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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说:注:“于斯万年,受天之祜”出自《诗经?大雅?下武》,表示受命于天,祝国运绵长。 今天的大狐狸也在表演实力懵逼。 没看懂的小可爱不要急,明天揭秘+反转
妖狐捡回那小婴儿的时候,并没察觉不对之处。
在这个世道,易子而食与卖儿鬻女都不少见,这么一个被妖拿来做诱饵的小家伙任谁见到也只觉可怜罢了。妖狐本想着把他留在商队里,跟那些人离开这灾荒之地,没想到当他烧毁了蜘蛛妖的尸体,回到那商队驻地时却发现所有人都不见了,只剩下这个啼哭的孩子。
地上火堆未扑灭,沙土上脚印车辙俱凌乱,妖狐琢磨着兴许是适才有人未睡沉,发现了不对劲,因此在它引走蜘蛛妖后,迅速叫醒其他人从小路离开。
荒山野岭,天色又晚,妖狐没去追赶这些讨生活的人,就只好把这婴儿先叼了回来,准备天亮后再带他去远方的城镇找户人家托付。
若无必要,妖狐不会在夜晚离开破祠堂,原因无他——冉娘的状态越来越不好了。
她是含怨的阴灵,若非为了宝儿,早在头七之际就变成了索命恶鬼,妖狐不想她犯下杀孽沉沦不复,就只能设法让她克制自己的戾气,慢慢从怨恨里解脱。
将婴儿留给冉娘,一是别无选择,二是借此机会让她主动压制自己对人魂的渴望,宝儿被妖狐带走,就算冉娘饿到发疯,也不会碰这孩子一下。
她只要熬过这一次,就是可喜的一步。
然而妖狐没想到,这婴儿并非善茬。
妖类五感极佳,在入城时,妖狐就从呼啸的风里捕捉到杂乱人声,它直觉事情有变,所以转向暗处,观察破祠堂这边的情况。
它最先发现襁褓上的血迹气息并不属于自己带回的婴儿,可那孩子却凭空消失了,只剩下神智沦丧的冉娘与城中百姓对峙。
这种冲突的出现必定有一个引子,它很快锁定了神色有异的何顺,从他身上嗅到了与血迹相合的味道,且这人的气味还有些熟悉,让它想起冉娘一家惨死的那晚。
倘若何顺真是凶手,冉娘吃掉的又是他的血亲,那么阴灵戾气失控无可避免,妖狐可不相信这是巧合。
它飞快地把这些线索串起来,野兽的直觉告诉它——那个在这节骨眼上消失的婴儿,是把这两方因果重新连接起来的关键。
但凡有所算计,必然有其图谋,妖狐蛰伏在暗处,果然等到了对方下一步行动,掐准了时机将其逼了出来。
妖狐眯起眼,爪子在地上抠出三道划痕:“冉娘顾忌宝儿,就算对你的血肉魂魄渴望至极,也不会动你一口……于是,你就在她苦苦忍耐冲动的时候,蛊惑了她。”
那小小的婴儿,在两个时辰里已经长成三岁大的幼童,他冲妖狐甜甜地一笑,细声细气地道:“她想吃人,想食肉吞魂,这是阴灵的天性,我只是让她释放自我,不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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