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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章 要男人还是要碗

小说:人在四合院靠救助金度日作者:白菜有些甜字数:2231字更新时间 : 2022-12-21 21: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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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了被褥的问题,易传宗的心里就敞亮了。

看来他当傻子的时候也不是那么难堪吗?

这跟着大队干活就不说了,下力气而已,但凡有两斤窝窝头那不是和玩一样?

当时他醒过来的时候身体状态还不错,最起码不怎么饿。

好像当傻子的时候比在城里过得还好啊!

在城里的时候他都只能孤枕独眠,当傻子的时候有需求就有媳妇儿帮忙?抱着媳妇儿睡觉的感觉实在舒爽。

想到这里易传宗抬头看了一眼花姐姐,然后又拿起窝窝头默默地吃起来。

他现在人是回来了,却在城里面相亲了。

要说让他放下娄晓娥,那是根本不可能的。

说实话,他对于花姐姐的好感更是倾向于本能,主观方面也喜欢,但他感觉还是喜欢娄晓娥多一些。

两人交流的次数也多,他对于娄晓娥也更加的了解。再说,娄晓娥可是他好不容易抢过来的。

在吃了一口之后,易传宗认真说道:“这次和我一块离开吧,我不放心你自己在村子里面。”

花姐姐的面色有些纠结,没有直接答应他,而是反问道:“你在城里面过得怎么样?”

易传宗微微沉吟,他相亲的事情花姐姐已经知道了,他也隐瞒不了。

“大爷是工厂里面的八级钳工,我很轻松的就加入了工厂当学徒工,在一个星期以前我通过了钳工考核,并且被认定为四级钳工,现在一个月的工资五十二块八,足够养得起你!”

花姐姐本来面容很是震惊,她可不是乡下丫头,对于城里的事情也是比较了解的,最起码这种都是统一的工资,这是属于常识。

一个月的时间竟然能晋升四级钳工,他病好了之后那么出色的吗?

“跟我进城,我想离你近一些。你要是不同意,我就半夜把你劫走!”

在听到最后面的这话,花姐姐噗嗤一声笑了出来,“好,我跟你进城。”

‘他还是那样霸道,和当初结婚的时候一样。哪有人按着新娘跟他结婚的!’

易传宗咧嘴一笑,心中虽然感觉万分歉意,但有歉意也比后悔来得更强。

还好花姐姐愿意跟着他走,显然对他有别的女人心里已经接受了,这让他的心里松了一口气。

只要两个女人有一个愿意隐藏,那么他易传宗就翻不了车,最多翻翻墙,他现在擅长这个。

指望娄晓娥隐藏那是不可能的,这个笨娥虽然有点蠢蠢的,但她性格非常要强。这种想法要是敢冒出来,易传宗感觉娄晓娥会恨不得拿刀捅死他!

他也不会一直委屈花姐姐,尤其是在知道两人以前关系就近乎夫妻,花姐姐还一直照顾着他。

甚至在知道被褥的事情之后,他也想到了自己的身体。

一个傻子怕是连擦屁股都不会,系统废物习惯了,会帮他清洁身体?他清醒之后的身体那么干净,恐怕都是花姐姐像照顾孩子一样照顾着他!

并且,易传宗一直猜测的花姐姐以前的男人就是他自己,他心中就对花姐姐多了一种莫名的喜爱。

现在他是没有什么办法,以后还得想办法结婚,左右不过是名义上面的事,短时间内可能不好操作,等以后总会有办法。

主要还是这时候的可操作性比较高,像他大爷那种,建国之前就结婚的,有两个老婆也就有两个老婆,hk还有二姨太、三姨太之类的。

吃了三个窝窝头,喝了一大肚子糊糊,易传宗感觉身体暖洋洋的人,力气也一点点地回暖。

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得慌。

饭饱了之后这人的想法就多了起来,易传宗眼睛灼灼地看着身侧的花姐姐。

他感觉花姐姐的并没有他认识的那么简单,平时说话倒是听不出什么,但是衣着打扮就比较有泛。

花姐姐喜欢盘发成髻,并且不像是那种盘成一个小黑球的村姑式发型。

她偶尔会盘成云髻,霜髻、灵蛇髻、飞天髻等等,在发髻不同的时候气质会发生小幅度的变化,这个易传宗之前在村子里面有好好打量过。

其实这些都是花姐姐故意打扮吸引他的,毕竟易传宗突然清醒之后把她忘了,她当然要想办法吸引他。

还有就是衣着,花姐姐一般都是穿纯色的衣服,比如现在一身纯黑色的衣服,再加上她那分外白皙的皮肤,莫名地有一种端庄的气质。

如今花姐姐曲腿正坐在那里,她那盈盈一握的杨柳细腰伸直,还稍微有点傲娇的挺起胸脯,就算是一身黑色的衣服稍显瘦小也凸显出傲人的身姿。

他的大手有点勉强。

易传宗眼睛有点发直,喉咙莫名有些瘙痒,他忍不住吞咽了一下,“花姐姐,时间不早了。”

花姐姐有些害羞地低下了头,本来对她来说两人都是老夫老妻了,不应该有这种反应才对。

但是以前的易传宗可没有这种充满侵略性的视线,她都是像哄孩子一样的玩闹,两头挑子一头热,情调方面肯定稍微差些。

“我先把锅碗收拾一下!”

禁不住这种暧昧地氛围,花姐姐站起身来要收拾桌子上面的东西,她这边刚身手抓碗,就被易传宗搂了过去。

“你等一下,今天不刷,明天要泡好久的!”

“要男人还是要碗?我会给碗让路?让碗等一下!”

易传宗说着抱起花姐姐就朝着床边走,这种事情怎么能等得了?他可是在拿命找媳妇儿!

花姐姐没有办法,蜷缩在易传宗的怀里小声说道:“那你把灯给吹灭,我有点不习惯。”

“不行!在墙外面看不清也就算了,在房间里面我只嫌灯不够亮!我喜欢看着你!我最喜欢你的眼睛了!”

听到易传宗说喜欢,花姐姐开心地微笑起来,她能感觉到易传宗眼神之中的那种喜爱,并不像是上一次那种单纯的欲望和发泄。

她紧张的情绪也舒缓了很多,着看眼前那带着微笑的脸庞,靠着那宽阔结实的胸膛,花姐姐感觉非常的安心。

就算是易传宗恢复了之后,她也没有克他,这是她命中注定的男人。

她终于是将自己的男人等了回来,这次他不会再将她一个人丢下。

他们之后会一起离开,跟着自己的男人一起回到那个曾经熟悉而又陌生的城市,然后永远地在一起。

花姐姐感觉自己的身体落在床上,口中情不自禁喊道:“郎……”

易传宗只感觉一股暖流从尾椎顺着脊椎直通大脑,他忍不住直接俯下身子……

……

“叮,系统随机选择,龙凤呈祥!神魔无量!阴阳无极!您的身体机+1。”

‘滚!’

……

凌晨已过。

“叮,系统随机选择,龙凤呈祥!神魔无量!阴阳无极!您的身体机+1。”

‘滚!’

……

安逸舒适的一夜。

易传宗昨天晚上睡的太过甜美,终究是没有半夜起来找花姐姐藏的什么东西。

不过晚上没有醒,还有早上可以寻找。

在经过一个小时的寻找之后,易传宗终于是找到了那件古怪的东西。

花姐姐也是会藏,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

一直压在自己的枕头下面,这可让易传宗找了好久。

伸手摸着有些硌得慌的被褥,他已经隐隐摸到了那件长长的东西,他面色古怪的低头看着花姐姐。

“这不是对付你的。”

调皮的发丝还贴在白皙的皮肤上面,花姐姐的额头上面有点汗渍,她小声地解释着。

易传宗心中感觉更加古怪了,从床褥的一角伸进手去,随后直接将里面的东西拿了出来。

此时他直接愣住了,那是一根长近二十公分的扁形木鞘,整个木鞘的颜色略微发黑,表层的色泽变化不是很明亮,木质的纹理有些像是波浪。

拿在手里浑源一体,整个木鞘没有花里胡哨的装饰,只有握把的末端缠着一根红色的绳子。

易传宗神色莫名地看着这件武器,刚才他就问过,他留下的那些钱都买了什么?

花姐姐含糊其辞地说买了一件东西。

结果就是这个?

好端端的谁会买匕首?

这让易传宗的心中很是愤怒,他努力让自己的声音变得平淡一些,“有人欺负你?”

花姐姐摇摇头,难后身子挪动了一下将头靠在易传宗的腿上,“没有人欺负我,我只是有点害怕。”

易传宗神色一怔,缓缓伸手放在花姐姐的后脑勺,轻柔的抚摸着那散开的秀发。

花姐姐将父母留给她的玉佩交给了他,他将父亲留下的钱交给了花姐姐。

他从进城之后就将玉佩藏在了房间里面,而花姐姐用他留下的钱买了一把匕首!

为了他值得这样吗?

易传宗感觉眼前的女人是那样的圣洁,就和她白皙的皮肤一般一尘不染。

而他……

“我们起床吧,被窝都凉了。”

花姐姐盈盈一笑,以前这些话都是她来说的,现在反倒是易传宗催促了起来。

“我不!我还想再躺一会儿!”

易传宗眉梢微挑,身子缓缓地出溜进了被窝,躺一会儿就躺一会儿,他其实也不想起床。

上次因为要离开,大早上的有些仓促,他还不知道赖床是什么感觉。

拽着被子将两人蒙在被窝里面,易传宗身体老实地问道:“这次我带了些肉回来,中午给大家炖一锅白菜吃。”

“嗯~我给大家做,只是我的工分不够,咱们没有油票,副食本也不够了。”

易传宗轻抚这光洁的后背,轻声地说道:“我带着呢,一会儿咱们一起去买东西。”

花姐姐的声音有些含糊不清,“嗯~你别闹。”

易传宗也没有再捣乱,两人在床上腻到九点钟,简单吃了点东西,这才整理好衣服出门了。

自家门前的小路很窄,也就是一米多宽,到了村子里面常走的路就宽了些,宽度能有两米。

这时候村子里面的都是土路,也就是一些地势比较陡峭的地方才会用石头铺起来。

一溜的黄土被踩得很是紧实,到了下雨天就会变得非常泥泞,不过下雨天人们一般都不会出门,雨停了以后道路上面会留下一个又一个泥脚印。

易传宗迈着四方步优哉游哉地朝着前面走,而花姐姐则是在他的身侧亦步亦趋的跟着。

易传宗长得人高马大,相应的迈的步子也稍微大一些,只要他稍微走快一些,花姐姐就得像是小媳妇儿一样紧步追赶。

在临近村中央的路上人稍微多了一些,现在棒子已经下来半个月了,棒子粒都已经剥了下来,村子中央的路宽也比较平摊,大多都是在这里晒棒子粒。

“呦!瞧瞧这是谁,城里人来咱们村了!”

一个身穿青色大褂宽裤的中年汉子招呼着,他手里还拿着一个翻棒子粒的耙,只不过衣服很肥他人却很瘦,也就是用骨架撑着衣服,像是一阵风就能吹倒。

听到这声招呼,周围的人也抬起头来,一个农村青年乐呵呵地喊道:“传宗什么时候回来的?”

易传宗乐呵呵地笑着,“昨天晚上回来的,下班后我骑自行车过来的有些晚,也就没有和大家见面。”转头看着很瘦的中年汉子,“李叔。知道我这城里人来了,做好管饭的准备没有?”

这位很瘦的中年汉子就是离着易传宗家最近的邻居,他苏醒后的第一天晚上就是在这家吃的饭,影响那是相当的深刻。

简简单单地八个窝窝头,在加上小半锅稀糊糊,当时易传宗在那里吃,李叔一家人在那里心疼。

不好意思肯定是不可能不好意思的,饿的肚子咕咕直叫,在知道生活的年代之后,哪里有易传宗挑的份?不想吃也得吃,硬着头皮吃。其实第一次的吃的感觉还好,越往后就越是糟糕。

总的来说当时吃的还是很开心的,他心理虽然不是很习惯,但是身体却很诚实,也没有什么不适应地感觉。

“去!去!去!不帮着干活还想吃饭?”李叔很是嫌弃的摆摆手,“你大爷能管得起你吃饭,我可管不起你!”说完就低下头干起活来,这么一个大胃王是真请不起。

易传宗也不在意,这个李叔表面说话有点呛人,但是为人心很善,第一顿吃了八个窝窝头,后面也是吃八个窝窝头,但是这分量却没有李叔家的分量足。

“得,您不请我,那我请您总行吧?我从城里带了点东西回来,中午我请大家吃肉,你们见人在村子吆喝吆喝,相互通知一下。”

“不过我今天还得回去,咱们吃得稍微早一点,就定在下午两点吧。来得时候自带碗筷和窝窝头,这东西我可没有,也没时间给大家做。”

李叔身子一僵,手中的动作直接停了下来,他直起腰将铁耙竖在自己身前。

然后他抬起头来朝着易传宗上下打量了一番,狐疑地说道:“好小子,口气这么大?请大家伙子吃肉?”

全村近三百口子人,人数也得近千,这请全村人吃肉可不是开玩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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