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千三百一十三章 幌子(召唤保底月票)
嗯?陈太忠听得眉头一皱,心说你们上手段的时候,也不知道悠着点,真是能给我添乱,不过下一刻,他决定还是先弄明白一点,“在分局里被打死的?”
“哪里,小偷小摸是归派出所管,”朱奋起干笑一声,“是被愤怒的群众打死的……”
盗窃是生在人民商场,小偷是两个年轻人,一个打掩护望风一个负责偷,在偷一个女士的时候,被摊主现了,摊主大喊一声,“你个贼娃!”
“找死啊你,”这俩小偷是外地的,偷的时候根本就没在意摊主,这年头的事情就是这样——哪怕别人都知道他俩在偷东西,只要失主不知道,那就无所谓。
尤其是这摊主,在固定地方做买卖,须得防小偷的同伙找后账,所以小偷偷东西的时候,最不怕的就是摊主。
而这个摊主的反应,也超出了小偷的想像,一般情况下,摊主也就是使个眼色什么之类的,还要防小偷惦记上,哪里有这么直接喊的?
偷钱的那位先是一愣,然后现被偷的女士紧走两步,躲到了一边,也不敢叫真,于是他心里大定——他并不知道,这女人其实不是本地人。
于是他掏出一把匕,对着摊主就扎了过去,“尼玛……叫你多事!”
摊主是卖衣服的,手边别说秤砣什么的,连个勺子都没有,而衣服又不能拿来抵挡——扎坏了就不值钱了,见状忙不迭一闪身。
不成想,望风的那位提起手里的雨伞,冲着他的眼睛就扎了过去,总算他躲得及时,雨伞尖只是在额头划了很大一个口子。
这也是做贼的惯例,一旦被现,先表现出穷凶极恶来,狠狠地收拾一顿多事的——看你小子下次再多事,然后就衬着这股子蛮横镇住别人的时候,抬脚走人。
尤其是,难的是隐藏在一边的望风者,旁人想要管这个不平,就要担心旁边是否还隐藏着第三个、第四个同伙。
不成想,这个举动,是彻底地激怒了摊主,他一抹额头,现满手的鲜血,于是大喊一声,“北崇的爷们儿,往死里打,打死算我的!”
其实不待他说话,旁边就扑过来三四个年轻人,手里拎着板凳、剪刀什么的,又有人将搭衣服的竹竿一伸,将两个贼人绊倒在地。
一通暴打之后,大家报警,结果望风的那位被重物击中额头,抢救无效死了,另一个偷窃的家伙,左边脾脏破碎。
那被偷的女士本来是要作证的,听说死人了,她有点害怕,结果北崇人告诉她,没啥可怕的,区里奖励见义勇为,有陈书记在,你要真的偷偷溜走,反而是自找麻烦。
“那……死就死了吧,”陈太忠一听是这种因果,一点都不在意,“找到嫌疑人了吗?”
“目前还没有,不过当时有省台办的人在场,还有籍贯北崇的台胞,”朱奋起苦笑着回答,“真是运气不好。”
“北崇的事情,什么时候轮到外人说话了?”陈太忠很不屑地哼一声,“找不到嫌疑人,那就不用找了,谁想唧唧歪歪,告诉他们,冲我来……我说话算话,北崇人打死小偷,那就是活该。”
陈书记在还是陈区长的时候,就表示过,要整顿北崇的社会风气,对小偷小摸之类的事情,一定要做到老鼠过街人人喊打,不能像大城市一般,对各种小偷小摸行为彻底漠视。
“可是台办的人也说,现在是法治社会,”朱奋起郁闷地叹口气,“书记,您能来一下医院吗?”
“我去医院干什么?”陈太忠很奇怪地问,“我都说了,谁不服气找我来,无非是一个小偷,被愤怒的群众打死了,大家很嫉恶如仇……这不是应该的吗?”
他心里确实是这么认为的,所谓小偷,为什么叫小偷呢?那就是要偷偷摸摸地行窃,见势不妙就要撒腿跑人——知道自己心虚嘛。
偷的时候不许别人管,还大大咧咧地打击报复,这还叫偷吗?这叫抢!
“他有个同伙,脾脏破裂了,这个怎么办?”朱奋起问起另一个问题。
“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医药费分局垫付,”陈太忠轻描淡写地话,想到白凤鸣都要让学员付学费,他觉得自己实在太好说话了,“等小偷好了之后,做工抵债。”
“那我知道了,”朱奋起压了电话之后,长叹一声,陈书记你说得再轻松,终究是死人了,杀人偿命欠债还钱,这扛得住吗?
不过总算还好,当时下手的人太多,致命一击到底是谁干的,这不好查清楚,而且,陈书记就不让查了。
但是这年头,终究是法治社会了,云中的赵老汉在自家院子里的树上抹毒药,毒死了别人家的羊,就要赔钱,最后在县政斧门口服毒自杀。
而前屯的刘老二在自己的庄稼地里下毒,毒死了李大嘎子的奶牛,也要承担责任,这就说明——保护自己财产的行为,不一定是正确的。
那见义勇为打死人,可就更难说了,而且还被台胞看了去。
他是这么想的,陈太忠可不这么认为,法院有解读法律的权力,但是我区政斧有制定政策法规的权力——见义勇为,就是要鼓励的。
大约在下午五点左右,陈书记正在区党委办公,韩世华带了四个人进来,他指着一个肥硕的男人介绍,“书记,这是省台办的刘主任……想跟您谈一谈。”
“哦,刘主任啊,坐,”陈太忠笑着站起身,先伸手跟刘主任握一握,然后招呼这四位坐下,“我们太期待台办的支持了,也非常欢迎台胞的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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