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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伦敦的火车上,阿珠继续读着这几天一直看的小说,同时轻声翻译成中文说给旁边的二人。
“时间旅行者三年前消失了。现在大家都知道,他再也没有回来过”。阿珠念完最后一句,合上了书。
阿宽从阿珠手里接过书,随意翻动着,嘴里叨咕道,“这就是那本《时间机器》,这段时间报纸上吹嘘的跨时代意义的新书?无趣得很嘛,那个谁,”看了看封皮,“赫伯特·乔治·威尔斯,生哥说他脑洞大开,也说不清什么叫脑洞,我现在听明白了,脑洞就是脑袋上有个洞,里面东西都跑出来了,啥也不剩。还说什么用时光机器穿越到后世年,生哥不是说咱们老祖宗从树上走下来才40万年嘛,有了文明都不超过一万年,一万年这帮洋鬼子就发达成这样了,怎么80万年过去了居然成了那个吊样?还什么活在地面的漂亮却痴呆,每天不用干活就可以无忧无虑地过日子,然后地底下一群又丑又凶的人每天干活白白供养他们,半夜再爬到地面去吃这帮,生哥怎么说的来着?”,
“傻白甜”,阿珠提醒道。
“对,莫名其妙地,居然那么多报纸说好,还不如国内唱的戏码有意思。生哥,你说那帮吹捧的人是不是傻?”
“我看报纸上炒得火热,以为得是什么了不得的大作,才买来看的。谁知道这么水。不过我估计那帮文学界的人是话里有话,那个作者估计是想说,地面的傻白甜其实就是现在资本家的后代,被劳动阶级供养着,毫无贡献。而地底下那帮人就是现在劳动者的后代,一面干活养着资本家,一边要偷吃资本家。两拨人都又可怜又可恨,估计作者本身也很矛盾啊”。
这部小说的大概内容是,未具名的主角“时间旅行者”基于四维空间理论发明了时间机器,通过机器穿越到公元年的未来世界,目睹了人类社会的极端异化。未来社会已严重两极分化,地上居民埃洛伊人曾是统治阶级后代,因长期物质富足而退化,智力低下、体态娇弱,以水果为食,丧失劳动能力,成为被豢养的“牲畜”。地下居民莫洛克人是原工人阶级后代,因长期在黑暗环境中劳作,演化成穴居生物,夜间捕食埃洛伊人,形成人吃人的恐怖循环。旅行者继续向未来飞行,看到地球逐渐衰亡的景象:巨型螃蟹和白色蝴蝶主宰世界;3000万年后,地球只剩血红海岸上的触角生物,太阳熄灭,生命消亡。主角返回现实后讲述经历,但不久再次乘坐时间机器前往未知时空,最终未归,留下永恒谜团。
其实,这本今年新出版的书首次提出了“时间作为第四维度”的科幻概念,早于爱因斯坦相对论十年。其“如果某种科技实现,未来将……”的叙事模式成为科幻经典范式,影响了阿西莫夫、博尔赫斯等作家。小说被五次改编为广播剧、四次搬上银幕,后世是探讨时间旅行与社会异化的难以回避的标杆性作品。作者试图用当时英国社会上流行的达尔文进化论去强行解释社会各界普遍越来越意识到的阶级对立,通过未来人类的分化影射此时英国社会的阶级矛盾。艾洛伊人象征长期脱离劳动的统治阶级,因物质过剩而退化;莫洛克人则代表被压迫的工人阶级后代,在极端环境中异化为野蛮的捕食者。作者想借此警示科技与文明发展失衡的后果,批判殖民扩张和资本主义社会对人性的扭曲。但无论前世对资本主义社会阶级对立缺乏亲身感受的阿宽或者阿珠,或者后世一直被社会主义当巨婴般保护的王月生,都难以接受这种缝合怪般的立意和写作方法,并代入其中的情节,反而是此时的英国读者能够感同身受。这也算是文化差异吧。而且王月生的半吊子知识又误导了他的追随者,以为老祖先40万年前才学会直立行走,其实那时已经是比较成熟的原始人了,以“露西”为代表的南方古猿至少在320万年前就已具备成熟的直立行走能力。
王月生本来以为这本书会跟自己的穿越和系统下达的任务相关,才特意买来看,但看到最后大失所望。几人随便聊了些,火车便到了伦敦。阿宽和阿珠得知王月生打算去伦敦开办最久也是当时最有名的餐厅去开眼界,都欢呼雀跃,比在赛马场上赢了钱还开心。阿宽着急地喊过来一辆马车,三人在隆隆的车轮声中奔向目的地。
伦敦科文特花园maiden Lane 35号的餐厅由乔治亚风格的联排屋改造,红砖立面搭配白色窗框,门头悬挂黄铜招牌,刻有“Rules, Est. 1798”字样,彰显了其此时已近百年的历史。而后世的2024年,这个餐厅依然存在。这里靠近皇家歌剧院,文艺名流与富裕阶层经常光顾。三人在穿着黑色燕尾服、白衬衫、银灰领结,佩戴白手套、胸口别着代表资深侍者等级金质徽章标识的男侍者的带领下走进餐厅。进门的时候阿宽向阿珠指了指临街橱窗里展示的雉鸡和鹿肉,侍者当即解释说这个是今日新打的野味,这家餐厅最早就是贵族老爷们展示和享受狩猎成果的地方。
几个中国人没有意识到,或者说无法理解的,就是狩猎在19世纪的英国,并不是一个像中国猎人样的谋生手段,或者有钱人单纯的消遣,而是隐含着贵族对于平民阶层、尤其是平民中那些因工商业而兴起的富裕阶层的一种阶级壁垒和心理鸿沟。
狩猎已成为贵族土地与特权的展示。这项需要广阔的私人领地,只有拥有土地的贵族才能维持这一传统。猎场的管理和养护,如饲养猎犬、维护森林等,耗费巨大,直接彰显财富。
狩猎还是贵族社交与政治网络。这种活动已变成贵族社交的核心场合。庄园狩猎季常持续数周,期间通过宴会、舞会和狩猎建立联盟,甚至影响议会议题。
狩猎还有强化阶级壁垒的作用。贵族的狩猎权受《狩猎法》等法律的严格保护,平民偷猎可能被判重刑。贵族通过如红色猎装等服饰、术语和仪式划清与其他阶层的界限。
至于几人看见的橱窗中展示的雉鸡和鹿肉,也是他们这群土鳖不懂。猎狐是贵族最热衷的狩猎形式,通常由专业猎狐犬和马队组成,参与者需具备高超的骑术,仪式感极强。冬季是主要季节,贵族们会组织大规模围猎,甚至跨越多个庄园。但狐狸不能作为食材,所以不便在餐厅展示。至于雉鸡、松鸡等鸟类狩猎则在秋季盛行,常与乡村庄园的“射击派对”结合。贵族会雇佣大量守林人管理猎场,并安排仆人驱赶鸟群以供射击。猎鹿主要在苏格兰高地盛行,更具隐秘性和挑战性,常被视为“贵族男子气概”的试炼。所以橱窗的雉鸡和鹿肉展示的不是食材,而是这些猎物背后代表的耗资巨大的累世积淀的专业犬种和马种的培育、庄园与广袤森林的占有与养护、精湛的猎术所代表的贵族天生衣食无忧无所事事下的被迫养成的闲情逸致。
不过,贵族老爷们貌似不经意、其实煞费苦心的低调奢华有内涵的炫耀,被几人只是当做广东食肆外面吊挂的烤鸭烧鹅样的招牌菜。几人心系没事,继续向餐厅里走去。进入内部,但见主厅以深色橡木镶板覆盖墙面,天花悬挂黄铜煤气吊灯,地毯为暗红色波斯花纹,墙壁装饰着鹿角、狐狸标本等狩猎战利品,每只下方都标注猎获年份、地点及猎手,最早可追溯至19世纪初。墙上还有维多利亚时代讽刺漫画及作家萨克雷、演员亨利·欧文等名人的签名肖像。见王月生对肖像画多看了几眼,侍者指着其中一幅油画道“这位就是查尔斯?狄更斯先生,在世的时候是我们这里的常客,”随即又指向靠窗第三桌说,“那是他偏爱的座位,我们叫它博兹角”。
侍者自豪的口吻中提及的查尔斯·狄更斯可是此时代英国最伟大的小说家之一,被誉为“维多利亚时代的良心”。他的作品以对社会不公的深刻揭露、鲜活的人物塑造和对伦敦市井生活的细腻描绘闻名。代表作包括《雾都孤儿》、《大卫·科波菲尔》、《双城记》和《远大前程》等。狄更斯不仅是文学巨匠,也是社会改革的重要推动者。至于博兹角中的博兹,则是他从1833年起在《月刊杂志》发表系列作品时的笔名。
待几人落座,身着黑色条纹马甲、怀表链垂悬的领班走了过来,用Sir和madam轻声称呼几位,然后递上了皮质菜单夹,里面的菜单单页是对折羊皮纸,顶部印有盾形纹章与猎犬图案的餐厅标志,底部注明“野味供应商:约克郡与苏格兰庄园”,中间是用深褐色墨水书写的今日菜品,并无标价,王月生懂得这是默认顾客消费能力充足的老派餐厅的常见做法,倒不是想卖天价虾什么的。领班像是想起来什么一般道,“真巧,奥斯卡?王尔德先生5月来本店用餐时也是坐的这里,我记得他当时点了香槟与牡蛎。不过最近我们并不推荐牡蛎”,说话同时用手势请三人看,只见一位侍者头戴猎帽,正端着整只烤松鸡绕场展示,各桌顾客也举杯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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