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琉璃转开话题,“你知道我这次为什么会来勿老城吗?”
凌夜知道,刚准备点头,琉璃已经开口:“其实我也有个梦想,上马杀敌,保家卫国呢。他们说,女孩子应该是知书达礼,温婉贤淑,相夫教子。可是我不怎么想,女孩子也可以有理想,也可以去做自己想做的事。”
“我娘亲是个普通人,当年我阿爹不顾众人反对娶了她,生下了我,却不幸难产故去了。阿爹很爱我,也很尊重我自己的想法,我很调皮捣蛋,他却从不生气。原来阿爹很厉害,可是现在也开始老了,我知道皇上对他很忌惮。鸟尽弓藏,兔死狗烹。阿爹只有我一个女儿,我也想像他一样血洒疆场,博得战功,保护我琉家人。”
似乎是说到动情处,琉璃的眼角变得晶莹起来。她不知道为什么会给凌夜说这么多。
或许是山顶风会向眼睛里吹进风沙。
生在王府,勾心斗角,没有朋友,凌夜的单纯,给了她一丝放松。
凌夜怔怔然,琉璃轻轻抹了眼角,道:“我从小刻苦练武,自认心智成熟,可是到了战场,面对蛮人,我却不敢下手。”
“我是不是很胆小?”琉璃低头道。
“没有,相反,我觉得你很勇敢。不是每个人都敢去面对血腥的战场的,就像我,如果叫我站在战场上,我肯定吓得一动不敢动。”凌夜道。
琉璃嫣然一笑,似乎习惯了快速地扫去阴霾,调侃道:“人家说男子需有气概,你怎么这般诚实承认自己胆小?”
凌夜认真道:“我的确害怕,但如果是我的亲人在我的身后,再害怕我也会去。我想,那些黑甲士兵也是这样的。”
琉璃怔然,呆呆地看着眼前朴素的少年。
“不过其实生活也不应该有那么多烦恼。”凌夜挠头,“我有个好兄弟叫吴志,他可爱吃红色的百色果了,只要能吃到百色果,其他什么都不重要。我和他成了一个组合,叫黑夜大侠,他是黑头,我是夜头,每次旬假,我们都会去偷郑老板的百色果,结果他好傻,一直都没发现。”
听着凌夜幼稚的话,琉璃掩面笑起来:“黑头,夜头,好笨的名字。不过为什么要偷郑老板的果子呢?”
“原来,勿老城的百色果只卖二十文一个的,但是郑老板能挑出红色的百色果,别人挑不出,他就把价格提的老高,百姓们都吃不起,我觉得他老坏了,而黑头吃不够百色果,就拉着我一起去偷,让他肉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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