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五章 有泪不洒别离时
他们三个人都明白我这话的意思,谁也不再说话。
我埋怨歩科长说:“你们就不应该再回来宾馆的,不是说好了的吗,办完事后,你们立即打车去新乡,干吗还要回来?”
歩科长说:“我是计划按照跟你的约定带她们离开的,打算在新乡等你。可是……”
我说:“可是什么?现在的情况很不好,一切都应该按计划执行,哪有可是可是的呀 ! ”
歩科长说:“可欧阳霓虹小姐坚决不听,她说要留下来等你一起走。我总不能把她也扔下,带着田小姐两人离开?”
欧阳霓虹说:“这事不能怪怨歩科长,是我的问题。我不愿意走,拖了他们两个的后腿。一切都怨我!”
我很感动欧阳霓虹的这份情谊,但我觉得此刻不是合适感动的时候,我必须表现出冷酷的脸色。
于是,我拉着脸说:“欧阳霓虹小姐,这就是你的不对了!现在是什么时候?是最危急的紧要关头!你怎么可以因为自己的个人情绪就影响我们的大局安排呢?你这是很不负责任的啊!”
欧阳霓虹似乎并没有因为我的话而生气,反倒来劲了,说:“正因为是紧要关头,我才选择跟你在一起而不是扔下你不管!”
我说:“大局为重,大局为重啊!”
她说:“是的,应该以大局为重。我们出发前的大局是我们此行的任务。现在,任务已经圆满完成了,那个大局已经没有了。现在的大局是你们的十人团的游行集会,涉及到很多人。所以,我决定要留下来,也是以大局为重啊!”
我说:“这个大局跟你们已经没有关系了,是我和十人团的事情。那是我要面对的大局,跟你无关。你应该马上跟着歩科长和田小姐立即离开!”
欧阳霓固执地说地说:“我不走!”
歩科长说:“这也是没办法的事嘛。达副科长,要不干脆跟我们一起走得了。”
我表态说:“不可能!我是绝对不能走的!”
田小姐说:“这个‘义’字呀,看怎么讲。十人团这边需要你的‘义’字,公安局那边呢,也需要你的‘义’字,两边都要‘义’字,你能顾得过来吗?你只有一个‘义’字啊!依我看呀,还不如一走了之呢。”
我说:“不不不,绝对不可以!两边都需要我讲一个‘义’字,但我对双方任何一边讲了这个‘义’字,对另一边都是不义。我很清楚这一点。但相对而言,这些讨债的人是弱势群体,他们更需要我的这个‘义’字!两害相权取其轻,我只能选择对不起公安局方面了。”
田小姐说:“我倒觉得呀,你对公安局讲一点义气更合适,毕竟人家公安局帮助我们完成了任务,我们得到了实际的好处,而十人团那些人呢,以前都不认识,以后呢,很可能谁也不再会认识谁。再说了,他们也没给到你什么好处,不义也就不义罢了。”
我说:“不可以这么理解的,如果没有这些人的团结和互助,我们的事情也不可能解决得这么顺利,甚至根本解决不了。所以,他们对我们是有好处的,是应该记住的,是不应该背叛的。”
田小姐说:“既然这样说,好像也不是没有道理,那我就说不过你了,随便你吧。”
阳霓虹说:“达龙,让我留下来陪你吧。”
歩科长说:“那还不如我留下来陪达龙。”
我说:“不行,你们谁也不能留下来。你们离开,我就可以放开手脚跟他们一起干。你们不管谁留下来,对我都是压力和负担,反而会坏事的!会影响我的大局!还是按照原计划,你们现在马上走,在新乡市住下来等我。如果正常,我后天就会去跟你们碰头。这事就这么定了。”
欧阳霓虹还想说什么,我立即用冰冷的语言制止了她。
我说:“欧阳霓虹,别让我看不起你!大局为重!大局为重!”
我这样一说,他们谁也不好再讲什么了。
我说:“你们马上出发,搭乘出租车去新乡!”
在我的驱赶下,一行人出了宾馆大门,在路边叫住了一辆黄色出租车。
我说:“你们赶快走吧,我们新乡见。”
马路边上,傍晚的风已经有点寒意了。
他们三人分别主动地拥抱了我。
歩科长拥抱时说:“灵活点儿,江湖险恶,不行就撤!”
田小姐拥抱时说:“保重!”
欧阳霓虹拥抱时说:“等你!”
然后他们就提着行李上车了。
出租车开动的一瞬间,欧阳霓虹忽然爬在车窗口甩出来一句话:“别以为不流泪才是男人!”
自从被穿越到这人世间以来,除了那天在玩玩时,被红红和莉莉没心没肺地胡乱拥抱过之外,再有就是被沈小船粗暴简单的礼节性拥抱了一下。红红和莉莉的拥抱是煽情的,浮躁的,她们是为了钱,也是为了调戏男人。沈小船的拥抱是礼节性的,我当时还没懂得还他以礼节。
而这次,却是第一次这么认真地被人拥抱并认真地拥抱别人。
我感觉这是一种特别美好的感觉,特别温暖的感觉。这感觉让我瞬间对他们产生了一些依依不舍的情愫。
尤其是欧阳霓虹,我感觉到了她的拥抱跟田小姐和歩科长的拥抱稍有不同,别具意味。
车子开走了,留下我一个人孑然而立于略带寒意的晚风中,耳边自然而然地响起了欧阳霓虹的那句话,“别以为不流泪才是男人!”
是呀,谁说男人就不会流泪?谁说男人就不应该流泪!
可是,我为什么不流泪呢?我为什么没流泪呢?
这样的依稀别离,按说,常人都会流泪的。而我没有。
难道我不是常人吗?难道我还以为我是穿越过来的非常人吗?
不对呀,自从穿越到人间,穿越到这个时代,我一直都是严格要求自己一切按照常人的标准要求自己的呀?
啊哈,我想起来了——想起了一首唐诗:
丈夫非无泪,
不洒别离间。
杖剑对尊酒,
耻为游子颜。
蝮蛇一螫手,
壮士即解腕。
所志在功名
离别何足叹
这一想,我倒是释然了 ——原来我还是有志向的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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