的突突声、沸水翻腾的咕噜声、喷枪式加热器的呼呼声、自动碾磨机的嘎吱嘎吱声……
如此噪音,再结合这魔幻场景,这简直是一场地下朋克乐队正在演奏交响乐。
身穿脏兮兮白大褂的孙苗从显微镜上抬起头来,脸上满是狂热欣喜,“好家伙!真是好家伙!这么大块的一级矿源石就炼一份药。啧啧啧,这活性,这药力,这浓度……啧啧啧……我他娘的这也太刺激了!你丫到底怎么做到的?”
任重:“呃……”
这黑眼圈,爆炸头,包浆的眼屎,叫人飘飘欲仙的酸臭,气质上拿捏得可太到位了!
认识孙苗这么久,尽管早已知道对方的职业,但任重这还是第一次看到火力全开的学术型孙哥。
他觉得孙苗确实是个科学怪人。
任重罕见地产生了自卑。
孙哥牛逼,在学术道路上,你确实比我走得远,我的气质远不如你。
起码从外形和搞研究时的精神状态上讲,当初的我看起来实在太像正常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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