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一章 离开
陈宇手中夹着的这条船蛆,有食指般粗细,长约十五厘米,模样看起来的确有些渗人。
“船蛆属于海生双壳软体类动物,它身体的一端长着一对小贝壳,另一端有两根小小的管子,看起来像蜗牛的触角,其实这是他的进出水口。”
“在旧时代,大多船只还是木制主体的时候,船蛆的危害性非常大,它们钻木头很厉害,繁殖能力朝强,产卵以亿计量。”
“一旦船体被它们入侵,里面就会布满大量的孔洞,令船只变得脆弱不堪,遇到大风大浪,或者触礁与其他船只碰撞的时候,整条船兴许就会直接四分五裂。”
“但现在船只大量使用钢铁材料,船蛆的危害性已经变得很小了。”
“这种生物成为了美食界炙手可热的新星,尤其在东南亚一带,人们将其视作珍馐美味。”
“说道吃船蛆,刺身则是最被推崇的一种方式,许多人都说,将其制作成熟食,是对船蛆最大的侮辱。”
“去掉它的一对小贝壳,直接像我这样,放进嘴里咀嚼就可以了,末端有它的排泄系统,可以咬断,然后扔掉。”
咯吱咯吱!
陈宇扬起头颅,像吃面条一般,将船蛆吸进了嘴巴里,反复的咀嚼。
旁边的林雨曦和张翔,则用惊恐万分的表情望着他,一副不太能够接受的样子。
因为蠕动的船蛆,看起来的确是太吓人了。
一条船蛆下肚,陈宇的表情有些奇怪。
“味道怎么样?”
张翔有些跃跃欲试,他和林雨曦这几天都没正儿八经的吃过东西,天天就嚼棕榈树芯,谁来受得了?
尤其他刚刚还剧烈运动了一番,游泳本来就是一个非常消耗体力的运动。
要不是他身体素质强,这会儿恐怕都累得站不起来了。
但尽管如此,他现在腿都还是抖的,整个人接近虚脱,亟待补充能量。
这船蛆虽然卖相看起来的确不咋地,但只要味道还过得去的话,也不是不能吃。
陈宇咂摸了下嘴巴。
“没吃出来,我再试试。”
这一回,他一次性夹了两条,摘下贝壳便往嘴里塞。
咯吱咯吱,听起来又像是嚼脆肠,又像是嚼装了水的气球。
“还是没吃出来,再来两条。”
陈宇干脆双手开弓,将一根根肥大的船蛆连续不断的扯了出来,朝嘴巴里塞去。
张翔在一旁看得抓耳挠腮,急得眼珠子里都要冒火了。
还是林雨曦叫了一声,率先反应过来。
“翔哥,这家伙摆明了在蒙咱们,要是味道不好,他能吃得这么欢快,动手。”
说完,她也有样学样,从树干里扒拉出一条船蛆,将上面的渣滓弄掉,摘去贝壳,强忍着恶心感,闭上眼睛,嚼了起来。
“咳咳……”
她捂着嘴巴咳了两下,皱着的眉头慢慢舒展开来。
“刚嚼的时候,有一股臭鸡蛋味儿,但嚼到后面,就只剩下鲜甜,口感和味道很像……”
“生蚝?没错,跟生蚝差不多,要是有芥末柠檬汁儿蘸着,一定很美味。”
林雨曦是个老实人,冲着镜头介绍道。
至于张翔,已经跟陈宇抢了起来。
两人专门找那些又肥又长的船蛆吃,嘴里还吊着两根呢,手已经在扒拉下一条了。
【“好快的手,我数了一下,三分钟,宇神一共吃了十八条,平均十秒钟一条。”
“他吃东西是真的勐!”
“也不想想,他平时都是怎么做事的?消耗大,饭量自然也大。”
“干饭人,干饭魂,干饭都是人上人。”
“这船蛆真有那么好吃?”
“妈的,每次看宇神吃东西,都觉得贼香,他这胃口也太好了吧!”
“哈哈,你如果看了上一期,就知道这一期的他有多么幸福了。”
“确实,上一期吃的都是些啥玩意儿?”
“沙老鼠,蜥蜴,壁虎,蜘蛛蝎子,鼠妇啥的,看着都想yue出来。”
“你看看这一期,椰子蟹,皮皮虾,黑斑鳗鱼,野蘑孤,土豆,就现在这船蛆,应该味道也是不差的。”
“住在荒岛针不错啊!”
房-琼楼玉宇:“搜了一下网上,竟然没卖的。”
“沿海有卖的,两百一斤,贼贵!”
“两百一斤还贵,就是两万一斤,楼皇怕不是眼睛都不带眨一下的。”】
烈日灼心,短短十分钟,陈宇和张翔湿透的裤子就已经被晒干了。
两人此刻皆是伸出了双手,用力的抓住了树干一角。
“准备好了吗?”
“1,2,3……用力!”
卡察,长长的木桩被完全掰开,又是一大坨船蛆暴露在空气之中。
这已经是第二根树干了。
在两人的带动之下,林雨曦已经不知道矜持为何物,在树干被掰开的一瞬间,她就已经伸出了手,抓住了其中最肥的一条,几乎有大拇指那般粗细,二十厘米长,简直跟船蛆王一样。
陈宇眼疾手快,也抓住了“船蛆王”的末端。
“你放开,我先看上的。”
林雨曦着急的说道。
“不行,按理说,你们的报酬我都支付过了,这里的也跟你们分享,你还想跟我争?”
陈宇摇了摇头,并未松手。
林雨曦咬了咬牙。
“你这家伙,有没有绅士风度?”
“不好意思,还真没有!”
陈宇用力一扯,那条肥大船蛆被两人直接扯得断裂开来,湿滑且难以名状的物体,直接弹了林雨曦满身。
她尖叫一声,伸手在脸上一抹,神色颇为痛苦。
张翔哈哈哈大笑。
“你跟他较什么劲儿?这家伙铁直男来的,小陈,你还没有女朋友吧?”
“对女孩子可不能这么粗暴哟!”
“你这样是讨不到她们关心的。”
陈宇撇了撇嘴。
“那又怎么样?我可不在乎这些东西!”
他拿起剩下半截的船蛆往嘴里塞着。
另外一边,林雨曦却狠狠地盯了陈宇一眼,颇为愤慨的说道:
“行,我记住你了,回去我就把你写进歌里。”
“歌词儿就这样写,有一个小气的男人,他一点也没风度,吃东西像头小猪,早晚会被人降服……”
陈宇面露冷笑。
“水平太次,你真的是流行歌手吗?怎么写的歌跟儿歌一样?”
林雨曦转怒为笑。
“哈哈,逗你玩儿呢,我才没有那么小气,再说,我只负责唱歌,不会写歌,词曲儿都是别人写的!”
“你真勇敢,就不怕掉粉吗?”
陈宇比了个大拇指,这年头很多人都以原创歌手自居,其实写出来的歌曲,真不如以前的歌手好听。
林雨曦敢大大方方的承认自己的缺陷,也不知道是心大还是真诚。
“这有什么不敢承认的,行就行,不行就不行,大家喜欢我,难道不是因为我人美声甜?”
“够自恋的!”
“你不也一样吗?荒岛求生,啥都不带,还专门戴了副墨镜,别以为我没看到,就放在你那个背包外层。”
“说了你也不懂,懒得解释,赶紧吃吧!”
就这样,又过了半个多小时。
三人拍着肚皮,心满意足的坐在沙滩上。
树干里的船蛆都被吃光了,光是陈宇一个人,就解决一半还多,至少也得有个三五斤。
饥饿感完全消失,浑身又充满了力量。
“对了,别说我没提醒你们,空着肚子吃了这么多凉性的海鲜,当心拉肚子,水质的其实还好,但毕竟没杀过菌消过毒,建议你们去找点儿草药吃吃。”
“棕榈林后面的草地上就有,一种叶片呈椭圆形,锯齿状,生有澹紫色小花的植物,嚼它的根部,能够杀菌,防止腹泻。”
张翔点了点头,林雨曦称赞道:
“你懂的东西真多,要是你来参加这节目,妥妥的夺冠,翔哥,干脆你退出吧,让这家伙来做我的队友!”
张翔和林雨曦本来就是老相识了,彼此之间十分熟悉,也清楚后者的性格。
听到这话,不仅没有生气,反而点了点头。
“陆导要是同意,我完全没问题,但你不问问人家愿不愿意吗?”
“不愿意,跟你搭档没意思,户外求生,就得当独行侠才过瘾。”
“不识好歹!”
林雨曦翻了个白眼。
陈宇拍了拍手上的沙子,开口道:
“真算起来,你们这节目组,我接触过的人里,也就两人勉强能当我的队友。”
“谁?”
两人异口同声的问道,脸上充满了好奇。
“一个是陆天峰,一个是李云澜,不过我刚才也说了,我并不打算跟别人组队。”
他的挑战任务,随时都会有生命危险,自己倒是无所谓,死了就死了。
一旦真有队友,他就得为对方的生命负责,那样一来,还怎么做任务?
所以,队友这种东西,他大概一辈子也不会有了。
“陆天峰,就是那个户外第一人吗?他确实挺厉害的!”
张翔点了点头,林雨曦却对陈宇口中的李云澜有些不太服气。
“李云澜很厉害吗?我怎么不觉得?”
“我说的是事实。”
“ok,东西吃过,也是时候离开了,祝你们好运,有缘再见!”
陈宇站起身来,背上背包,就要离开。
“也祝你好运,再见,谢谢你的船蛆。”
张翔很是洒脱的朝着陈宇挥了挥手。
林雨曦嘴唇动了动,想说些什么,最终还是忍住了。
“有缘再见……”
------题外话------
晚上还有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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