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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是再富贵些的,可以多出一份钱买“书帖”,持有“书帖”的,便是店里的“书友”。既然都是“朋友”了,座位当然是能提前预留的,新书也能优先借阅。
书茶楼定期举办的诗会、书画鉴赏会,亦或是邀请到的名士讲学,自然也会给“朋友”下个帖子,提前知会一声。
穷酸些的文人,能用负担得起的价格在此处充充风雅;钱多得没处花的雅士,更能买到如金樽阁二楼一般尊贵的体验。
买书可是花了她不少钱,风潇再是财大气粗,也不免一阵肉痛。
因此定价时一点没留情——她是知道的,这些读书人可不缺钱!
若说种种商人行径的缝隙里,唯一和政事稍稍沾了点关系的,便是她的证词被官府采纳,定下了秦时的杀人之罪。
听闻秦时嚷嚷了许久,说是两人都是风潇所杀,他不过正巧路过。
然而且不提证据全都指向了他,单是在逃钦犯这一个身份,便足以给他定罪。
肉眼可见站在了封王府世子心尖上的未来世子妃,和本就难逃一死的钦犯,人该是谁杀的,没有人会判错。
更何况秦时并不是普通的钦犯。
他当日被押解上京,是为秦蕴那桩包庇藏匿前朝余孽的案子,身份既非主犯亦非从犯,而恰是此案中的“前朝余孽”四字。
尽管会审时闹出了余止余越真假余大人之事,却也是在敲定此案之后。秦蕴供认不讳,秦时的身份翻无可翻。
他在皇帝与众臣心里,早已是个死人,只不过是时间早晚的问题。
越早越好。
皇帝只恨不能尽早抓住他,把前朝的最后一丝血脉掐断,彻底葬送那所谓“大梁国运”。
如今好不容易他自己送上门来,根本没有人会真的在乎那两人是谁杀的。
前朝的余孽杀害了两个无辜的人,正说明其凶暴残忍、不宜为君。
案子轻易有了结果。
行刑那天日头很烈,午时三刻,太阳明晃晃地挂在头顶上,连冬日的天气都显得没那么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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