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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仲也跟着作了一首:“丹墀对策三千字,金榜题名五色春。所愿堂堂尽忠孝,毋劳滚滚役风尘。(注2)”
众人又是一阵鼓掌叫好,几位年纪大些的官员也不禁摸着胡须暗暗点头。
轮到林琅,他也不再推辞,拿起毛笔一蹴而就,“江湖万里是非惹,人生何处不萧瑟。”
一手风流俊逸的行草一出来,众人便赞叹不已。
“万般多是无心处,何妨醉酒亦当歌。(注3)”
众人有些愣怔,有人道好诗,大气豪迈——也有人道这诗好虽好,可和今日金榜题名有甚关系啊?还有人暗暗道,这诗听起来甚至莫名有些悲凉之意,今日可是林状元被点为状元的日子,所作之诗怎没有丁点喜庆之意呢——
孟大人一时有些为难,转而向天子请示道:“陛下,您看这?”
皇帝瞅了这老狐狸一眼,道:“谁说今日题诗就一定要与金榜题名相关了,朕看状元郎这诗便很不错,是今天当之无愧的魁首,也就比子陌以前所作逊色一点罢了——榜眼与探花所作之诗也尚可,都刻在大雁塔碑上吧。”
众人:天子这偏心眼也太明显了吧,哪里看出来是当之无愧的魁首了?!
不过天子都这般说了,众人也没人敢反对,只得纷纷道圣上英明。
林琅:......
他不禁暗暗有些脸红,就、就真的随手乱作的而已,他都改头换面了,天子还要这么随意睁眼说瞎话的吗?!
但天子金口玉言,众人又转而纷纷向林琅、范仲和陆季几人道贺。
现场诸进士所作诗实时传到围观百姓处,这百姓大多也不认识几个字,更不懂这诗作得好不好。不过百姓最会的便是看热闹,在他们看来,能到这的都是天下读书人中最厉害的,而且只要是四言绝句七律,那便是好诗,他们都觉得厉害得很。
更何况,还能见到皇帝,平头百姓一辈子也不见得能见到一回,就够他们稀奇热闹的了,更别说还有这么多俊俏的书生,其中尤以状元郎最为俊俏——
如今,天子说状元郎的诗作得最好,这些百姓便觉得状元郎的诗最好。没多久,满京城都传遍了林琅所作的这首诗,后来的林琅,恨不得双脚抠出一座城堡把自己给埋了,也是后话了——
注1:原创。
注2:出自元.王冕《送王克敏之安丰录事》。
注3:原创,以前写的《少年歌行》,算是藏名诗,有萧瑟和无心的名字,用到这里觉得也算符合林琅的心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