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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许,那个女人说的是对的。”云琅抓着老虎耳朵,自言自语的道。
跟老虎用最短的时间建立起最亲密的关系,是云琅最近一直要做的事情,现在看来,进展还不错。
老虎很喜欢用盐巴水刷牙,或者说它只是单纯的喜欢盐,云琅观察过了,太宰对老虎一点都不好,呼来喝去,稍有不顺心就拳打脚踢。
这或许是太宰与老虎用来构筑主仆关系的办法,对一头野兽来说,幼年时期臣服的王,将是它一辈子的王。
云琅今天的工作是制作一双鞋子,他有足够多的兽皮,其中,一张坚固的老狼皮将是他今天制作鞋子的主要原料。
狼皮的颜色是他非常喜欢的青灰色,不过,在制作鞋子之前,他需要将五层刮掉毛的狼皮用麻绳钉在一起,最后用一张厚实的狼皮把这些狼皮包裹起来,最后形成一个漂亮的鞋底子。
过程说起来简单,制作起来非常的难。
狼皮又厚又韧,他的那根大针又非常的不争气,力量用小了,扎不透狼皮,力量用大了,会把针弄弯。
中午的时候,云琅看着自己布满水泡的双手,只好暂时停止了鞋子的制作。
他非常的希望太宰能给他弄来一套铁匠工具,好让他用最简单的方法弄出一套合用的工具来。
整个下午,云琅都在石屋附近的山林里转悠,这里的山林物产极为丰富。
仅仅是附近的山林,就让他获得了两种野生香料,一种是花椒,另一种则是八角。
有了这两种香料跟盐巴,云琅觉得自己今晚就能做出一锅极为鲜美的兔肉汤。
前途未卜,云琅决定过好每一天,至少要每一天都不辜负自己的新生。
兔子肉炖在陶罐子里面味道没有想象中的好,这种动物的肉非常的寡淡,还有非常浓重的土腥味。算不得好吃,不过啊,如果给里面添加一两块肥腻腻的野猪肉之后,再被调料的气味烘托一下,立刻就变得喷香扑鼻。
没人单独吃野兔肉的,这应该是一个常识,云琅自然不会犯这样的错误。
不过,一连三天顿顿都吃野兔肉,即便是再好吃的东西也会变成垃圾。
可是,太宰这家伙却每天都吃的非常开心,不论云琅做多少食物,他都会把剩余的吃光,即便是汤汁也不会剩下。
云琅相信,如果有人看到太宰吃东西的模样,一定会对食物这种存在保持极高的敬意。
于是,太宰每天回来的时候都非常的准时,因为他发现,云琅做的食物,一旦放凉之后味道就差了好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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