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章 懂刑法的读书人
“谢谢警察叔叔为民除害!”
“感谢警察叔叔们为我们老百姓保驾护航!”
翌日上午,陈理带着李源跟王小强直接去派出所。
对于人民警察,陈理自然不可能直接给对方送什么奖金。
锦旗就是最好的选择,再买点水果牛奶什么的送过去,这其实就是最好的表扬。
“你还是个学生,花这些冤枉钱干啥子?”
说这话的人正是昨晚的那位国字脸警官,陈理还是后来才知道对方原来是城东派出所的所长周卫国。
老实说一听对方这名字,陈理多少是有些懵圈的。
不过这会那部电视剧都还没影呢!旁人自然是不知道这些的!
其实这名字很正常,尤其是在陈理父亲这一代人这里,什么为国,建国,强军,建军,国富,民强。
唔...陈理的父亲就叫陈国富,而陈理的二爸..也就是陈理父亲的弟弟,就叫陈民强。
“周叔...这可不是冤枉钱!”
“要是有你们在,我们赚的那些钱可就找不回来了。”
“正因为有了你们的保护,我们老百姓才能安居乐意!”
“谢谢周叔,谢谢各位警察叔叔和阿姨!”
“哦...还有警察哥哥!”
陈理一番话说的极为诚恳,而且对于这些人民警察来说,陈理的这些话简直直击他们的心窝。
其实陈理一直觉得,人类这种生物,是非常需要被肯定的。
无论是普通人还是英雄,都非常需要被肯定。
有些时候哪怕只是简简单单的一句话,就能让人感觉心暖暖的。
当然...或许大家也可以换一种理解方式,比如...人其实都希望被赞美!
“你这孩子...有些早熟啊!”
周所长被陈理这简简单单的几句话说的心里一热,但是更多的还是对眼前这个大男孩的成熟感到诧异。
实际上做为一个老警察,周所长昨天晚上就发现了一个问题。
当时烧烤店里一共三个人,两个高中生和一个表哥!
如果按照正常情况...这三人之中做主的肯定是这个表哥才对。
可当时周所长就发现,这三人其中如果硬要选出一个带头的人出来的话...周所长竟然觉得应该是那个报警的年轻人。
后来在审讯的过程中也证实了这一点,周所长这才得知这家烧烤店虽然陈理不是店主,但竟然是老板。
这些信息是那帮二流子之前打听到的,甚至他们还打听到了陈理等人不是县城本地人,所以才敢上门吃霸王餐的。
这年头就是这样,县城的人在面对下面小乡镇的人,天生就有一种优越感。
只不过这帮二流子怎么都没想到,原本只是去吃个霸王餐而已,结果竟然把自己吃进局子里来了。
如果只是单纯的吃霸王餐,大不了也就是被拘留个几天罢了。
但是现在这种情况,如果陈理真要追究的话...那这几个二流子可是有可能会被判刑的。
虽说很大可能是被拘役或者是管制,但这也是属于刑事案件的范畴,可是要留案底的。
“对了,刚好你来了,也省得我再跑一趟。”
“小纪,你去通知一下那几个家长,让他们来派出所一趟。”
“好!”
昨晚那个年轻警察朝陈理笑了笑,然后出了派出所。
至于陈理,当时心里就“咯噔”了一下!
叫家长?
陈理不是傻子,自然明白这句话背后的意思,叫家长来见他...自然是想要从他这里寻求原谅的。
而此刻陈理心里冒出的第一个想法是...难道这帮二流子里面有人背后有关系?
就这一瞬间,陈理的心里闪过了好几个念头。
比如...有没有必要让柳青青加入进来?别人不知道,陈理可是知道柳青青的爷爷在回龙县还是很有威信的。
这个念头,陈理只在脑海里闪了一下,就被他给掐灭了。
毕竟这事也不算什么大事,没必要去麻烦一个暂时还不是内人的姑娘。
最关键的是,陈理有把握自己能解决这件事,如果解决不了...到时候再搬救兵也不迟!
“你不要紧张,这几个家长呢!也是来给你道歉的!”
“昨晚我们连夜审理了一下,发现这件事其实没有你之前说的那么复杂。”
“这几个二流子,之前我也是有过了解的。”
“这帮家伙胆子其实不大,真正违法犯罪的事情他们也不敢干!”
“昨晚这件事,其实就是那个黄彪搞出来的。”
“黄彪就是那个长毛,外号叫二狗子的那个!”
“还有那个叫山鸡的,就是拿你们钱的那个。”
“但是经过我们审讯呢!其实拿你们钱的这个事情,仅仅只是这个山鸡自己的意思。”
“包括那个黄彪在内,还有其他人的目的其实就是想去你们那白吃白喝罢了。”
“所以我的意见呢!这个山鸡,一个盗窃的罪名肯定是跑不了的。”
“而且这个家伙还有前科,这次少不得要进去。”
“但是黄彪和其他人...其实没必要太过上纲上线!”
“而且就他们这个情况啊!实际上也不是抢劫,最多算是抢夺!”
“这个抢夺罪呢...”
这周所长噼里啪啦上来就给陈理讲了一大堆,陈理也听出来了这位周所长话里的意思,于是直接开口打断了对方的话头。
“我知道!”
“嗯?”
周所长被陈理抢了话头,直接楞了一下。
“抢夺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情节严重的话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特别严重或者数额巨大的话,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周叔叔...我说的没错吧?”
陈理看着眼前的周所长,直接报出了一系列的相关法律条文。
“哟呵...你小子竟然懂刑法?”
“纠正一点啊!情节特别严重或者数额特别巨大的话...最高是可以处以无期徒刑的!”
周所长看着陈理,脸上虽然虽然带着笑意,但是眉眼间却带着一丝惊讶。
这年头的高中生...都开始学刑法了吗?
周所长自然不知道...陈理之所以能记得这些,是来源于后世的某位普法人士拍摄的视频。
至于为什么他能记得这些详细判罚年限...咳咳,其实如果真有人仔细翻看一下刑法的话...就能明白其中的原由。
因为大多数的刑法条款,量刑标准几乎都是这样一个标准。
三年以下,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十年以上乃至无期,最后是死刑!
但这只是一个量刑范围,具体实际量刑的结果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而且我跟你说实话,即便是这个抢夺罪...其实也不是那么好定下的。”
“毕竟除了那个山鸡,其他人其实是不知道你的钱...”
“我知道!”
随着周所长再次提醒,结果话还没说两句,又被陈理给打断了。
“周叔叔...我平时喜欢看书,所以刑法我也是看过的。”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刑法里关于抢夺罪的描述里有这么一条...”
“如果对方是携带凶器进行抢夺的话...好像是应该按照第多少条规定来进行定罪处罚来着?”
“我有点记不太清楚了,周叔叔你记得吗?”
“而且...周叔叔!”
“他们昨晚不仅携带有凶器,而且确确实实对我实行了暴力。”
“你看...我这脸都还肿着呢!”
“所以...周叔叔,如果真要算的话...抢劫罪也不是不可能哦?”
如果此刻陈理的脸上架着一副眼镜,那么此刻这幅眼镜的镜片一定在闪光。
周所长看着眼前的大男孩,心里却突然感觉到了一股凉意。
这读书人...可真是了不得呀!
最关键的是这还是一个懂刑法的读书人,这...
心可真特么黑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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