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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高悬,霍凌洗干净出来,散着头发在院里晾晒。
大个儿下山沾了一身灰,毛里还缠有枯叶碎枝,颜祺拿了把专给狗用的大刷子,喊它到自己脚边趴下,抬手给它梳毛。
大狗舒服地背对霍凌卧在地上,把下巴搁在颜祺的脚面,霍凌抬脚轻踢了踢它的屁股。
“哥嫂这几日忙里忙外,把席面的事都安排好了,去三家屯请了个姓梁的灶人来掌勺,也在屠子处要了快四十斤的猪肉,酒水也定了。”
颜祺说到这里,又补充道:“大哥还说江水开化了,到时还能去网一兜子大鱼来做菜。”
这开江的景色他前日还去看了,途径下山村的河道不算宽阔,但冰排开裂,顺流而下的样子还是看得人移不开眼。
霍凌道:“差不多了,再加上我带下山的兔儿和野榛鸡凑一凑,不必宰家里的鸡鸭,都还在下蛋的好时候,宰了可惜。”
刚刚颜祺已见过那两笼子野物,都尚活着,只是蔫头耷脑的。
家里人商量着,到时让灶人将兔子切丁做菜,榛鸡加蘑菇炖一锅,那般更出数,端上席面才好看。
“是,我也觉得能不宰就不宰,一天能收好多个蛋呢。”
他问霍凌明天赶集,自己是不是跟着去,“你在家时忘了问你,我答应了大嫂帮她去卖蛋。”
问完还有些担心霍凌不许。
不过霍凌哪里会拒绝,“你要乐意就跟着去,就是得起大早。”
“我不怕起早。”
乡下谁不起早,睡到日上三竿那叫懒蛋。
颜祺一听可以去,眸子亮亮地道:“那我一会儿再和大嫂说一声。”
要不是在院子里,霍凌这时候很是想亲他一下。
但因有个叼着骨哨的侄女满地疯跑,终究只是克制地往小哥儿身边凑了凑。
头发彻底干透已经是下午,颜祺拿着发带,半跪在炕上帮霍凌梳头,不然够不着。
将发丝理顺全部束起,露出的五官英气逼人,反而比散发时更惹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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