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7 借歌
林焱淼激动说道:“难怪,第一次遇到你,我就感觉自己遇到了自己生命中的那个他。”
两人紧紧相拥,坦诚相见,躲在温暖的被子中,听着窗外呼啸的北风,一刻也不想分开。
……
十二月底的某一天晚上,陈楚生学习完指导老师的吉他训练内容,老师突然为难地说道:“楚风,老师有件事情想请你帮忙,不知……”
“您尽管说。”陈楚生笑道。
“金莎你认识吗?”老师问道。
陈楚生脱口道:“当然认识,他不是拍《十八岁的天空》和《神话》那个女生吗?”
随后立马反应过来,现在《神话》似乎还没有拍出来。
老师道:“没错,我以前也指导过她唱歌。最近她听说我在指导你,想通过我认识你一下,找個时间见一面。”
金莎人很漂亮,还是一个实力很强的歌手,现在正当红,唱歌拍电视剧多方面发展,今年还推出了新专辑《不可思议》,反响相当不错。
陈楚生失声笑道:“她想认识我?好像她的名气比我大很多吧?”
老师笑道:“她说很欣赏你的音乐才华,想和你交个朋友。”
一段时间,陈楚生从老师这里学到了很多东西,他很感激,所以他没有拒绝,笑道:“您这个面子我还是要给的。你跟江悦说一下,后续得事情让她安排。”
两天后的下午,陈楚生在金莎住的酒店与她见了面。这年头,签约的艺人其实大部分都只能拿小头,没什么钱,金莎以前是平面模特,最近几年才签约谍海,接受培训,然后唱歌拍戏,手里没什么钱,她在京城也没有房子,住的是大酒店。
以前觉得金沙很漂亮,但第一眼看到真人,陈楚生却有些失望,因为真人还不如周轻语好看,而且还是再化了妆的情况下,声音也稍微有点低沉,和唱歌的时候有差别,而且她大五六岁,看起来要比周轻语成熟很多。
“你好,楚风,我是金莎,很高兴认识你!”她主动伸出手和陈楚生握手。
陈楚生也笑着招呼道:“你好,金莎小姐。以前在电视上看见你,觉得你很漂亮,看到本人之后,我觉得拍电视时的造型师可以下岗了。”
金莎捂嘴笑了笑,道:“你说话真有趣。”
她是沪市人,平时说话哝声哝气的,女人味挺足,聊了一阵之后,关系拉近许多。
“我听了你发的新专辑,其中好几首歌都非常好听。”
聊到音乐,陈楚生特意恭维课一句。
“是吗,你最喜欢哪一首?”金莎笑着问道。
陈楚生提前做了功课,看了一下她的新专辑,所以立马说道:“《平行线》,这首歌我最喜欢!”
“那你会唱几句吗?”金莎追问道。
陈楚生只是看了一下歌名,里面的歌都没有听呢,顿时尴尬了,讪笑道:“你的歌技巧太高,我学不来。”
“明明是瞧不上我的歌,还找借口!”金莎详怒道,可脸上依然带着几分笑意,明显是没有生气。
还未等陈楚生解释,她又幽幽说道,“某人是作曲天才,自然瞧不上我得这些普通歌曲了。”
陈楚生苦笑道:“你是故意想挖苦我吧?”
金莎调侃道:“如今华语乐坛谁不知米楚风的大名,高中开始写歌,一年时间推出二十年首歌曲,任何一首歌都可以拿给别人当专辑压轴曲目,谁还敢挖苦你?”
“我什么时候那么有名了?”陈楚生愕然。
他确实后知后觉,只感觉一段时间似乎很多人都认识了自己,但并不知道自己在华语乐坛已经惊起了惊涛骇浪,很多乐坛大佬都关注到了他,觉得他是未来又一个可以成为一线歌手的人,还那么年轻,才十九岁,前途不可估量。
要不是陈楚生已经公布了自己的签约状态,早已有公司来签他了,如今还有一些公司蠢蠢欲动,想直接收购“未来娱乐”,打包带走陈楚生,结果查了之后发现,“未来娱乐”就是陈楚生自己开的,野心不小,便打消了念头。
金莎捂嘴笑道:“你是在逗我吗?要么就是故意在我面前装!你们男生都一个样。”
虽然她比陈楚生大五六岁,但聊起天来丝毫没有感觉到隔阂,因为陈楚生心里年龄比生理年龄要大很多,心里已经经历过很多事情。
聊了一阵之后,金莎终于说出了她的来意:“自从听过你的歌曲之后,我特别喜欢你写的歌曲,所以一直想唱你的歌。”
陈楚生立马说道:“很抱歉,我的歌都留给自己唱,不卖。”
虽然他和金莎聊的挺好,但是陈楚生脑袋很清醒,不会因此就答应金莎的请求。
金莎忙说道:“没关系,我还很想在我的内地巡回售签会上和你合唱几首歌曲,这样对你来说,也是一个不错的宣传机会。”
如今的她,歌曲还是少了点,她想出更多有影响力的作品,如果可以和陈楚生合作,不仅可以双赢,还可以歌陈楚生打好关系,将来邀歌就方便多了。
这也是谍海的意思。
好的歌曲对歌手的作用有多大,大家都心知肚明,有时候一首歌就可以捧红一个歌手,改变一个人的命运,靠一首歌吃一辈子的歌手都有。
事实上,歌手的唱功对资本来说就是个屁,唱功好的人一大堆,关键是要有合适的歌曲。
当初刚刚出道的任贤齐,长相一般唱功一般,也没有作曲能力,被公司和一些桌子椅子一起打包低价卖掉,后来却因得到好歌而匀速蹿红,成为现象级的巨星。
这些歌曲,拿给另外一个实力歌手来唱,可以肯定的是,即便达不到任贤齐这样的高度,也依然会很火。
金莎也号称实力歌手,从小学音乐,魔都音乐学院毕业,但是也没有创作歌曲的能力,她的新专辑,是公司花巨资,专门请毕晓世、王治平等华语乐坛顶尖制作高手,花了近一年时间才为她打造出十首歌,可相比之下,还是不如陈楚生写歌那么优秀,也难怪金莎希望从陈楚生这里找突破口了。
现在的华语乐坛,都在默默关注陈楚生,不希望他火,因为是对手,也不希望他凉,因为觉得如果他写的歌都凉,那就证明华语乐坛真的被资本操控了。
“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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