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第 100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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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正是柳依依最欣赏的男人类型,她看见他的时候眼神稍稍一闪, 但还是很自觉的控制了情绪,低下头身子靠在了书桌边上,让出宿舍一部分狭小的空间。
“坐吧, 我有些话要对你说。”刘振华看着柳依依, 心里矛盾极了, 不可否认,柳依依更符合将来他对另一半的要求,但很多时候,男人要以事业为重, 以柳依依的条件和家庭成分,她根本帮不了自己, 很有可能还会给自己拖后腿。
他可不想一辈子呆在农村, 爱情算什么……爱情在这个年代只是一样奢侈品, 况且……他现在已经慢慢感觉到, 自己对李玉凤萌生出来的感情,比以前强烈了很多。
或许他就是爱李玉凤的, 这样多好……他不光可以得到爱情, 还能得到别的一些附加品。
“你想说什么?”柳依依看着她,眉眼中甚至有些期待。女人一向没有男人这样功利, 在这一刻, 她甚至有些向往刘振华能向她说出一些感人肺腑的话。
“以后……我们两个还是尽量保持距离比较好, 我不想让别人误会了我们之间的关系。”刘振华说完, 脸上还带着一丝尴尬,站起来道:“柳同志,我们从城市来到农村,是为了接受学习和改造的,应该放下个人感情,响应主席的号召,如果我之前的举动让你有所误会,我向你郑重道歉。”
“什么?”柳依依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她有些不可置信的看着刘振华,眉眼中满满的委屈。
她这幅样子实在让人觉得非常心疼,刘振华甚至有些狠不下心来,他抬起头,蹙眉看着柳依依,眼中还带着浓浓的不舍,“我们彼此并不是合适的人,柳同志,希望你以后能幸福。”
他顿了顿,露出一副被逼无奈又极不情愿的表情,这让柳依依更加坚信,这一切都是李玉凤逼迫刘振华这样做的,在这样艰难的年代,他们好不容易可以彼此心心相惜,却被李玉凤棒打鸳鸯,这真是世上最悲惨的事情。
柳依依的眼泪落了下来,若是论起演技,她是一点儿不会比刘振华差的,社会欠他们两一个影帝和影后的桂冠。柳依依看着刘振华,热泪盈眶,依依不舍,不断咬着自己苍白的唇瓣,目送他离开。
……
天气很给力,才下了一天雨就停了,但陈招娣担心李玉凤腿上的伤口炎,说什么也不让她在到处乱跑。所以……看仓库这样轻省的活就落到了二嫂王爱华的身上。
王爱华人不算坏,知道城里人娇惯些,仓库的体力活都抢着干,就让马秀珍做一些统筹、记录的事情,再说她也不识字,让她做那些,还不如做体力活容易。
马秀珍登记好名字,王爱华就把农具借给社员,两人也算配合默契。
“李二嫂,玉凤这几天怎么没有过来?”马秀珍有些担心李玉凤,那天她和赵国栋见面之后,一整天都闷闷不乐的,也不知道现在好些了没有。
“没什么大事儿,就是上回割伤了腿,她不好好养着,伤口又裂开了,我那婆婆紧张得什么似的,就不让她到处乱跑了。”
王爱华话语间流露出对李玉凤浓浓的艳羡,她这个小姑子也不知道是哪一世修来的福分,这么大个人了,不会下地干农活也就算了,连土灶也不会用,本来这样歇在家的日子,好歹也帮衬着做些家务,结果呢……她什么都不会,只会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也不知道将来是个什么造化?她要有能耐到了婆家还这样享清福,那就是她的本事了。
“镰刀是铁器,要是伤口老不好可不行,最好还是去公社的卫生院打个破伤风针吧。”虽然那些镰刀磨得又快又亮,但万一要是感染了,却也会闹出大病来,马秀珍还挺担心的。
“可不是,我婆婆说这几天忙,等过两天麦子都收割完了,就让三弟带她去卫生院打针。”王爱华虽然这么说,心里却还是觉得有些不屑……这娇惯的,一针破伤风针还几块钱呢,做点啥不好?她们从小割麦子割到大,还不知道伤过几回呢,谁去卫生院打过针了?
可这话她是无论如何也不敢说的,别说在家,就算在外头,她也不敢说,她已经充分的领教到了只有对李玉凤好,才能在老李家站稳脚跟的道理了。
这不……她如今能得这么清闲的活计,还是托了李玉凤的福分呢!
……
晒谷场外头的老槐树下,赵国栋等着赵家栋把镰刀领出来。
他蹲在地上,仰头看着满树雪白的槐花一串串的挂下来,就想起了那天李玉凤坐在这槐树下的样子。她咋就那么好看呢?让人看一眼就跟搁在了心口一样,怎么忘都忘不掉,就连生气的样子,都那么让人念念不忘的。
赵国栋想着心烦,皱了眉心站起来,看见赵家栋已经拎着镰刀出来了。
“哥,玉凤姐都两天没来了,你说她咋了?”
“你问我,我怎么知道?”赵国栋黑着脸睨了赵家栋一眼,吓得他马上噤声了,缩着脖子跟在赵国栋的身后。
赵国栋这两天的心情就跟天气一样,阴有雨,赵家栋还以为今天太阳出来了,他也能好转一些,没想到他这里还是阴天。
反正李玉凤懒散惯了,他们家四个壮劳力,也不差她这一个人的工分,她想怎样闲着,都和自己没关系。
赵国栋努力说服自己,见赵家栋没跟上来,转头看了他一眼道:“你快些,今天最后一天,不要当落后分子,明天我就送你回校。”
赵家栋见他哥理他了,顿时笑着跟了上去。说实话这两天李玉凤不在也挺好的,她要是在,一准要骂死自己,嘴巴就跟不把门的一样,他自己都瞧不上自己了。
……
为期一周的夏粮抢收工作总算告一段落,到了晚上,老李家围成一圈吃饭,今晚终于可以不用开夜工了。
李玉凤拨着自己碗里的白米饭,有些百无聊赖,这两天她做什么都没精神。几十年后就要到手的别墅也激不起她现在的生活热情,心里空落落的。
陈招娣看她这副茶饭不思的样子,倒是没往别处想,皱了皱眉道:“闺女,明儿我让你三哥载你去公社,去先去卫生院打破伤风针,然后再去你大嫂的供销社买两斤猪肉回来,幸苦了这么好几天了,也该让你们开开荤了。”
李玉凤点点头,最初对粗茶淡饭的适应到了现在也开始觉得略有些艰苦了,听说美食能让人的心情好起来,她期待明天的一碗肉,可以让她重新燃起对生活的希望。
“明天顺便去车行问问,要多少工业券才能换上一辆单车,你四哥如今在县城念书,没个单车来回太不方便了。”李国基抿了一口老白干,皱着眉心道,他是一心想要把李玉虎培养起来的,前三个儿子念书都念不好,如今好容易有个会念书的,等高中毕业了,就可以在县城分配个工作了。
“爸,我不要单车,工业券留着给妹子当嫁妆!”李玉虎一边扒饭一边开口,继续道:“要不留着给三哥当聘礼也成?”
李三虎听了这话,脸颊涨得通红的,一下子就想起了柳依依那楚楚动人的模样。她很喜欢去公社的新华书店买书,平常只要一有空就去,要是能有一辆单车,肯定会方便很多。
“少啰嗦,你三哥和你妹子连对象还不知道在哪儿呢!”李国基想起之前李玉凤的事情还觉得心里憋屈,他这几天去别的生产队指导工作,就听到好多人在议论,说得那叫一个难听,李国基面上实在有些过不去,可当着陈招娣的面儿他也不敢数落李玉凤,不然这婆娘又要在炕上跟他翻了天了。
“爸……你就这么急着我嫁出去吗?现在不是都提倡晚婚晚育吗?”李玉凤觉得有些不好意思,虽然是原身犯得浑,但现在她享受了她的待遇,肯定也要尽她原本要尽的义务,对她爹妈好一点:“我就想在家里再多待两年。”
“没事,闺女,尽管待,妈养你!”李国基这话半句还没说出口呢,陈招娣就又护上短了。
他叹了一口气,摇摇头不跟她们计较了。
……
因为要上公社,李玉凤特意起了个大早,她今天没有向之前一样把长头绑成麻花辫,而是用头绳扎了一个马尾巴在后脑勺上,上身穿了一件白色的确良衬衫,下面是一条藏青色涤卡背带裤。
这背带裤是城里的舅妈送的,原文中的李玉凤一直不是很喜欢,觉得穿着别扭,但现在的李玉凤知道,这将会是几年后很流行的款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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