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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进山,发现异常(第1页)

“胡说什么呢,我怎么舍得跟你断了,我恨不得日日夜夜都跟你在一起,我的心肝儿。”

宋文辉动情地说道,听得外面的宋清风脸色发青,恶心,实在是太恶心了。

“你也知道,你婆婆不可能同意你嫁人的,所以这个孩子咱们不能留。反正那老婆子身体不好,也活不了几年了,等她走了,我们就结婚。阿芳,为了我们的未来,再忍忍,好不好?”

王寡妇是真的挺喜欢宋文辉的,人虽然长得瘦弱了一些,但是文化高啊,还会给她吹口琴、念诗、说情话,这是她以前从未体验过的。

所以哪怕从宋文辉身上得不到什么钱财上的帮助,她也愿意跟宋文辉在一起,甚至想要嫁给他,跟他好好过日子。

宋文辉也喜欢王寡妇,毕竟这女人长得漂亮,身段也好,在床上还放得开,可他从来没想过要跟王寡妇结婚。

他已经在想办法回城了,等他回城,自然就跟王寡妇断了,毕竟女人嘛,有的是,何必为了这一个就放弃了大好前途困死在这个乡下地方呢。

他可不是宋清风那个蠢货。

“阿芳,答应我,把孩子打了,行不行?”

王寡妇不情不愿地应了。

没多会儿,里面就响起了动静,这两人竟然在里面搞上了。

宋清风黑着脸,他为什么要大晚上的不睡觉跑来这里听这对奸夫淫妇在这里胡搞?

不过今天晚上也不是完全没有收获,起码他就知道了这两人准备一周后去县城的医院打胎。

想到宋文辉对他做的那些事情,宋清风嘴角微勾,也该轮到他给宋文辉送礼了。

宋清风悄无声息地离开了这里,丝毫没有惊动里面已经打得火热的两个人。

……

三天后就要办婚宴了,宋清风准备给婚宴加点大菜,所以第二天一早就跟陆大力打了招呼准备进山。

“让小斌跟你一起去吧,两个人也有个照应。”

宋清风摆摆手,“叔,不用,我就是去之前挖好的陷阱那儿看看,不往深里走。”

狼山大队之所以叫这个名字,就是因为距离村子最近的那座山就叫做狼山,海拔不高,不过三五百米,但范围很广。附近好几个大队都在狼山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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